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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8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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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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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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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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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元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指导管理局所属单位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经营工作,负责管理县政府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
2.做好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保障工作。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做好县级机关有关办公用房建设和分配工作。承担县级机关有关房屋产权、产籍申报登记和与确权有关工作,以及房屋修缮工作。监督管理局基建项目。
3.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在上一级节能管理工作部门的指导下,指导县各级部门,开展县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4.负责县行政中心(含行政副中心)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含行政副中心)有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县级机关绿化等工作。
5.负责列入管理范围的县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管理和侦破各类重大案件,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会场服务。根据需求,添置大会堂、小报告厅、视频会议室部分所需设备。会议前后,主动与办会单位对接,并积极指导会议服务人员做好会场准备。坚持以会务主办方要求为目标,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会前完成设备调试、会场布置、灯光照明、空调的开启和关闭,会中做好茶水服务、音响调试等,会后做好清洁工作。及时公开会议各类信息,在局网站上上传会议信息,并对每个会议室的容纳数量、收费标准、会务申请等进行公开,通过一系列规范运作模式,方便了办会单位,也使会务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了“三高”目标,即办理会务高效率,布置会场高档次,提高服务高质量。
2.设施维护。切实做好县行政中心、会堂硬件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和保养供排水、供电设施,确保用水、用电安全,以及音响、灯光的正常使用。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检查水电供应设备系统,对行政中心各单位反映的问题,做到立即落实、跟踪督办,消除设备隐患,保障水、电安全运行。
3.食堂管理。加强机关食堂饮食安全,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要求承包方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在确保干部职工吃得安全、吃的卫生、吃得放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用餐质量,改善餐饮质量,在个性化服务、品质服务上有了较大提升。
4.公务接待。积极与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联合构建日趋健全完善、反应敏捷的接待工作网络体系,衔接更趋合理,工作运行高效顺畅,确保了各项接待任务万无一失。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省州县厉行节约硬性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加强接待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接待经费结算手续,确保接待工作品位提高,接待经费有效降低。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遵循国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
(三)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量入而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原则,厉行节约、科学精细的原则,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总计139.88万元 ,支出总计13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17.31万元,主要反映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0.7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的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36万元,主要反映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12.4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1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4%;电费支出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9.9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人均工资福利增长较大。
(二)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相比减少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100%;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与上年持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按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U0201708085801526446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