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0875
-
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3-07
-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1400000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的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⑵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元阳县行政区划图。
⑶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元阳县民政局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含: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纳入各项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持续抓好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和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民政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既注重整治“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又严格坚持应保尽保,防止出现“漏保”问题。
2.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继续落实好年度惠民实事任务,坚决消除养老机构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强化多元化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监管、退出机制,保障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加强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3.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回头看”,落实好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保障。规范收养登记管理,提升“明天计划”、“助学工程”实施效果。加强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推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加大投入,加强儿童之家建设。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强化救助机构安全管理。
4.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服务体系。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巩固和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加大对住宅式墓地、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
5.进一步实施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坚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评估“三同步”,推进社会组织“两个有效覆盖”。继续加强社会工作,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进一步引导动员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治理改革、乡村振兴。
6.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抓典型、立标杆、推经验。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的目标。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工作。持续推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7.做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9.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19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执行数15296.43万元相比,减少14127.24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因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9.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9.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9.19万元(本级财力1169.1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19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执行数15296.43万元相比,减少14127.24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因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9.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19万元,上年执行数14239.2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070.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支出功能科目变更,科目支出变动较大;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上年执行数918.9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18.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2021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207.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较上年执行数235.53万元减少28.16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行政人员变动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2080208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较上年执行数0.88万元增加0.1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加大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资金投入力度,本年预算增加。
2080501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31.04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支出,较上年执行数36.89万元减少5.8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离休人员变动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2080505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4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执行数41.69万元增加0.0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增加。
2081001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54.53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支出,较上年执行数540.44万元减少485.9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因年初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儿童福利支出减少。
2081002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137.5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福利支出,较上年执行数609.55万元减少471.99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因年初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老年福利支出减少。
2081005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108.9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较上年执行数112.74万元减少3.76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事业人员变动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2081107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363.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较上年执行数263.05万元增加100.7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民政局救助对象标准提高,本年预算增加。
2081901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较上年执行数2352.62万元减少2302.62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因年初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减少。
2081902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较上年执行数8860.34万元减少8810.34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因年初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减少。
2082001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1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较上年执行数703.85万元减少693.8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因年初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临时救助支出减少。
2082002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4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较上年执行数10万元减少6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因年初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减少。
2082102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较上年执行数859.31万元减少809.3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因年初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减少。
2082501款,2021年年初预算数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生活救助,较上年执行数0.2万元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因素分析。
2089999,2021年年初预算数1.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执行数0.66万元增加0.8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本年预算增加。
2101101款,2020年年初预算15.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较上年执行数0万元比较增加15.5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0年由财政代扣代缴,部门不再反映支出,本年预算增加。
2101102款,2020年年初预算9.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较上年执行数0万元比较增加9.70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0年由财政代扣代缴,部门不再反映支出,本年预算增加。
2101199款,2020年年初预算1.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较上年执行数0万元比较增加1.2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20年由财政代扣代缴,部门不再反映支出,本年预算增加。
2210201款,2020年年初预算31.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执行数28.01万元比较增加3.18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本年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3.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282.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9.52万元、住房公积金31.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71.65万元相比增加11.89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人员变动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0.8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04.18万元减少478.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本级财力有限,年初部门预算,除工资、基本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外,其他经费未安排。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31.04万元、退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200.96万元、救济费5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3361.09万元,减少12601.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本级财力有限,年初部门预算,除离休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基本民生外,其他经费未安排预算。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年初预算时,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年初预算时,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县未实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元阳县民政局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3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49万元减少21.70万元,下降44.2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9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1.50万元减少10.60万元,下降49.3%,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9次,共计接待379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特别是受疫情防控影响,控制减少大型会议、大型活动、聚餐等等,大大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7.50万元减少11.10万元,下降40.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数0万元预算数持平,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7.50万元相比减少11.10万元,下降40.37%。2021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年初预算时,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的开支。较上年预算执行数48.9万元减少24.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采取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1400111
附件【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元阳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