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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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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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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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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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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0800000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少数民族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调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负责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调研分析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拟订全县示范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全县示范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示范建设各项示范工作任务。
11.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仍列县政府工作部门系列。局机关有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与县委统战部合署)、政策法规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事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引领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2.持续强化引导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持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提升宗教工作水平。
3.持续加强管控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抓好“一网两单”工作机制的落实,强化分析研判,使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内外配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快速、精准高效的工作格局。加强协作配合,全面落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和苗头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更加巩固。
4.持续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坚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乡村振兴“双融合、双促进”,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有效推进乡村振兴蓬勃发展。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办好民族教育,强化少数民族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和就业培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到产业发展中,融入到乡村振兴中,让民族地区“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
5.持续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建立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体系,积极抢救、保护、深挖和开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物古籍、口传文化、音乐舞蹈、体育、技艺、建筑、服饰、餐饮和医药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15,45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5,457.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3,985.89元,增长34.8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今年工资标准提高、在职人员变动;二是今年新增项目预算数500,000元,上年项目预算数为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15,457.8元,其中:本年收2,415,457.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5,45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3,985.89元,增长34.8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今年工资标准提高、在职人员变动;二是今年新增项目预算数500,000元,上年项目预算数为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5,457.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15,457.8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457.8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985.89元,增长6.92%,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工资标准提高,在职人员变动;项目支出5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新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500,000元,上年度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15,457.8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921,325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35,025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情况,工资标准提高和新增项目预算,导致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981.61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36,475.0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比上年数增加。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3,663.8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2,113元,主要原因分析:医疗保险基数变动。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98.86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48.86元,主要原因分析:计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口径变更。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8,488.4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858.56元,主要原因分析: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15,457.80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457.8元,项目支出500,000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1,732,057.8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057.8元,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3,985.89元,增长7.7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标准提高;二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口径变更和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30101基本工资支出449,772元(其中:基本支出449,772元,项目支出0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661,632元(其中:基本支出661,632元,项目支出0元)。
30103奖金支出126,521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21元,项目支出0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981.61元(其中:基本支出20,398.61元,项目支出0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23,663.85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63.85元,项目支出0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17,998.86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8.86元,项目支出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148,488.48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88.48元,项目支出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3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0,000元,增长375.94%,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新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
30201办公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30205水费支出8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6电费支出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07邮电费支出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9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3,0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4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情况变化。
30305生活补助支出5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4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年初预算时,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6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6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5,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00元,下降2.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情况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00元,下降2.9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5次,共计接待1650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公务活动减少,大大压缩和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情况变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强化顶层设计,持续高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立足示范全州、全省、全国,突出创新引领,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制度体系,明确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和路径,力争把元阳建成维护核心坚定县、共同体意识模范县、良法善治阳光县、高质跨越发展县、乡村振兴样板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县、民族文化繁荣县、和谐稳定平安县、生态环境最美县、奋斗共享幸福县。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部门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3,000元,与上年预算数133,000元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880,884.61元,其中,流动资产429,532.88元,固定资产451,351.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2021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详见附件2)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0800111
附件【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30208041912916.xlsx】
附件【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