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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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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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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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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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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的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5.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14个部室,共派驻16个纪检监察组,设县委巡察办,5个县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监督合力
2.坚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强势深入推进纪律审查
3.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4.深入推进政治巡察,切实发挥震慑作用
5.抓紧抓实关键导向,实现责任落实到位
6.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247099.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47099.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2.28%。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47099.24元,其中:本年收入9247099.24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47099.24元(本级财力9247099.2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2.28%。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47099.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47099.24元,其中,基本支出9247099.24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 0.32%,增加原因:2019年初预算包含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转录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2019年年初预算数688792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307813.58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080501,2019年年初预算数13248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2096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退休人员减少,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80505,2019年年初预算数1104684.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167192.40元。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增资影响工资支出增加;二是2019年初预算包含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转录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
2082702,2019年年初预算数27617.1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27617.1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082703,2019年年初预算数38663.94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38663.94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101101,2019年年初预算数497107.8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497107.80元。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101199,2019年年初预算数15048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15048元。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210201,2019年年初预算数662810.4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662810.40元。主要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9247099.24元,项目支出0元。财政拨款9247099.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47099.2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0.32%,增加原因:2019年初预算包含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转录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581051.2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38280.00元、津贴补贴4088040.00元、奖金8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468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7107.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329.04元、住房公积金662810.40元。增加原因:一是2019年初预算包含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转录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6528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8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44800.00元。减少原因:因本级财力有限,年初部门预算,除工资、基本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外,其他经费未安排。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48.00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生活补助13248.00元。增减原因分析: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年初预算时,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年初预算时,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年初预算时,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247099.24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9247099.2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47099.24元(本级财力9247099.24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2.28%。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47099.24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247099.24元,其中,基本支出9247099.24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 0.32%,增加原因:2019年初预算包含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转录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数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215572.36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数9247099.24元,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29165.66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加 0.32%,增加原因:2019年初预算包含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转录人员的工资福利经费。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项目支出0元,较2018年执行数持平。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0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00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0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0000.00元,主要增加原因:一是不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力度,加大深挖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等费用增加;二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共派驻16个纪检监察组,增设5个县委巡察组,人员增加,查办案件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等费用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元阳县纪委监察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元阳县纪委监察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50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0000.00元,增加原因:不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力度,车辆运行费用增加;运行维护费25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0000.00元,增加原因: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元阳县纪委监察委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50000.0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28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的开支。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97911.98元,减少原因:县级财力有限,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二是上年执行数中含结转资金列支部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元阳县纪委监察委国有资产总额3530560.61元,其中:流动资产1393612.61元,固定资产2136948.00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无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元。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
第二部分 元阳县纪委监察委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