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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689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701000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精准施策,全面补齐短板。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坚持贫困户退出“5条标准”和贫困村退出“7条标准”工作导向,以“户户清”为重要抓手,统筹全盘力量,对标施策,全面补齐短板。实现建档立卡脱贫户3991户18073人的人均纯收入、住房、教育、医疗、饮水的高质量达标。一是危房清零保住房。全力推进农危房改造,逢春岭乡危房改造共3548户(四类对象3013户、非四类重点535户),修缮加固1563户(其中四类对象1243户、非四类对象320户),政府统建房417户(其中2016年统建的41户),拆除重建共1568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1353户(其中2016年插花安置426户)、非四类对象215户;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带领逢春岭、大鱼塘、曼过、骂尖、岩子脚、独家、尼枯补、稿吾卡8个村委会664户3088人(建档立卡户527户2500人,同步搬迁户137户588人)实现了易地扶贫搬迁,其中进城安置项目182户823人。同时做好拆危复垦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完成农村土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273.25亩,拆除危房1146间,调整功能性用房167间。二是大力建设保饮水。实施新扩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3件,实施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0件。架设PE管46.6千米,投资约80余万元、受益人口3900户1720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47户6373人。加强全乡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群众累计投工投劳3.2万个,累计开挖土石方1.9万立米,清淤大小水沟渠23条164200米,修缮农田灌溉沟渠6条,累计折资90余万元,惠及4258户18212人。三是多措并举保教育。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175.67万元,惠及学生9008人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共发放各类补助资金424.03万元,资助贫困学生6901人。实施完成教学楼、篮球场,完善教学设备、修缮校园环境设施等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851.24万元。四是全力推进保医疗。全乡标准卫生院1个,配有床位12张,配有注册全科医生3人、职业医师2人,卫生院建筑面积1142.2㎡,基本设施设备和科室设置。另外村卫生室13个,乡村医生27名,实现全乡全覆盖。所有建档立卡户已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五是多方协同抗疫情。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排查核实“四类重点人员”、督促“四类重点人员”及时到村卫生室进行体检,时刻掌握“四类重点人员”的身体状况。充分调动各村党支部书记、党员、村组干部等关键少数人员的疫情防控积极性,全面动员参与联防联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将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降到最低。

2.抓基础设施建设,突破发展瓶颈。投资7889.93万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入1157.07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提升;投入70.92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补短板;硬化尼枯补村委会苗寨新村、稿吾卡村委会沙仁寨村、黄草坪村委会黄草坪下寨村等83个村组村内道路和逢春岭至坝思猛多、岩子脚村委会伙山村、尼枯补至茅草坡苗寨新村、汉寨产业道路;支砌曼过村委会复兴寨、凹腰山村委会卡沙迷上寨哈尼村、尼枯补村委会茅草坡等35个村危险路段挡墙;新建卡里卡村委会哈尼寨、稿吾卡村委会老古底等村垃圾池116个及曼过村委会复兴寨、黄草坪村委会蛮板等垃圾焚烧炉80套。累计投入560余万元,实施坝思丫口、曼过小寨、大鱼塘二组新扩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增设黄草坪村委会、牙独迷下寨、下坝思等15个自然村水源头,受益人口6160户26360人。完成骂哈口上寨、期底簸新村、马鞍山新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点新增供电工程;实施岩子脚、团坡、老木厂等15个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对405户用户进行新装电表入户,对10千伏凹腰支线进行农网升级改造,对小新街至逢春岭10千伏主线及分支线进行了两次综合治理,实现了全乡同网同价的目标。新建通信基站15座,乡村4G网络覆盖率、行政村通宽带率达100%。

3.抓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打造以产业就业扶贫为主的“1+x”产业格局。结合区位优势,加大柑橘、板蓝根、重楼等优势农业产业开发。一是大力推进新兴产业培植。依托土地、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古茶树、重楼种植。在保护现有古茶树基础上,成立专业合作社,重点打造独家村委会、尼枯补村委会为种植示范区,以政府补助种苗、农户种植的模式,截至目前茶树种植2500亩以上,涉及建档立卡户465户1432人,目前已产生经济效益。二是全面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发展黄精、黑三七等新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政策体系,建立并落实带贫益贫挂钩激励机制。推进全乡13个行政村合作组织全覆盖,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全乡17个合作社与4123户18552人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三是大力推进就业扶贫。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外出就业存在困难的建档立卡户积极开发乡内就业岗位,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178名、国有护林员5名、乡村公共服务岗位537名。四是稳步发展传统农业。推广杂交水稻新品种15个、杂交玉米9个、测土配方施肥新技术1项,鼓励发展低耗高效农业。2020年全乡完成水稻播种11300亩,(梯田红米红阳3号2000亩)、玉米13720亩、豆类6450亩。完成甘蔗新植302.2亩,全乡累计甘蔗种植1793亩。在骂尖、逢春岭、坝思新种香蕉2000余亩,累计11600余亩、西贡蕉2300亩,产值3656万余元。在骂尖村委会阿所老寨村试种高粱20亩,长势良好,产量可观,亩产300公斤,亩产值1200元。完成生猪存栏3221头,出栏4456头;牛存栏456头,出栏325头;家禽存笼37476只,出笼31854只。在凹腰山卡沙迷建立1个生猪养殖示范基地,积极推广生猪养殖及疫病防控技术。

4.抓社会稳定,促进平安和谐局面。一是开展社会治安隐患排查8次,排查社会治安隐患12起;共接处警253起,查处治安案件8起、刑事案件15起、交通事故92起。二是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次,排查出各类纠纷46起,调解46起,成功调解45起。目前全乡辖区内尚未发生过全体性上访事件。三是切实加强对全乡登记造册的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的排查管控,时刻掌握动态并定期提供法律服务,配合县级查获吸毒人员14人,受戒3人。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经营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悬挂横幅2条,粘贴标语46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安全隐患综合排查整治10次,排查出各类隐患38起,现场整改隐患35期,限期整改隐患3期,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五是多渠道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安全套2400只,大众居民、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0%、95%以上;加强转介治疗和随访检测,今年随访CD4细胞检测数137人,检测率76.5%;接受抗病毒治疗152人,覆盖率为84.9%。六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今年全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成32418人,居民养老保险续保19619人,新参保110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498.6万元。发放城镇低保6.57万元,农村低保549.42万元,困难临时救助61.52万元,优抚对象补贴金28.64万元,救灾救助资金15.13万元。清退不符合低保政策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

5.抓人居环境提升,革除陈风陋习。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工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的标准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如期达标。截至目前,全乡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共计50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喷涂宣传标语100余条,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10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卫生大整治1290人次,出动大小型机械10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80余吨,配置移动垃圾设备214只(其中包含18只垃圾勾背箱),配备垃圾桶1360个,配备垃圾小推车196辆,三轮垃圾车9辆,已经建成垃圾焚烧炉54个,垃圾热解站1座,垃圾池90余个,公益性岗位保洁员375人,清理村内水塘3个,村内沟渠4公里,清理搬运清除畜禽养殖粪污30吨,安装使用太阳能路灯总数205盏;持续开展革除陋习促攻坚工作。以治理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弘扬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气为治理重点,启发贫困户消除等靠要思想,激发大家自力更生、自主脱贫。积极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庄、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积极组织引导村民开展收家治家工作,组织乡村公岗人员、村小组干部、巾帼英雄志愿队等力量,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向纵深推进,形成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形成提升人居环境人人参与、人人负责的良好氛围。

6.抓党风廉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主动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不准”“六个严禁”,不折不扣落实《逢春岭乡改进作风八项制度》,机关干事作风和干事效率有了新提高。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和纠正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以及作风不严不实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上报周报25期,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月报表6期。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力度。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因违法图斑失职,在全乡范围内对乡林业站进行集体通报。四是严肃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促进全乡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截至目前,全乡共收到自收件、转办、交办问题线索6件次,其中立案查处1件,初核了结2件,正在办理4 件,给予1名党员留党察看处分。对2名作风漂浮,违反工作纪律的职工,乡党委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驻村工作队员在岗的情况,责令1名不在岗的驻村工作队员作出书面检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包含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政府办公室

2.党委办公室

3.人大主席团

4.财政所

5.信息技术管理中心

6.文化站

7.林业站

8.水管站

9.农科站

10.兽医站

11.应急管理中心

12社会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0,839,221.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39,221.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18,329,417.7元同期增加了177.3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即将结束阶段,建设项目增加和彩票公益金增加的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0,612,840.09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3,720.09元,占总支出的35.53%;项目支出32,629,120.00元,占总支出的64.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14,235,983.6元同期增加了255.5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即将结束阶段,建设项目增加和彩票公益金增加,致使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83,720.09元。与上年对比同期增加了49.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变动的原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11,133.39元,占基本支出的81.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72,586.70元,占基本支出的18.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29,120.00元。与上年对比同期增加1357.76%,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是蛮课村搬迁避让安置项目、厕所革命项目、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彩票公益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通过实施这些项目,能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办事难、开展活动难等问题,不断丰富基层党组织生活和农村文体活动,为深入开展农村振兴计划夯实基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40,840.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7.91%,主要原因处于脱贫攻坚阶段,项目拨款增加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05,8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武装部办公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派出所乡镇补贴的发放;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6,9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0,93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5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卫生院乡镇津贴的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0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林业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379,00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公务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8,9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的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5,6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77,2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71,7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公务费和地质灾害防治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5000元,支出决算为368,823.70元,完成预算的6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8,785.70元,完成预算的4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38.00元,完成预算的16.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财务保障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30,532.18元,增长16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8,659.18元,增长34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873.00元,增长27.9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修理费增加及处脱贫攻坚期间接待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785.70元,占72.88%;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38.00元,占27.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785.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8,785.7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00,03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0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年各项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1,00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021元,减幅8.98%,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财务保障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的相关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部门资产总额62253341.24元,其中,流动资产60100672.19元,固定资产2152669.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0053.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47369.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366平方米,账面原值2599152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23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7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7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7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7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