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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0679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2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根据省州食药监局相关行政许可事权划分开展食品行政许可工作;办理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4.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著名商标的受理、初审;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

8.负责管理指导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县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1.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受理和使用登记的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协助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12.负责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省、州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辖区监管年度计划及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评价工作。

13.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工作。

14.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和评价性抽样检验及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和上报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5.承担元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元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16.负责辖区内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7.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第一责任,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管理、考核。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职责为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管、商品市场监管、广告活动监管、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直销活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拍卖及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管、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对管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排查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引导辖区群众、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生产经营者等共同参与市场监管工作。

18.市场监督管理所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为主,其所长的调动、任免、奖励等必须征求所在乡镇党委的意见。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科室十九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科、财务装备科、政策法规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

派出市场监督管理所14个,每个乡镇设一个市场监督管理所。

重点工作概述

1.拟定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本辖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2.拟定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秩序工作;参与市场培育建设和市场布局规划;承担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督管理;承担合同监督管理;指导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协会工作;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承担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协助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3.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商标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督管理辖区商标代理组织;负责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著名商标的受理、初审;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4.负责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统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质量技术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65”、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的投诉举报;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依法受理对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及“一会两站”工作。

5.根据行政许可权限,负责辖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和监督管理;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负责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辖区内行政许可(备案)、登记、注册等事项的文书制作、数据库和审批件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负责许可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负责登记注册的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负责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培育市场主体力度,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2.落实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3.稳步推进质量强县战略。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二是加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三是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餐饮单位的许可审批工作,把好准入关,严厉查处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巡查检查力度,全年对学校食堂检查不少于2次。在全区的餐饮单位中积极开展餐饮单位量化评级工作,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8%以上,学校食堂达到100%。积极开展“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创建工作,争取创建持证餐饮单位总数的25%。四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建设全社会共管安全格局。通过加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能力,提升执法人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加大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达到全社会共管共治良好局面。

5.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一是深化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二是深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三是开展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四是开展药品抽验。五是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和各类专项检查。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提高监管人员综合能力。二是全力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察与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7.加强市场监管整治。加强对各类市场的有效管理,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

8.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9.加强自身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 78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67人,财政部分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5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600973.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00973.6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00973.63元,其中:本年收入10600973.63元,上年结转96679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00973.63元(本级财力10600973.6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00973.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00973.63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0973.63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8012019年年初预算数7071604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4638459.1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138502019年年初预算数537252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79633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0805012019年年初预算数386651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5922元。增加原因:增加离休高龄补贴。

20805052019年年初预算数122511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46435.6元。主要是退休人员6人,导致数据减少。

21011012019年年初预算数506727.3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增加506727.36元。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1011022019年年初预算数44572.6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44572.68元。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1011992019年年初预算数20482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20482元。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22102012019年年初预算数735066.7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735066.72元。主要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元,本年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10600973.63元,项目支出0元。财政拨款10600973.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00973.6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1725974.47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603322.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36068元、津贴补贴4264524元、奖金7200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900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5111.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3988.6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3988.67元、住房公积金731543元。增减原因分析: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243962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43000元。增减原因分析:减少原因:因本级财力有限,年初部门预算,除工资、基本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外,其他经费未安排。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651元,主要包括:离休费294779元、生活补助91872元。增加原因分析:增加高龄补助,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年初预算时,无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年初预算时,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年初预算时,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00973.63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0600973.6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00973.63元(本级财力10600973.63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600973.63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600973.63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0973.63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数10600973.63元,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1060904.17元,增减原因分析: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数10600973.63元,较2018年执行数减少1725974.47元,增减原因分析: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项目支出0元,较2018年执行数无增减,主要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合合并成立,后续机构改革又合并入三项行政执法,职能增加公务用车费用大幅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运行维护费2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合合并成立,后续机构改革又合并入三项行政执法,职能增加公务用车费用大幅增长,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0000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1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的开支。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82862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县级财力有限,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13508944.02元,其中:流动资产2150545.02元,固定资产11358399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无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元。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州对下项目共有0项。

 

第二部分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1400111



附件【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3210918578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