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28003499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州颁布的法规、规章。维护全县森林资源、生态建设,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直接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立案、调查、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同时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设有:办公室、装备财务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共6个职能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为全县脱贫摘帽的目标,始终围绕着“两个确保”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全局民警筹资4.29万元,其中1.7万元为“爱心超市”启动基金,1.14万元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为贫困户购买棉被6件套,其余资金用于解决贫困户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协调解决驻村工作队员经费1.5万元。同时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扶贫挂钩、入户走访慰问、收家治家等活动,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的开展创造坚实的群众基础。
2.积极预防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用实际行动保护元阳绿水青山。全年共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198起,对4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151人依法进行林政处罚。收缴活立木7株,收缴木材54.297立方米,救助野生动物336只,共挽回各项经济损失52.619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7人,财政部分供养2人(特殊人员,如遗属补助人员等人员),非财政供养11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7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79.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9.8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82万元(本级财力379.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9.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我局无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2020年年初预算数1.5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资影响工资支出增加。
2080505,2020年年初预算数32.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资影响工资支出增加,缴费基数随之增加,缴费增加。
2089901,2020年年初预算数0.4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4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因素主要是,2019年由财政代扣代缴 ,部门不再反映支出。
2101101,2020年年初预算数20.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14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因素主要是,2019年由财政代扣代缴 ,部门不再反映支出。
2101199,2020年年初预算数0.6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因素主要是,2019年由财政代扣代缴 ,部门不再反映支出。
2130201,2020年年初预算数270.3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21元,主要原因分析: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
2130213,2020年年初预算数3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执法与监督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新增支出科目。
2210201,2020年年初预算数24.2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2020年基本支出379.82万元,项目支出0元。财政拨款37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二是随工资科目支出,故年底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调整;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明细如下: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6.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82万元、奖金5.87万元、津补贴155.6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3.68万元、住房公积金24.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数据变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2.24万元、劳务费30.00万元、其他交通费15.30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本级财力有限,年初部门预算,除工资、基本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外,其他经费未安排。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生活补助1.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0次,共计接待1098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年初预算时,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租车费等的开支。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7.41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力有限,大幅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49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