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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mzf/2024-0002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四是统筹组织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行业扶贫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五是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六是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七是牵头配合州级做好开展贫困县退出县级核查工作,以及县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行业扶贫成效考核工作;八是承担县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九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乡村振兴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乡村振兴局编制27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0名,机关工勤编1名,现实有人数0名;事业编制21名(含1名事业工),现实有人数17,退休干部3人。

2.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工作底线,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治理作为重要的工作抓手,接续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强化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抓组织保障,做到力度不减。一是压实责任抓落实。坚决扛起市县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及时成立以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县处级领导为组长的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动态监测、工作督导、产业金融项目、宣传教育5个工作专班,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指挥部工作调度会和专题会,全方位研究安排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靠前指挥,深入调研督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实地督,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全县34名县处级领导对14个乡镇实行全覆盖联系督导指导,确保县乡村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二是选优配强驻村干部。印发《关于做好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向全县129个村委会选派了403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其中:中央企业派出1名、省级派出21名、州级派出154名、县级派出227名。三是强化督导促整改。成立以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专班,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主任,统筹协调全县问题整改工作。由县委常委带队深入乡镇、部门共同商议整改措施,做到真整改、实整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监督检查考核2次;各级反馈问题整改63个,并持续健全工作监督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和复查验收,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抓监测帮扶,做到守牢底线。一是强化常态化监测。用好线上、线下常态化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救助平台作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自平台建立以来,收到农户自主申报信息3057件,办结2896件,办结率94.73%二是强化精准帮扶。按照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要求,对监测对象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具体帮扶措施。2022年以来,经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确定程序,全县共新识别监测对象769287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3041031人、边缘易致贫户11146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541377人。三是强化政策保障。落实各项政策资金保障,对特殊困难群体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和标准,可实现260013521人脱贫人口增收后家庭人均纯收入达1万元以上。严格落实双线四级七长目标管理体制和两包四挂工作机制,控辍保学保持动态清零;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先诊疗后付费等工作,共接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门诊患者、住院患者、特慢病患者48.94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14827.24万元;265户农村房屋抗震改造项目已全部竣工;农村集中供水率达100%;累计发放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补助资金9511.3225万元,三类监测对象享受社会救助2016.1478万元;脱贫人口122953人参加养老保险,其中:22725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四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元阳县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42个(含分散安置点1个),共搬迁安置293513474人,其中脱贫户225910660人,随迁户6762814人。安置区共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劳动力6868人,已实现转移就业5560人(含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53人)。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家庭1户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同时,不断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球场、公厕、卫生室、活动阵地、调解室以及基层组织实现全覆盖,推动搬迁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引导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生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抓产业就业,做到增收有方。按照一户一策、一定三年、分年实施、按季监测要求,研究制定《元阳县脱贫人口及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逐乡、逐村、逐户、逐项对脱贫户进行增收摸底大排查,提出一户一策促增收帮扶计划,通过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统计,全县2022年落实增收帮扶措施410801个,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均收入增幅19.03%一是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2022年到位衔接资金3913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52万元、省级资金8073.5万元、州级资金1011万元。截至目前,分配下达衔接资金39136.5万元,资金支出36952.82万元,支出率94.42%。按照项目投入类别分,其中:投入产业发展22577.31万元,占衔接资金57.69%;就业发展1270万元,占衔接资金3.25%;巩固三保障成果964.7万元,占衔接资金2.46%;乡村建设行动13118.07万元,占衔接资金33.52%;其他项目1206.42万元,占衔接资金3.08%二是建提质增收。围绕田米鱼蛋林,菜果药草石布局了10条精深加工产业链,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引领带动全县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预计2022年实现产值90亿元。三是龙头带动联结增收。采取党建+农户+合作社+公司利益联结机制,组建348个有利益联结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三金模式,带动脱贫人口37372174285增收。四是园区融合增收。以县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为载体,采取党建+政府平台公司+企业+产业的模式,打造集互联网+精准扶贫产销平台、就业创业平台、直播展示与在线交易平台于一体的示范园区。目前已入驻京东、集配速递、青创、融创等7家企业,牛肉干巴加工及益生菌生产项目预计12月可投产运营,整个园区投产后预计可实现产值2.4亿元以上。五是金融帮扶赋能增收。2022年全县累计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含续贷)1.59亿元,共惠及脱贫户3658户(含监测对象),总体发放规模较2021年同期增加80296余万元。六是文旅融合互赢增收。立足旅游资源优势,优先将哈尼梯田核心区82个村庄445821055人脱贫人口纳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旅游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本地低收入脱贫人口1256人就业,人均可增收2000元以上。七是消费帮扶带动增收。发挥沪滇协作和定点帮扶优势,推动特色农产品与上海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动员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低收入脱贫户农产品,今年以来累计消费帮扶1256.43万元。八是机制指引结对增收。制定《元阳县领导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助农增收暖心行动工作方案》,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挂钩帮扶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确保全县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九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收。运用好集体经济强村十法、资金管理办法六条措施和“10条负面清单,盘活资金、土地以产业带动型的发展模式作为破解难题的切入点,开展一村一策制定消薄计划,鼓励每个行政村至少探索12种模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采取资源开发、易地置业、抱团取暖、村企联建等方式,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县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有16个,占比达11.59%以上。稳岗就业持续增收。通过点对点一站式服务方式,实现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77333人,转移就业率达78.04%。其中,县内转移就业24631人,省内县外转移就业26353人,省外转移就业26349人。落实沪滇劳务协作一次性生活补助2841294.63万元,符合政策享受一次性交通补助3500350万元。通过扶贫车间优先吸纳就业的方式,实现514名低收入脱贫劳动力就地就业。安置农村保洁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5836个公益性岗位,实现低收入脱贫人口就业,人均增收9600元以上。

抓乡村建设,实现宜居宜业。一是抓好干部规划家乡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分批实施的原则,高水平编制契合村庄发展实际、农民发展意愿和乡村振兴要求的村庄规划。已完成42个村编制规划,落实保障经费420万元,全面推进今年56个村庄规划工作。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伸延。牛倮水库、哈尼梯田世界水稻公园供水保障等一批水利工程实现开工建设,续建农村公路137.95公里,新建农村公路120公里,完成景区内可达交通提质改造,新建5G基站132个,实现城区和乡镇光缆通达率、宽带网络覆盖率100%,农村光缆通达率达93%,建成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站点81个。三是抓好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2年度农村卫生户厕改建完工5900座,完成年度任务数100%;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51.3%,农村垃圾费、水费收取率达90%以上。通过红黑榜机制,发动119637人次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垃圾8365.34吨、水塘373个、沟渠105.03公里、淤泥1230.5吨。成功打造美丽乡村89个,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档升级,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抓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两山转化。一是坚持活态保护。突出保护好哈尼梯田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活态生态系统,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工程,先后投入1.74亿元实施退耕还林1.47万亩,植树造林25.6万亩,遗产区植被覆盖率达67%、森林覆盖率达49.6%。持续加大梯田修复治理力度,累计投入1.54亿元先后恢复老虎嘴、螺蛳田片区梯田景观,累计修复水改旱梯田3433亩。二是促进两山转化。充分利用世界文化遗产·千年哈尼梯田品牌效应,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经营服务产业,成功打造了阿者科、大鱼塘等1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形成了以哈尼小镇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村寨一心多点的乡村旅游圈,共发展乡村客栈266家,实现年平均经营收入3000余万元。坚持把推广实施稻鱼鸭综合种养模式作为保护哈尼梯田的有力抓手,通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亩产值由单纯种植水稻时不到3000元提高到目前的10000元左右。

抓基层治理,激发治理活力。一是完善治理体系。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探索建立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支撑、群团组织为纽带、社会组织为依托的村级工作运行体系。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厘清村级权力事项,实现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明晰化、清单化,提高基层组织自治水平。二是增强治理活力。持续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问题专项治理,设立推进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举报有奖热线,杜绝铺张浪费、倡导文明新风。制定人居环境红黑榜制、积分制和生活垃圾、饮用水收费制,群众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全面提高群众文明素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三是创新治理模式。抓点带面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确定马街乡及13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探索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各类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抓党的建设,夯实执政基础。一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推动学懂弄通做实,各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确立更加拥护,两个维护更加坚决。二是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大擂台”“好书记大比武,全面抓好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持续巩固深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对全县1201个党支部全面过筛子实现分类定级,完成1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全面提升。三是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坚持本土人才培养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培养一批本土技术技能人才,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储备一批创新后备人才。2021年首次引进硕士研究生18名,今年首批引进20名,目前正在引进20名,力争到2025年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100余名,全县人才资源总量达21000人以上,占人口总数的5%以上。四是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县形成了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年来,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善于履职尽责,讲求工作实效,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努力推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部门预算的批复》,2022年我局年初预算收入344.92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度总收入292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5.67万元,总支出293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934.15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5.2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292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5.67元,预算执行率100%2022年全年总支出293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2550.9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性,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各项制度的实施为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保障,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成立了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022年,认真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已积极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按要求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容。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为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州、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地使用,资金合法合规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二)自评组织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在征集项目和提出资金分配预案阶段,认真研究,明确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绩效目标,细化支持方向和范围。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所涉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具体管理工作,制定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指导检查,按时汇总上报有关材料,确保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规范,促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项目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了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发展。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情况分析

1.掌握拨付后的资金流向和用途。

2.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元阳县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基调出实招抓落实,通过七个抓手措施在全县形成共管合力,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2年度部门整体预算收支出各指标完成情况看,部门整体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以及职能发挥和履职效益总体较好,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

要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会计核算还不够严谨

因会计核算还不够严谨,导致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偶有混淆,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

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并完成,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工作不积极。

(四)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今后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填写基础数据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综合得分97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评分原则:90-100为优秀、80-89为良、80分以下为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财经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三是合工作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等规范评审工作。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们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各项目的评定结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同时,在县级政府网站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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