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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051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20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基本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信访、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综合考评和对全县节庆进行审核和报批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的人事管理,负责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负责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申报评定,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人员及工勤人员岗位聘用、年度考核,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福利报批和职工养老保险管理。

  2.公共服务科(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国有文艺院团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承办国家级、省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

  拟订文物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文物法人违法治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有关报批、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承办国家珍贵文物藏品的有关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博物馆安全保卫督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

  3.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宣传推广科)。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元阳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规划、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指导、管理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统筹元阳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

  4.产业发展科。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5.资源开发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6.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宣传贯策培训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工作,负责舆情及游客投诉处理。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综治维稳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跨区域大案要案。负责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规范性文件,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后,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促进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我单位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县党委、人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部门收入899.10万元,比上年同期938.38万元减少39.27万元,减少4.18%;部门支出899.10万元比上年同期938.38万元减支39.27万元,减少4.18%;固定资产增加12.52万元;负债类增加1914.02万元。

  2.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结合开展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部进百村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村(逢春岭乡凹腰山村委会)入户摸底排查,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开展识别工作,着力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目标不准、措施不对路等问题。

  3.执行挂包帮”“转走访”“四个一工作法,扶贫工作有成效。2020年,局领导多次率干部职工到联系挂钩点(逢春岭乡凹腰山村委会)上门走访帮扶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实际,求真务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制定方案,加强跟踪工作;严格管理,做好各项工作;加大宣传,提高民众的意识;依法行政,做好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7人,财政部分供养57人,非财政供养7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9.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9.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上年结转0元。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27.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9.10元,其中本年收入899.10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9.10元(本级财力899.1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427.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9.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9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55.1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2020年年初预算数242.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1.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20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701042020年年初预算数71.94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20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701092020年年初预算数265.9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2.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20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70114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5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0年执行数107.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20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805012020年年初预算数1.90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20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805022020年年初预算数4.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20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805052020年年初预算数83.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20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20899012020年年初预算数4.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执行数4.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由财政代扣代缴,部门不再反映支出。

  21011012020年年初预算数18.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万元,本年预算增加。

  21011022020年年初预算数33.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万元,本年预算增加。

  21011992020年年初预算数2.2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由县财政代缴,部门不能反映支出,而导致上年执行为0万元,本年预算增加。

  22102012020年年初预算数62.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899.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89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9.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55.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明细如下: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71.2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565.9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2.41万元、住房公积金62.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5.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本级财力有限,年初部门预算,除工资、基本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外,其他经费未安排。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2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4.00万元、劳务费8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5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27.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新增的基本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20年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6.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县旅发委并入,广电划分宣传部、体育划分教育局,人员减少。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4.00元,上年预算数减少4.4元,下降18.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4.00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4元,下降18.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0次,共计接待880人次

  减少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的开支。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27.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力有限,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2000111



附件【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