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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60320-599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22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3〕14号)

财会〔2023〕1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财政部     

202395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