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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051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03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元阳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以及县级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元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专项验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和项目审批、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等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7.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8.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0.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积极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反馈引导作用和对消费的带动引领作用,发展粮食全产业链,加快推动粮食生产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打造绿色粮食品牌。

  以市场和消费为导向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县级储备,完善乡镇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县级储备与乡镇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全州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县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县委财经委办秘书科)。

  负责办文、内部文电运转、机要、档案、安全保密、重要会议组织及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参与全县经济发展、科级创新、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财政税收、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债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情况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追踪、收集、比较、分析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县的影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借鉴。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内部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重要会议组织等日常事务;负责印鉴的管理和使用;完成县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监督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指导督促各支部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党员素质;承担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承担机关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筹备、落实机关党委各种会议,做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州委财经委办秘书科、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体制改革综合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

  组织起草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发展改革局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法律顾问有关事务;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督办、督查、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督办县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行政许可审批核准有关工作。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元阳县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和分析红河县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体制改革综合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评估督导科)。

  提出元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并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滇中经济圈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拟定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和发展规划。

  拟订元阳县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评估督导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固定资产投资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

  监测分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元阳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建立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规模以上资产投资的项目支撑;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安排县级机关、政法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扶持较少人口民族发展等建设投资计划;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并负责提出县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开展投资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出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建议,负责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负责项目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项目的推介工作。负责申报政府与社会合作相关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负责建立重点前期项目储备库及重点项目规划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产业发展科(经贸外资科、一带一路规划协调科、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带一路项目推进科)。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工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配合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的重大示范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省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发展计划;组织实施省州级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省州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

  分析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有关工作;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元阳县粮食、食用油、化肥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初审上报重大项目;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项目的审报;协助管理外商投资项目;拟定经济合作产业转移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建设并协调实施。负元阳县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使用建议。

  负责元阳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对内对外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元阳县一带一路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元阳县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项目规划、政策制定施;负责拟订沿边开发开放相关规划;负责争取国家、省兴边富民、守边固边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项目并协调推进实施;承办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负责元阳县一带一路和元阳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大项目工作,兴边富民工程、守边固边工程有关工作、沿边开放发展有关项目推进工作。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科、经贸外资科、一带一路规划协调科、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带一路项目推进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地区经济科。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县域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订土地利用规划;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负责拟定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审批或审核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项目;统筹推进老工业城市及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易地扶贫搬迁科。

  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生态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元阳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元阳县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易地扶贫搬迁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农村经济科(西部开发科、县西部开发办公室)。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农村、林草、水利、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规划和政策;下达中央和省级投资计划;制订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和安排农口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按照分工提出我县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政策建议;承担我县生态安全有关工作。

  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拟订元阳县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相关规划;负责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年度计划编制和项目建设监督;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并落实相关工作;拟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西部人才开发工程;负责贫困县小规模贷款贴息申报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负责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科、西部开发科、县西部开发办公室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基础设施发展科。

  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牵头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综合分析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争取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项目。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运用。承担元阳县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有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有关政策。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

  负责价格运行分析,协助有关部门提出元阳县价格总体水平控制目标建议;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测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价格总水平运行监测分析;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价格认定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提出元阳县价格认定工作的政策和建议;协助办理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委托,实施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对县市纪委监委、司法及行政机关提出的涉纪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事项进行复核。

  拟订元阳县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指导全县商品价格管理;协调重大价格矛盾和争议;研究提出重要储备物资的管理费用标准、补贴和出库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县管商品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拟订县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服务、公用事业、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提出相关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协调重大收费矛盾和纠纷。

  负责承办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粮食和物资能源储备科。

  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粮棉糖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提出乡镇储备粮棉糖的规模建议,指导乡镇储备粮棉糖管理;承担粮棉糖产销合作、监测预警、统计、应急和全县军粮供应的有关工作。

  拟订县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县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州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州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备统计工作。

  负责承办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科、物资能源储备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粮物财务审计科。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有关资金,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监测粮食行业经济运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政策性资金;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承办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务审计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执法督查科(安全发展科、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科)

  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

  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州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承办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科、安全发展科、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能源协调科(电力科、水电新能源科、石油天然气科、煤炭科)

  拟订火电、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电力项目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承担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淘汰电力落后产能等工作;参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负责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煤炭和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大用户直供和矿电结合;组织拟订电力市场化交易、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等实施方案。

  拟订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发展州级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审核县级权限内的水电和新能源项目,转报依法依规由国家、省级、州级核准的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拟订石油、天然气利用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级权限范围内石油、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以及国家、省级、州级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有关工作;拟订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提出县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动用建议;承接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推广清洁油品的生产和使用。

  拟订煤炭及瓦斯(煤层气)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接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县级权限范围内的煤矿建设项目审核和初步设计审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有关工作;负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煤炭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参与煤电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拟订全县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煤炭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负责承办红河州能源局能源电力科、水电新能源科、石油天然气科、煤炭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能源安全督导科。

  牵头负责监督检查能源安全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安全生产监管方案;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能源运行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的执行和实施,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承办红河州能源局能源安全督导科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对表,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将脱贫攻坚与产业发展、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落实好扶贫项目菜单式管理,鼓励农民建立农村合作社,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深入推进产业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激发部门实力、干群动力形成决战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硬仗。

  2.全力编制好《元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工作和十四五项目谋划及金点子行动计划。2021-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期,为此要认真总结十三五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好十三五的收宫工作,对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机遇、发展思路目标、空间布局与功能定位、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按时完成纲要草案的编制工作。

  3.优化产业结构。第一产业稳步发展。围绕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升农业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成效。在持续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发展以板蓝根、重楼为主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稻鱼鸭、梯田红米等特色产业。第二产业转型升级。以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培育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促进全县工业经济转型增效。第三产业提质增效。快速推进元阳哈尼梯田小镇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哈尼梯田旅游业,发挥哈尼梯田旅游产业支撑第三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

  4.全力招商引资。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改善对外开放和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依托世界文化遗产、梯田红米、热区土地等资源优势,按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科引技思路,实现走出去请进来良性互动。

  5.加强价格监管,营造良好的消费、投资环境。做好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服务发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价格调整的成本监审、价格监测、认证工作。

  6.注重自身建设,加快构建服务型机关。坚持廉政建设,落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战略任务。认真宣贯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确保干部职工能公正办事,公道做人,勤政务实,廉洁从政。坚持效能建设,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树立推动工作、为民负责、公正廉洁的发改干部新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3人,财政部分供养7人(特殊人员,如遗属补助人员等人员),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491.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75.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5.57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5.57万元(本级财力575.57万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491.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75.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7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80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4012020年年初预算数186.74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104502020年年初预算数64.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9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104992020年年初预算数1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4.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

  20805012020年年初预算数6.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情况,导致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20805052020年年初预算数45.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元阳县粮食物资储备局并入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人员增减情况,导致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20899012020年年初预算数1.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由财政代扣代缴 ,部门不再反映支出。

  21011012020年年初预算数22.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由财政代扣代缴 ,部门不再反映支出。

  21011022020年年初预算数5.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由财政代扣代缴 ,部门不再反映支出。

  21011992020年年初预算数1.9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由财政代扣代缴 ,部门不再反映支出。

  22201012020年年初预算数106.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2102012020年年初预算数34.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575.57万元,项目支出0元。财政拨款57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2.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明细如下: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33.9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30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7万元、住房公积金34.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4.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元阳县粮食物资储备局并入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人员增减情况,各项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35.34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3.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本级财力有限,年初部门预算,除工资、基本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外,其他经费未安排。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生活补助6.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元阳县粮食物资储备局并入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上年度有死亡抚恤和遗属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15.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15.7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50次,共计接待8100人次。

  增加原因分析:元阳县粮食物资储备局并入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的开支。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83.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力有限,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0300111

 



附件【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公开表2020092510102449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