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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066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2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招录、调进人员的审核等人事工作;负责公证、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招录和调进人员的审核等人事工作。

3.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6.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8.协助州司法局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工作。

9.协助开展司法鉴定业务,并进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11.负责领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

12.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制建设、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4.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司法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律师公证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148”工作指导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

驻各乡镇的基层司法所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分别是南沙司法所、新街司法所、嘎娘司法所、上新城司法所、小新街司法所、逢春岭司法所、大坪司法所、攀枝花司法所、黄茅岭司法所、黄草岭司法所、俄扎司法所、牛角寨司法所、沙拉托司法所、马街司法所(各司法所加挂乡镇社区矫正执法中队),14个司法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5名(其中新街司法所2名、其余司法所各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落实工作责任,法治宣传教育有新成效。一是督促落实县委关于“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双普法工作责任制;二是认真组织公职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三是持续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普法、农村法治广播等普法工作;四是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实行法制副校长制度和开展案例宣传进校园活动,投资50余万元的高级中学“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即将竣工投入使用;五是将《宪法》等法律法规,录制语音视频,利用流动法治宣传车,在各乡镇赶集日、群众聚集区,流动集中宣传,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防控风险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通过在信访部门及司法所设立“信访案件人民调解室”,积极组织律师、调解能手参与信访案件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卫计、交警、妇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化解医患纠纷、妇童维权、农民工讨薪;继续推行“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确保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

严肃刑罚执行,开展社区矫正。一是坚持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二是坚持周电话汇报、月思想汇报及定期走访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三是完善警告制度,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规定的,及时给予警告。

认真职能职责,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的方针,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人员进行重点排查,认真指导律师辩护工作。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三个平台”建设。一是实现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与“云岭先锋”网络的对接,明确11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流程及值班人员;二是购进10台“法律智能查询系统”摆放到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信访局、社区、部分乡镇司法所,供老百姓查询;三是推广应用12348中国法网,实现“互联网+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实惠的法律服务。

积极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逐步实现“互联网+公证服务”,快捷、高效办理公证业务,让老百姓少跑腿。

通过设立2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38个法律援助联络点,按照应援尽援的方针,为困难群众和建档立卡户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民生。

通过建立102个“法润”微信群,108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3135人进群结对,深入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元阳县司法局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794515.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4515.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1131766.96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94515.80元,其中:本年收入6794515.8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4515.80元(本级财力6794515.8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1131766.96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94515.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94515.80元,其中,基本支出6794515.8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420299.69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2019年年初预算数4460124.00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运行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33505.20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40650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78676.00元,主要用于司法事业运行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619.0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080501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560.00元,主要用于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0.00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相应减少。

2080505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2488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1918.24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增资影响工资支出增加。

2082702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622.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20622.0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0827032019年年初预算数28870.8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28870.8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101101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22409.16元,主要用于财政对行政单位医疗的补助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322409.16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101102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8786.84元,主要用于财政对事业单位医疗的补助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48786.84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101199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659.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补助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659.00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210201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94928.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94928.00元,主要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6794515.80元,项目支出0元。财政拨款6794515.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94515.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420299.69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419755.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38860.00元;津贴补贴3050088.00元;奖金4800.00元;绩效工资17485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488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151.8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196.00元;住房公积金494928.00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3702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2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324000.00元。减少原因:因本级财力有限,年初部门预算,除工资、基本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外,其他经费未安排。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0.00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4140.00元。减少原因: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年初预算时,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年初预算时,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年初预算时,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794515.80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6794515.8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4515.80元(本级财力6794515.8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1131766.96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794515.80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794515.80元,其中,基本支出6794515.8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420299.69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数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1131766.96元,减少原因分析: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数 6794515.80元,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420299.69元,减少原因分析: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项目支出0元,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1075007.53元,减少原因分析:减少原因: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6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60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60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认真履行中央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工作,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支出不超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元阳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元阳县司法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0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压缩车辆使用范围和费用,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产生的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元阳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6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的开支。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488604.2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县级财力有限,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元阳县司法局国有资产总额12123456.37元,其中:流动资产1571766.49元,固定资产10551689.88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无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元。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

 

第二部分 元阳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500111



附件【元阳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3210439211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