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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2024-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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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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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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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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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00010000
元阳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元阳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元阳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元阳县县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四部分 元阳县2024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元阳县2023年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第六部分 元阳县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元阳县2024年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
第八部分 元阳县2024年财政资金专户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 元阳县2024年政府公开其他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 2024年财政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2日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元阳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提高资金配置效益,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理,完善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保障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全力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好元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2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0.6%,增收179万元;同比增长3.6%,增收1,05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306万元,同比增长13%,增收1,073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0,894万元,同比下降0.1%,减收20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7,2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0.2%,增支522万元;同比增长3.2%,增支9,455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00万元,返还性收入1,3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5,2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99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6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96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510万元,收入总计347,1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2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4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支出16,119万元,结转结余17,740万元,支出总计347,14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30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7.2%,减收6,223万元;同比增长31%,增收1,96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54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7%,增收149万元;同比下降58.4%,减支28,8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土地市场较2022年逐步回暖,土地收入相应增加。二是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较2022年减少2个,资金减少30,400万元,支出相应减少。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8,3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33万元,上年结余3,368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9,100万元,收入总计27,40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0,541万元,上解支出205万元,结转结余4,65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支出总计27,40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减收545万元;同比下降97.6%,减收20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增强县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和化解债务能力,本年不再将县属国有企业利润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收入总计5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支出总计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2,52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9,46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061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4,637万元,本年滚存结余57,698万元。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3〕2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预下达清欠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3〕59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新增专项债券9,100万元,再融资债券6,61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05,9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0,140万元,专项债务125,80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州财政局核定的法定债务限额以内,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为186,383万元。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调整情况
2023年,全县加大对因疫情防控期间政策缓缴、延迟税费的清缴力度,促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收,形成超收收入179万元,超收部分用于弥补年度收支平衡缺口。
2023年,加大对教育、卫生、农林水、自然灾害等民生事项的投入力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增支9,455万元,同比增长3.2%,相应调整县级支出规模。
调整后,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0,200万元,同比增长3.6%,增收1,05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7,238万元,同比增长3.2%,增支9,455万元。
(2)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不断深化改革,财权和事权责任体制不断完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变动较大。加上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对支出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理解出现偏差,与实际支出相应出现偏差,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对年初预算使用的功能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项支出数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59万元、国防支出20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04万元、教育支出71,57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8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873万元、农林水支出79,8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49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2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49万元、其他支出1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8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6万元。
3.盘活存量资金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的沉淀,进一步加大了资金盘活力度。2023年全县盘活存量资金8,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40万元,政府性基金211万元)。按照存量资金管理相关办法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须支持的领域,全年安排资金7,282万元。
4.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
积极向上争取国债项目4个14,200万元,其中:元阳县乌拉河河道治理工程5,860万元、元阳县三家河河道治理工程2,800万元、元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1,000万元、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4,540万元。因资金下达时间较晚,资金结转到2024年执行,因此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为17,740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结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做报告。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落实惠农惠企政策,助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惠农政策,强化社会保障。严格执行“一卡通”惠民直达政策,将惠民资金29,356万元,纳入“一卡通”发放,惠及群众706,745人次。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436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1,316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59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7,957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635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91万元。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助力全县经济复苏,纾企困。2023年全县减税降费6,395万元,充分释放了企业的利润空间,提振了市场消费热情,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和市场的活力。三是坚决贯彻落实涉农整合政策,持续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发展。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41,735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发展,支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提升村级文化、基础设施等功能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聚焦优化财政职能职权,全力投入生态文明建设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体制机制,立足财政职能,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坚强保障。2023年投入梯田保护与利用资金8,264万元,持续推进梯田保护与利用;投入林业和草原资金7,351万元,持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投入水利发展资金1,212万元,全力保障流域治理、水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投入自然资源资金6,961万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
3.聚焦保障民生实事小事,着力改善民生福祉
一是扛实“三保”主体责任,兜牢“三保”底线。2023年全县“三保”支出172,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2%,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52,736万元,“保工资”支出117,253万元,“保运转”支出2,682万元。二是加大重点民生事务保障,持续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等重点民生领域投入。2023年农林水支出79,831万元,教育支出71,5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8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4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493万元,以上几项共计支出256,8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6%。
4.聚焦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合力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一是开展乡村振兴、教育、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等重点检查,防止资金跑冒滴漏。2023年,多措并举将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财政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融入财政“清源行动”中,组织73家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守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防腐败的“红线”,从源头上入手,在关键处着力,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开展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确保资金惠企利民。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强化直达资金使用指导管理,既当好“过路财神”,又不做“甩手掌柜”。实现全链条全过程、常态化监控,确保账务清楚、流向明确。织牢织密直达资金监管防控网,2023年下达直达资金137,599万元,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市场主体、惠及人民群众。三是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债务存量,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2023年防范化解债务17,234万元。
5.聚焦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极力提升资金政策效能
围绕“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要求,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对部门申请的每一笔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对各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四本”预算纳入绩效管理。加大重点项目的绩效管理,对部门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1,032万元。
6.聚焦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大力做强国资国企实力
一是持续提升国企投融资能力。增强国企市场竞争能力,创新拓宽国有资本经营模式,2023年注资县属国有企业4,000万元,进一步增强国有资本实力,完成营业收入57,800万元、融资40,138万元,推动国有资本良性发展。二是持续提升资产效益,切实提高闲置资产使用率,2023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现盘活收入4,890万元。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真正做到国有房产家底清晰、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三是持续谋划国企管理改革。在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高位统筹推进国企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扎实推进40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坚持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坚持向改革要效益、靠改革解难题,着力破除束缚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成效不断呈现,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稳经济作出更大贡献。
回顾2023年,财政运行基本保持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团结拼搏、共同奋斗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财政深化改革,事权和财权的调整,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是:一是“三保”保障面临较大压力,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长,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突出。二是预算支出刚性约束还有待加强,财政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三是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有效应对,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开拓思路、加强管理等措施,积极稳妥地逐步解决。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全面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元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突出重点,着力在“统筹、节流、优化、提效”上下功夫,确保科学、精准编制2024年预算。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提升重点支出保障能力。坚持全口径编制预算。深化综合预算管理改革,实行“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预算一个盘子”管理、一体化统筹使用。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把过紧日子思想贯穿预算编制全过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编外人员管理。严控政府投资项目,严控新增支出,新增安排支出、出台增支政策或立项建设项目。三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压实乡镇、部门“三保”支出主体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对财政支出实施限额管理,科学合理划定限额额度,保障库款平稳运行。四是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提升资金政策效能。围绕“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要求,推进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深度融合,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五是强化结果运用,科学精准编制预算。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明确预算编制重点任务,压紧压实预算编制责任。严格区分资金性质和资金来源,规范基本支出、上级补助收入预算编制,精准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科学性。
(一)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106万元,同比增长3%,增收90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383万元,同比增长2%,增支6,145万元。
县级财力安排支出244,34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0,838万元,“保工资”支出124,265万元,“保运转”支出3,031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1,039万元,编制外聘用人员支出3,198万元,绩效考核奖励支出9,066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490万元,消防经费280万元,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经费228万元,其他村(社区)小组干部待遇补助18万元,其他财政补助人员支出130万元,促发展支出62,513万元,上解支出4,1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预备费3,134万元。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06万元,返还性收入2,2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2,68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39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7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900万元,收入总计323,09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38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支出4,600万元,支出总计323,096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50万元,同比增长28.3%,增收2,34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988万元,同比下降17.3%,减支9,455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58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收入合计19,8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6,988万元,上解支出3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00万元,支出合计19,80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4.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27,599万元,同比增长4.4%,增收5,07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29,124万元,同比增长8.1%,增支9,66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52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7,69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6,173万元。
(二)“三保”预算及重点领域安排情况
根据我县财力情况,科学安排“三保”支出,落实好过“紧日子”精神,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非必要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为稳经济大盘提供强力保障。2024年“三保”预算安排178,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9%。其中:“保基本民生”安排支出50,915万元(上级40,077万元,本级10,838万元),“保工资”安排支出124,265万元,“保运转”安排支出3,031万元。同时做好重点领域的支出需求,2024年农林水预算安排支出72,381万元,教育预算安排支出71,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支出54,381万元,卫生健康预算安排支出23,787万元,城乡社区预算安排支出7,055万元,公共安全预算安排支出7,905万元,交通运输预算安排支出5,137万元,以上几项预算安排支出242,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在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县财政将必需的基本支出及部分急需的项目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县本级正常运转。
三、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主要工作
(一)稳字当头,全力稳住经济大盘。一是坚持平稳可持续。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注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二是坚持培育税源。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控分析。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变化和动向,在形势不断变化中争取更多主动。全面梳理研判非税收入,挖掘潜在可征收的非税收入,为收入盘子增加新的增收点。三是坚持厉行节约。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等。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落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要求,加快资金分配、使用进程。以绩效为导向,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持续优化支出结构。
(二)统筹资金,全面盘活财政资金。一是聚焦现有财力,注重财政资源统筹。统筹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四本预算”有机衔接,逐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面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等各类存量资金,把低效无效的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强化专项资金全面整合,按照“统筹安排、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专项资金全方位、实质性整合。加强对现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情况的摸底工作,核对、界定专项资金情况,分门别类、归并整合建立项目库,避免用途相近、重复交叉和资金浪费,打造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平台,提高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和空间,切实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聚焦财政资金统筹。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组合出击,除运用政府专项债券和国债申报等方式外,积极筹划财政国资协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金融组织贷款等方式方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降低经营成本。三是聚焦专项债券策划拉动。密切跟踪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加大政府债券资金的争取力度,努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做实做细债券发行前期工作,围绕中央重点支持方向,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项目策划申报。强化资金监管,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台账,启动运行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四是聚焦国有企业经营运作。加快国企市场化改革,完成国企新一轮整合重组,优化集权管理模式,形成以“1+5+N”国企架构,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采取资本金注入、资源配置、投资补助、贴息奖补、运营补亏、资本运作等支持措施,提升国企经营能力。发挥国企投资主体作用,引导和推动国企以市场化方式合规承接重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全面推动实体化运行。
(三)守住底线,全面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坚决守好“三保”底线。科学编制预算,不断增强“三保”保障力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各项“三保”支出及时足额保障。二是坚决守好债务防线。关注财力和债务风险水平变化,及时跟踪上级政策,推进专项债券项目谋划与储备。加强项目发债需求和融资平衡方案审核,避免“低小散”以及后续不具备发行条件的项目储备入库,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发债需求。加强专项债项目运营期管理,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提高运营水平,严控运营成本,确保实现项目收益目标。继续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结合财力编制好2024年化债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同金融部门对接,合理规划月度化债金额,确保完成全年度化债任务。完善相关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按照防风化债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管理,规范国企融资行为,防范重大债务风险。三是坚决守好财经纪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和规矩意识,大力维护财经秩序。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狠抓整改,进一步深化与纪检等部门协作,实现监督力量优势互补,共筑严肃财经纪律防火墙。
(四)深化改革,全面深化财政治理。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数字改革。巩固优化政采云、财政电子票据等传统优势项目。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系统建设,全面提升财政数字化治理能力。二是持续构建全面预算绩效体系。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四全”建设,即事前绩效评估覆盖全部新增重大项目和政策、绩效目标覆盖全部预算部门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覆盖全部预算部门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全部预算部门和项目支出。推动预算绩效一体化系统运行及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集中攻关重点领域,积极构建更加科学、精准的绩效评价标准。三是持续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重大问题处理、监督结果运用等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大财会监督数字化应用建设力度。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充分发挥“动态监控”预警功能,聚焦重点监督项目资金,有序推进预算执行专项监督行动,构建上下联动闭环管理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五)提质增效,全面优化财政队伍。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工委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财政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坚持以业务能力建设推动工作落实,以工作落实成效体现业务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整体效能。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置于同等位置,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推动清廉财政建设融入财政运行体系。开展廉洁风险排查活动,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积极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与各部门协作并进,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为元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好强有力的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元阳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
1.2024年元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2.2024年元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3.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4.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6.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7.2024年元阳县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8.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9.2024年元阳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10.2024年元阳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2024年元阳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12.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3.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
14.2024年元阳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15.2024年元阳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16.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17.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18.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19.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20.2024年元阳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21.2024年元阳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22.2024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23.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24.元阳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25.元阳县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26.元阳县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27.元阳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28.元阳县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29.元阳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30.元阳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31.元阳县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32.2024年县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33.元阳县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三部分
元阳县县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公开的决策和上级党委、省政府、财政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元阳县县本级,包括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202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县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779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2,932万元相比减少153万元,下降5.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与2023年初预算2万元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50%;公务接待费1,175万元与2023年初预算1,309万元相比减少134万元,下降10.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1万元,与2023年初预算1,621万元减少20万元,下降1.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1万元,与2023年初预算328万元相比增加173万元,增长52.7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与2023年初预算1,293万元减少193万元,下降14.93%。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总体上是减少153万元,下降5.22%,总体实现“只减不增”。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降低公务活动成本,严格控制和压缩了我县的“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长173万元,增长原因;(1)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老化严重维修费用高;(2)项目点多数在乡镇,查看项目进展情况车辆使用频繁,维护和运行费用高。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继续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元阳县县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 预算数 | 2024年 预算数 | 比上年增、减情况 | 备注 |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2932 | 2779 | -153 | -5.22% |
|
1.因公出国(境)费 | 2 | 3 | 1 | 50% |
|
2.公务接待费 | 1309 | 1175 | -134 | -10.24%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621 | 1601 | -20 | -1.23%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328 | 501 | 173 | 52.74%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293 | 1100 | -193 | -14.93% |
|
第四部分
元阳县2024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222,68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245,275万元减少22,595万元,同比下降9.21%。
2024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数为44,39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45,992万元减少1,593万元,同比下降3.46%。
2024年所得税基数返还预算数为2,27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1,332万元增加939万元,同比增长70.5%。
第五部分
元阳县2023年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一、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元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核定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205,9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0,140万元,专项债务125,8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186,382.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1,582.95万元,专项债务124,8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规模情况
(一)新增专项债券基本情况。到位专项债券资金9,100万元,项目1个,主要用于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续发项目),概算总投资金263,850万元,截至11月15日,支付9,100万元,支付率100%,项目正常有序推进。
(二)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履行还款责任。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性支出,并且均已拨付到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新开设专户中,实行闭环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使用。严格履行还款责任,及时、足额向州财政局汇缴债券到期本息、发行费和手续费。
三、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已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及发行费共计17,261.7万元,本金11,509万元均为一般债券资金;利息5,725.01万元(一般债券1,824.69万元,专项债券3,900.32万元);发行费27.69万元(一般债券16.01万元,专项债券11.68万元)。注:本金11,50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偿还609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0,900万元。
第六部分
元阳县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元阳县2024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一、立项背景及项目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4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15号)文件要求,元阳县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符合项目建设的区域进行筛查,把该项目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发展机遇来抓,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全面抓好项目机制建设和方案编制各项工作。
本项目建设计划如下:1.产业发展项目77个,项目金额18,457万元;2.就业项目15个,项目金额2,601万元;3.乡村建设行动项目43个(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4个、产业路建设项目14个、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7个、精品示范村项目2个、农村集市建设项目2个、民族团结示范村4个),项目金额5,042万元;4.其他项目3个,项目金额1,884万元(包括:雨露计划项目、项目管理费、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切实稳步推进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基础,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以产业发展为中心,深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根本,筑牢乡村振兴之基;以绿色发展为理念,推进生态建设达到新水平;以群众利益为目标,推进民生福祉得到新提升;以基层治理为保障,推进社会秩序开创新局面。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20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15号)文件立项实施。
三、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项目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绩效目标表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指标内容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产业发展项目 | ≥ | 77 | 个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就业项目 | ≥ | 15 | 个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 ≥ | 43 | 个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雨露计划项目、项目管理费、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 | ≥ | 3 | 个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 | ≥ | 75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 | ≥ | 92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成本指标 | 产业发展项目 | ≤ | 18457 | 万元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就业项目 | ≤ | 2601 | 万元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 ≤ | 5042 | 万元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雨露计划项目、项目管理费、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 | ≤ | 1884 | 万元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量入而出,严格预算控制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就业、住房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实施,为经济提升提供保障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社会效益指标 |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基础,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区域人居环境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改善程度 | ≥ | 95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持续增收的主导产业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定量指标 | 项目建设规划 |
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
一、立项背景及项目概况
为确保马街乡七星寨、白安村、红土寨村、乌湾村片区等5900亩农田灌溉的用水问题,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元阳县水务局组织实施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属于元阳县东西部河库连通子项目,现已纳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1〕23号)省级规划内。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水利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的函》(云水函〔2023〕19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确定的项目。
本项目建设计划如下:新建连通管道287.58米、输水涵管全长34.44米、引水管道长5.33km、35m³消力水池。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水利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的函》(云水函〔2023〕19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等文件要求实施。
三、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项目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绩效目标表如下:
专项名称(填项目名称) | 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 | ||
省级财政部门 | 省财政厅 | 金额(万元) | 4540 |
主管部门 | 红河州水利局 | 专项实施期 | 2024年 |
年度总体目标 | 灌溉面积5900亩,新建管道5.652km,新建35m³消力池1个。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35m³消力池 | 1 |
新建管道(千米) | 5.652 | ||
新增灌溉面积(万亩) | 0.59 | ||
质量指标 | 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 | ≧80% | |
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 | ≧80% | ||
时效指标 | 年度投资完成率(≧%) | 100 | |
年度投资支付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耕地面积(万亩) | 0.59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指标 | 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 | 90 |
元阳县三家河河道治理工程
一、立项背景及项目概况
为提高三家河沿岸地区的防护能力,为元阳县大坪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元阳县水务局组织实施元阳县三家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现已纳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1〕23号)省级规划。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水利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的函》(云水函〔2023〕19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确定的项目。
本项目建设计划如下:元阳县三家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15.66km,新建堤防0.4km,新建护脚13.82km;保护河道沿岸0.37万人和0.2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设计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水利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的函》(云水函〔2023〕19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等文件要求实施。
三、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项目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绩效目标表如下:
专项名称(填项目名称) | 元阳县三家河河道治理工程 | ||
省级财政部门 | 省财政厅 | 金额(万元) | 2800 |
主管部门 | 红河州水利局 | 专项实施期 | 2024年 |
年度总体目标 | 元阳县三家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15.66km,新建堤防0.4km,新建护脚13.82km;保护河道沿岸0.37万人和0.2万亩农田的防洪安全;设计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个) | 1 |
治理河长(km) | 15.66 | ||
新建堤防(km) | 0.4 | ||
新建护脚(km) | 13.82 | ||
质量指标 | 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 | ≧80% | |
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 | ≧80% | ||
时效指标 | 年度投资完成率(≧%) | 70 | |
年度投资支付率(≧%) | 7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耕地面积(万亩) | 0.2 |
保护人口(万人) | 0.37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指标 | 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 | ≧80% |
元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一、立项背景及项目概况
为提高丫多河、乌湾河沿岸地区的防护能力,为元阳县大坪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元阳县水务局组织实施元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该项目现已纳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1〕23号)省级规划。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水利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的函》(云水函〔2023〕19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确定的项目。
本项目建设计划如下:本项目治理河长5.03千米,新建护岸3.4千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保护人口0.159万人,保护耕地面积0.123万亩;设计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水利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的函》(云水函〔2023〕19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等文件要求实施。
三、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项目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绩效目标表如下:
专项名称(填项目名称) | 元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一期 | ||
省级财政部门 | 省财政厅 | 金额(万元) | 1000 |
主管部门 | 红河州水利局 | 专项实施期 | 2024年 |
年度总体目标 | 治理河长5.03千米,新建护岸3.4千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保护人口0.159万人,保护耕地面积0.123万亩。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个) | 1 |
治理河长(km) | 5.03 | ||
新建护岸(km) | 3.4 | ||
质量指标 | 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 | ≧80% | |
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 | ≧80% | ||
时效指标 | 年度投资完成率(≧%) | 80 | |
年度投资支付率(≧%) | 8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耕地面积(万亩) | 0.123 |
保护人口(万人) | 0.159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指标 | 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 | ≧80% |
元阳县乌拉河河道治理工程
一、立项背景及项目概况
为提高乌拉河沿岸地区的防护能力,为元阳县俄扎乡、黄草岭乡、黄茅岭乡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集寨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元阳县水务局组织实施元阳县乌拉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现已纳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21〕23号)省级规划内。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水利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的函》(云水函〔2023〕19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确定的项目。
本项目建设计划如下:元阳县乌拉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25.81km,新建堤防长1.65km,护岸长16.17km,全程新建人行桥10座、排涝涵管2座、亲水台阶2处;保护人口0.64万人、保护农田面积0.69万亩;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发2023年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12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商请下达水利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的函》(云水函〔2023〕19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等文件要求实施。
三、项目绩效目标
结合项目立项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确定绩效目标表如下:
专项名称(填项目名称) | 元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一期 | ||
省级财政部门 | 省财政厅 | 金额(万元) | 1000 |
主管部门 | 红河州水利局 | 专项实施期 | 2024年 |
年度总体目标 | 治理河长5.03千米,新建护岸3.4千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保护人口0.159万人,保护耕地面积0.123万亩。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项目数量(个) | 1 |
治理河长(km) | 5.03 | ||
新建护岸(km) | 3.4 | ||
质量指标 | 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 | ≧80% | |
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 | ≧80% | ||
时效指标 | 年度投资完成率(≧%) | 80 | |
年度投资支付率(≧%) | 8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耕地面积(万亩) | 0.123 |
保护人口(万人) | 0.159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指标 | 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 | ≧80% |
第七部分
元阳县2024年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
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元发改复〔2023〕9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元阳县水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地址:元阳县马街乡;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4.计划建设工期:36个月;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值为:5682万元。资金来源:80%国债资金,20%属于配套资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选址于元阳县马街乡,灌溉面积5900亩,新建连通管道287.58米、输水涵管全长34.44米、引水管道长5.33km、35m³消力水池。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文件下达国债资金454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可研编制及评审工作,正在开展环评等前期工作,计划2023年3月完成招投标并开展主体工程建设。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可以解决马街乡七星寨、白安村、红土寨村、乌湾村5900亩农田灌溉的用水问题。水库年供水量155.0万m³。工程的兴建,可提升受益区生活饮用水水质,提高受益区供水保证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有效促进项目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水资源支撑。
元阳县三家河河道治理工程
一、项目名称
元阳县三家河河道治理工程
二、立项依据
红水许〔2023〕1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元阳县水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地址:元阳县大坪乡;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4.计划建设工期:10个月;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值为:3555.26万元。资金来源:80%国债资金,20%属于配套资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元阳县三家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15.24km;保护人口0.64万人、保护农田面积0.69万亩;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文件下达国债资金28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可研、初设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完成环评等前期工作,计划2023年3月完成招投标并开展主体工程建设。
八、项目实施成效
本工程是元阳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建成后将提高三家河沿岸地区的防护能力,为大坪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同时还可以大大改善区内交通条件和生活条件,为地方的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工程区内地质条件良好,工程建筑物简单,易于施工,技术上可行。工程集防洪、抗冲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元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一、项目名称
元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二、立项依据
元发改复〔2023〕8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元阳县水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地址:元阳县南沙镇、马街乡;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4.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值为:4168万元。资金来源:80%国债资金,20%属于配套资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元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长5.03千米,新建护岸3.4千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保护人口0.159万人,保护耕地面积0.123万亩。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文件下达国债资金1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可研及初设的编制及评审工作,正在进行完成环评等前期工作,计划2023年3月完成招投标并开展主体工程建设。
八、项目实施成效
本工程是元阳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建成后将提高丫多河、乌湾河沿岸地区的防护能力,为南沙镇、马街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同时还可以大大改善区内交通条件和生活条件,为地方的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工程区内地质条件良好,工程建筑物简单,易于施工,技术上可行。工程集防洪、抗冲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元阳县乌拉河河道治理工程
一、项目名称
元阳县乌拉河河道治理工程
二、立项依据
红水许〔2023〕1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元阳县水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地址:元阳县俄扎乡、黄草岭乡、黄茅岭乡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集寨乡;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4.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值为:7326.15万元。资金来源:80%国债资金,20%属于配套资金。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元阳县乌拉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25.81km,新建堤防长1.65km,护岸长16.17km,全程新建人行桥10 座、排涝涵管 2 座、亲水台阶 2 处;保护人口0.64万人、保护农田面积0.69万亩;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0号)文件下达国债资金586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完成可研、初设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完成环评等前期工作,计划2023年3月完成招投标并开展主体工程建设。
八、项目实施成效
本工程是元阳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重要的基础设施,建成后将提高乌拉河沿岸地区的防护能力,为俄扎乡、黄草岭乡、黄茅岭乡和老集寨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同时还可以大大改善区内交通条件和生活条件,为地方的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工程区内地质条件良好,工程建筑物简单,易于施工,技术上可行。工程集防洪、抗冲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第八部分
元阳县2024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说明
元阳县2024年年初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第九部分
元阳县2024年政府公开其他情况说明
元阳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工作,在确保预算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基础上,做到了法定公开时限内集中统一长期公开,覆盖率达100%,切实方便人民群体查询监督,着力打造透明政府,更好地为元阳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一、公开表格说明
元阳县2024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红河州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红财预〔2016〕93号)文件精神,在省州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严格按照通知统一公开模板及时部署公开工作,认真准确填报表格内容。
二、空表说明
《元阳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2)中,有如下空表:
1.表1-6 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元阳县实行乡财县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没有对乡镇的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无此情况。
2.表1-7 2024年元阳县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元阳县实行乡财县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没有对乡镇的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无此情况。
3.表2-5 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元阳县无此情况。
4.表3-5 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元阳县实行乡财县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没有对乡镇的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无此情况。
5.表3-6 2024年元阳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元阳县无此情况。
6.表5-8 元阳县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2024年第一批债券省级尚未发行,元阳县暂无项目。
第十部分
2024年财政专用名词解释
【六稳六保】
“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针对的是“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
“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地方财政总收入】
是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中央收入(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50%部分、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省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省级分享收入、耕地占用税收入省级30%部分、卷烟企业实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省级60%部分)。县级财政总收入还包括上划州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入州级25%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税收收入】
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按现行分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
【非税收入】
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通过超收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专用基金。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基层“三保”】
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其中,“保工资”是指保障国家及省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等支出。“保运转”是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村(社区)人员运转经费等支出。“保基本民生”是指按统一保障范围、支出标准,直接兑现到个人的民生支出,包含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城乡低保等基本民生政策。
【“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
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了云南省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根据各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由政府预算安排,且列入云南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的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用于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民生支出】
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管理模式,是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创新手段,也是从根本上增强部门责任意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零基预算】
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点为基础,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支出数额,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个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
【一般性转移支付】
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公众查询监督电话:0873-5780686
单位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28号元阳县财政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00010111
附件【元阳县2022-2023年债券资金存续期公开情况表 (1).xlsx】
附件【元阳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40203011442739.xlsx】
附件【元阳县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2024020301150490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