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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32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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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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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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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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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职责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草原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退耕还林科)。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元阳县林业站、元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元阳县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检疫站、元阳县林木种苗站、元阳县草果技术实验指导站、元阳县木材检查站、元阳县护林办、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
本年度末财政供养人员共有86人,比上年减少1人。其中:2130201款行政14人,根据公调字〔2022〕(县外)第14号文件、元委〔2022〕75号文件调入2人,根据元委〔2022〕111号文件调出1人;2130204款事业72人,比上年减少2人,根据元人社专调字〔2022〕68号、元人社发〔2021〕94号文件调出2人;元人社薪〔2022〕53号、元人社薪〔2022〕16号文件退休2人;根据元人社职〔2022〕5号文件、元人社专〔2022〕33号文件调入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做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林草消防专业队队员不少于157人;管护生态公益林73.73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47.27万亩;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苗圃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20亩,培植苗木919000株;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250人;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面积1.6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普查面积3.6万亩;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科学、合理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批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3117067.24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3117067.24元。
元阳县财政局批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3117067.24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13117067.24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7067.24元,项目支出0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29201518.23元,2021年收入38372334.28元,减少9170816.05元,同比减少23.90%。主要是去年有州级财政拨入红财资环发〔2021〕72号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3050000元。本年支出30173859.08元,2021年支出26869784.28元。增加3304074.8元,同比增加12.3%,主要是因为本年支付元财盘活〔2022〕246号2022年森林公园建设专项资金3000000元、元财资环发〔2022〕4号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第五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苗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373300元。
3.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本年预算数为13117067.24元,2021年预算数12620807.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6259.3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补助标准提高。本年收入29201518.23元,2021年收入38372334.28元,减少9170816.05元,同比减少23.9%。主要是去年有州级财政拨入红财资环发〔2021〕72号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3050000元。本年支出30173859.08元,2021年支出26869784.28元,增加3304074.8元,同比增加12.3%主要是因为支付元财盘活〔2022〕246号2022年森林公园建设专项资金3000000元、元财资环发〔2022〕4号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第五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苗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373300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元财绩发〔2021〕7号)等有关要求,为确保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取得成效,我局及时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具体办理,为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了保障,确保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560452.62元,上年支出 600000.79元,同比减少6.59% 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出车次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0452.62元;公务接待费为0。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组,制定绩效自评表,确定评价指标,明确评价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
2.组织实施
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管理情况:部门预算编审管理内容完整、编制准确、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按要求的时间报送部门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部门决算编制内容真实、内容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预算执行管理争取资金达到要求、收支进度达到要求、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按时开展账户年检、按要求管理结转结余资金;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及时入库、“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绩效信息公开;有绩效自评报告、内容完整、分析到位,措施得力,按时报送;内控制度健全完整、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申报采购项目、填制政府采购审批表,进行财政评审、需求论证、正确选择采购方式,选择正确的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无新增债务,按要求及时报送部门债务资料;专人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及时上报资产报表。
(二)履职完成情况:保障在职86人的正常办公及单位平稳运行;圆满完成2022年工作计划;严格执行2022年初预算。
(三)履职效果情况:2022年聘用林草消防专业队队员157人;管护生态公益林73.73万亩,管护天然商品林停伐47.27万亩;完成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苗圃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20亩,培植苗木919000株;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250人;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面积1.6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普查面积3.6万亩;哈尼梯田核心区生态修复5000亩;红河流域种植生态特色经济林面积23689.2亩;县域内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改善。
(四)社会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前述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人员加强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整改情况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人员加强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促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具体办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抓好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三是科学制定方案,为使绩效评价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在正式评价开展前拟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四是业务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抓好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6日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