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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8633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12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元阳县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元阳县监察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的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党纪刚性约束。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围绕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纪律作风,对稳增长、脱贫攻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县委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等工作落实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2.践行从严管党治党。督促各级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对问题严重的,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造成严重危害,选人用人失察,“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查整改不落实的实行“一案双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一起追究。

3.强势推进纪律审查。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握力度节奏,突出重点节点,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紧紧盯住工程建设、土地征用、脱贫攻坚、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把巡查、司法、审计、信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源头,严把纪律审查的事实关、定性关、量纪关,办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4.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紧紧盯住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继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从速处理,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

5.加强基层反腐倡廉。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五级联动”工作,强化问题线索梳理,公开通报曝光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和系统,往上一级追究责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脱贫攻坚为重要内容开展专项巡查,确保民生领域专项巡查取得新成效,让群众更多感受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加强基层纪律审查业务知识培训,切实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大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事务等公开力度,完善基层民主监督体制,努力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6.全面强化自身建设。不断落实“两个为主”的规定,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努力完成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推动“三转”向乡镇纪委延伸。继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提升“四项工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过程,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争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始终讲政治、顾大局,讲纪律、守规矩,讲正气、树形象。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遵循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

(三)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量入而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原则,厉行节约、科学精细的原则,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 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机关工勤编制5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1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总计749.03万元 ,支出总计74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0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20111 纪检监察事务573.53万元,主要反映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5.87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经费; 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2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的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1.32万元,主要反映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22102住房改革支出55.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9.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2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8%。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93.4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人均工资福利增长较大,加之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不断规范,硬件设施要求不断提高,各项费用也随之增加。

(二)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7.32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相比增加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9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43.3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29.9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巡查机构(县委巡查办),加之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事务不断规范化,工作趋于繁重和细化,工作检查和指导日常化,因此,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附件【U02017080858016467726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