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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87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7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0800000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少数民族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调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负责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调研分析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拟订全县示范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全县示范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示范建设各项示范工作任务。

11.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事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力巩固推进元阳县创建工作。

2.根据《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规划(2016—2021)》《元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2016—2021年)》,巩固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实施好2021年建设项目。

3.全面贯彻落实《元阳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4.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力度,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理论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调研。保持与各民族群众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各族群众的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6.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培训和培养工作,挖掘、整理和抢救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增加6.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1.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1.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14万元(本级财力181.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增加6.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1.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增加6.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支出功能科目变更,科目支出变动较大;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是我局2021项目支出主要是上级下达资金,因县本级财力困难,未能把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数137.59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805052021年年初预算数18.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二是人员增减情况 ,导致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20899992021年年初预算数0.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财政代扣代缴,部门不能反映上年支出数,而导致上年执行数为0元,本年预算数增加。

21011012021年年初预算数11.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财政代扣代缴,部门不能反映上年支出数,而导致上年执行数为0元,本年预算数增加。

21011992021年年初预算数0.4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财政代扣代缴,部门不能反映上年支出数,而导致上年执行数为0元,本年预算数增加。

22102012021年年初预算数13.6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181.14万元,项目支出0元。财政拨款18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明细如下: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37.5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137.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48万元、住房公积金13.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4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4.6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本级财力有限,年初部门预算,除工资、基本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外,其他经费未安排。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生活补助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年初预算时,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年初预算时,无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年初预算时,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县未实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8次,共计接待567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原因分析: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年初预算时,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的开支。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0.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力有限,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0800111



附件【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