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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44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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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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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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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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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及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22年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共25个,资金2905.10万元。其中:元阳县万园之园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费99.8万元;元阳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50万元;莲雾基地生活用水项目37.3235万元;南沙镇五帮村委会村安全饮水项目47.3249万元;元阳县绿色食品园建设项目414.1545万元;元阳县茶叶存储加工建设项目720万元;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10万元;元阳县红米延伸旅游产品开发项目299.5824万元;元阳乐禾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50万元;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尾款资金539.5万元;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38万元;住宿餐饮企业相关奖补资金10万元;2022年稳增长促消费奖补资金10万元;进博会参会补助资金0.7189万元;2021年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补资金15万元;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政扶持资金61.3670万元;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地产业企业扶持奖励39.9万元;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94.38万元;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15万元;办公经费3.64万元;公用经费0.9369万元;消费协作激励机制建设经费35万元;2021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补助资金50万元;2021年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产业园建设项目〕50万元;元阳县援助上海抗疫物资运输费用13.47万元。
(一)项目概况
1.元阳县万园之园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费
项目背景:本项目新建屠宰场及食品加工车间,将对肉类食品进行深加工,从分割肉,冷鲜肉的产品开发做起,使我县生猪产品的质量有较大改观,优质、安全猪肉产品供应数量较大的提高,进一步提升生猪产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生产的产品从原料阶段到产品阶段都能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从而有利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起到保障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地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东南方,距离县城约 7 公里,南芒公路水塘村段以东工业园区内。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拨付元阳县万园之园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费99.8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元阳县万园之园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费资金预算安排99.8万元,财政拨入99.8万元,实际支出99.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元阳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项目背景:为了加快云南省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本地产业格局,壮大工业规模、提高工业占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达到不断优化布局,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的目的。该元阳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必将带动周边家具行业和相关产业集群的相互支撑,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水平,促进形成协调发展的工业格局,推动形成产业集群和循环经济,还将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集聚效应,进一步拉动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根据《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的通知》(元财发〔2022〕209号)文件,下达2022年第一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元阳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前期经费50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元阳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安排50万元,财政拨入50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莲雾基地生活用水项目
项目背景:科学合理开发元阳县热区产业,解决元阳县热区产业缺水问题,鼓励种植大户扩大规模,进而辐射带动更多群众根据市场需求发展种植产业,种植大户在日常管理中可以针对性吸收脱贫户人口转移就业。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实施50镀锌管4255m、25镀锌管154m;建设水池200m3。投资37.3235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元阳县2022年专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7.3235万元。实施50镀锌管4255m,投资28万元。25镀锌管154m,投资1.5万元;建设水池200m3,投资8万元。资金预算安排37.3235万元,财政拨入37.3235万元,实际支出37.32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南沙镇五帮村委会村安全饮水项目
项目背景:为妥善解决南沙镇大沙坝村、五帮村、三家村3个自然村人民安全饮水问题及有利于元阳县绿色食品园区入驻企业解决供水、用水难的实际问题。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实施开挖宽3m、长3870m道路(毛路)、南沙镇五帮村委会农村安全饮水池800m3。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预算安排47.3249万元,财政拨入47.3249万元,实际支出47.324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5.元阳县绿色食品园建设项目
项目背景:为打造元阳县绿色食品特色品牌,依托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充分开发和利用哈尼梯田绿色食品资源,以建设特色产业园促进产业聚集和产品精深加工,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导向,推进我县经济发展和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绿色食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的项目工程咨询费、跟踪审计费;项目实施包含绿色食品园区内挡墙、场地硬化及相关基础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土地使用租赁权转让税费;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费用。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工程咨询费、跟踪审计费等80,000元;园区内挡墙、场地硬化及相关基础设施342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50万元;土地使用租赁权转让税费4.2545万元,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费用9.9万元,合计414.1545万元。资金预算安排414.1545万元,财政拨入414.1545万元,实际支出414.15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元阳县茶叶存储加工建设项目
项目背景:为充分促进元阳县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更好更科学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决定实施元阳县茶叶存储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位于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村。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投资720万元用于建设元阳县茶叶存储加工建设项目。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预算安排720万元,财政拨入720万元,实际支出72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
项目背景:为加强和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管理,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红河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红财农发〔2021〕75号)等文件精神,资金由项目单位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使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拨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项目的管理费。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财政拨入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8.元阳县红米延伸旅游产品开发项目
项目背景:为充分促进元阳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更好更科学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决定实施元阳县梯田红米延伸旅游产品开发项目,项目建设地位于元阳县攀枝花乡阿勐控村委会阿党寨村。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新建生产用房1600㎡;修缮生产用房5603㎡;实施水电(250KA变压器)、排污系统设施设备等;购置酿造红米酒生产线设备一套;购置酿造红米醋生产线设备一套。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预算安排299.5824万元,财政拨入299.5824万元,实际支出299.582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9.元阳乐禾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红河州2022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红发改投资〔2022〕128号),元阳乐禾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2022年预算前期工作经费收入达50万元。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用于元阳乐禾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预算安排50万元,财政拨入50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0.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尾款资金
项目背景:元阳县2019年获批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依托元阳县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以拓宽农特产品网销上行渠道和满足农村电子商务消费需求为重点,建设较为完善的电商公共服务、物流仓储配送、农产品供应链、电商人才培训、电商精准扶贫5大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加强农村产品上行、助力农村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尾款资金预算安排539.5万元,财政拨入539.5万元,实际支出53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1.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
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资金的通知》(云财外〔2020〕181号)相关精神,发挥奖补资金对住宿、餐饮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根据红河州商务局关于商请下达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的函,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全州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扩大销售、疫情防控期间供餐服务单位和开展统计监测业务培训。具体下达情况是:支持限上住宿餐饮业扩大销售18万元,奖励疫情防控期间供餐服务单位15万元和支持开展统计监测业务培训5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安排38万元,财政拨入38万元,实际支出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2.住宿餐饮企业相关奖补资金
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12条实施意见》(云财外〔2020〕22 号)精神,奖补新纳入限额以上管理的住宿餐饮企业。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根据红河州商务局关于商请下达住宿餐饮企业相关奖补资金的函,对2020年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管理的1户餐饮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补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住宿餐饮企业相关奖补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财政拨入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3.2022年稳增长促消费奖补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红政发〔2021〕 16号)关于首次升限纳入统计的批发业每户奖励8万元,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每户奖励5万元的奖励标准进行奖补。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对2021年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管理的2户零售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补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2年稳增长促消费奖补资金预算安排10万元,财政拨入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4.进博会参会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六稳”“六保”部署,千方百计稳住外贸基本盘,促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外贸发展。支持云南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及其他贸易促进活动,努力扩大进出口贸易规模。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对参与2020年第三届进口博览会的企业进行补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博会参会补助资金预算安排0.7189万元,财政拨入0.7189万元,实际支出0.718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5.2021年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补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红政发〔2021〕 16号)关于首次升限纳入统计的批发业每户奖励8万元,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每户奖励5万元的奖励标准进行奖补。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对2021年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管理的2户零售业企业和1户住宿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补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1年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补资金预算安排15万元,财政拨入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6.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政扶持资金
项目背景:2016年11月,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址元阳上新城乡大麻迷工业片区,并与县人民政府签署《元阳县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生产锌铝合金项目优惠政策补充协议书》。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17年4月投资了近3000万元的“元阳县智能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锌铝合金项目”正式投产,至今已为元阳县累计贡献工业产值25亿元,缴纳税金1.7亿元,解决人员就业200余人次。按照元阳县人民政府与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招商引资及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协议,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享受5年的优惠政策,即2016年11月起至2021年11月止。2020年,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贡献工业总产值37686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5341763.45元;缴纳增值税已全部留抵退税。2021年,公司贡献工业总产值54227万元,公司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参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填报汇算清缴后申请退税,所缴纳增值税按留抵退税办理,该年度按《元阳县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生产锌铝合金项目优惠政策补充协议书》无计税金额。县人民政府应给公司2020年度扶持资金613670.54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预算安排61.3670万元,财政拨入安排61.3670万元,实际支出安排61.367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7.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地产业企业扶持奖励
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引导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地产企业及时做好数据统计,科学反映元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保障落实好扶持奖励政策。根据《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2021年度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地产业企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元政办发〔2021〕49号)文件要求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住宿企业、餐饮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扶持奖励资金。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预算安排39.9万元,财政拨入安排39.9万元,实际支出安排39.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8.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
项目背景:《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及规范使用管理 工作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136号)文件精神。元阳县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共94.38万元。为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优势特色中小微企业等补助,对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水电气费、担保费等补助。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经企业申报、县工信局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商县财政局后,元阳县小新街乡神州商务酒店及元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家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将34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奖补范围。资金具体分配为:5家申报设备和厂房建设方向分配15万元,5家申报房屋租金方向分配15万元,15家申报水电气费方向分配39.38万元,2家申报产值上台阶方向分配5万元,3家申报产品质量提升方向分配9万,1家申报引进技术及服务方向分配3万元,1家申报企业培育方向分配2万元,1家申报人才引进方向分配3万元,1家申报创新创业方向分配3万元。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元阳县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安排94.38万元,财政拨入94.38万元,实际支出94.3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9.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38号)文件要求。严格资金和项目监管,督促切实做好资金和项目监管工作,指导管好用好资金,有效引导我州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提升装备和智能制造水平,参与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按照红财建发〔2021〕13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00万元,该笔资金于2022年1月21日由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拨付到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上。该笔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锌合金及锌基材料深加工项目工程款支付及公司生产所需原料的采购,项目的建设手续、物料的采购手续齐备,合法合规建设、使用;绩效评价按照评价原则和标准展开,结合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逐项落实达成,资金已经完成支付。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创新补助方向)安排200万元,财政拨入200万元,实际支出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0.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意见》(红政发〔2021〕 16号)、《关于给予拨付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的请示》(红工信发〔2022〕59号)、《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年初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目资金的函》和州政府批示,为全力激发企业稳产扩能增效,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下达州级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15万元(元阳县利泰木业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2022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项目拨付。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2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5万元,财政拨入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1.办公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背景:由于我局工作范围广,职能职责多,各项工作监管力度加大,各类费用开支日益增多;参加上级会议和活动、各项工作学习培训和调研以及必要的办公用品添置和文件材料打印复印等费用开支日渐增多。而最近两年,州级对口部门(州工信局、州商务局)也没有了对口补助经费的情况,导致我局办公经费缺口不断加大,难以保障正常的水费、电费、办公耗材等必要费用。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办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拨付。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安排4.5770万元,财政拨入4.577万元,实际支出4.57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2.消费协作激励机制建设经费
项目背景:按照上海市徐汇区对于2022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总体部署,徐汇区2022年向我县捐赠计划外帮扶资金400万元。并在10月底完成资金分配项目《关于拨付2022度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资金项目的请示》(元沪组办发〔2022〕15号)。为更好地发挥帮扶资金的成效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求。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参照徐汇区产销对接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组织产品开展消费帮扶,建设产销对接机制,及对元阳当地企业根据其入沪销售额予以补贴。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安排35万元,财政拨入35万元,实际支出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3.2021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认真落实《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政府 2022—2025 年沪滇(红河)商务合作工作备忘录》内容,全力推进沪滇(红河)“十四五”期间商务合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2021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补助资金拨付。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1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补助资金预算安排50万元,财政拨入50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4.2021年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背景:按照上海市徐汇区对于2021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总体部署,徐汇区2021年11月起陆续向我县捐赠携手兴乡村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确保2021年度上海市徐汇区携手兴乡村帮扶项目资金项目按时完成。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1年度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产业园建设项目〕预算安排50万元,财政拨入50万元,实际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5.元阳县援助上海抗疫物资运输费用
项目背景: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组织援助上海抗疫物资的工作部署。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0年4-5月间,我局与县乡村振兴局共同组织了三批农特产品共计近60吨发往上海。我局协调了县内物流企业并签订运输协议,租用3辆货车执行了前两批次直达上海的物资运输任务。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元阳县援助上海抗疫物资运输费用预算安排13.47万元,财政拨入13.47万元,实际支出13.4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元阳县万园之园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费99.8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元阳县万园之园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费支付完成。质量指标为:支付完成率100%。
2.元阳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5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2022年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全部前期工作,质量指标为投资计划2022年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100%,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100%,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督直接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付率100%。经济效益指标为带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助于缓解就业压力,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满意度指标为审计、监督、巡视等指出问题数0。
3.莲雾基地生活用水项目37.3235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实施50镀锌管4255m,25镀锌管154m,按期完工投产,完成投资37.3235万元。建设水池200立方米。质量指标为达到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经济指标为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解决用水问题或再扩大基地,进一步发挥基地建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元阳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拓宽贫困户就业渠道,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农户收入来源,项目地村集体年租金收入2万元以上,受益群众人口数282户以上;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大于90%以上。
4.南沙镇五帮村委会村安全饮水项目47.3249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完成实施道路(毛路)开挖宽3米长3870米、南沙镇五帮村委会农村安全饮水池800m³。按期完工投产,完成投资47.5万元完成新建蓄水池1个。质量指标为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经济指标有效解决供需水矛盾日益突出问题,解决南沙镇沙仁沟、五帮新寨、三家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改善此前已通自来水但由于没有水池导致经常断水的南沙镇大沙坝、五帮村、水塘村供水状况。满意指标为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5.元阳县绿色食品园建设项目414.15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购买国有建设用地,建造厂房。经济指标为增加群众务工收入,提供就业岗位;满意度指标为受益对象满意度95%以上。
6.元阳县茶叶存储加工建设项目720万,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投资720万元用于建设元阳县茶叶存储加工建设项目。质量指标为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任务完成及时率100%;经济效益指标为带动周边茶叶产业,带动旅游产业发展,拉动当地消费,活跃当地市场,有效带动零售业等产业的发展;满意度指标为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7.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10万,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拨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项目的管理费。质量指标为支付完成率100%,时效指标为按时支付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为实际支付值10万元(含)以下。
8.元阳县红米延伸旅游产品开发项目299.5824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新建1600平方米框架机构厂房、修缮生产用房、完成购置酿造红米酒生产线及酿造红米醋生产线设备、完成投资。质量指标为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经济效益指标为辐射带动梯田红米种植1万亩以上,带动周边群众就业人员30人以上,项目覆盖的自然村个数1个以上,项目受益的脱贫户数239户以上,项目受益脱贫人口数1018人以上;满意度指标为受益群众满意度95%以上。
9.元阳乐禾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50万,三级指标,指标值:投资计划2022年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100%,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100%,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100%,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付率100%。
10.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尾款资金539.5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1个,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5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20户以上,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1个以上,电商培训人数6233人次;质量指标为乡镇电商服务站覆盖率100%,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50%,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50%;经济效益指标为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社会效益指标为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以及农村电商服务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服务贫困户;满意度指标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次数小于10次,培训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11.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38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住宿业营业额环比三季度增长不低于5%,餐饮业营业额环比三季度增长不低于5%;经济效益指标为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不低于10%;社会效益指标为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不低于10%;满意度指标为奖补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0%以上。
12.住宿餐饮企业相关奖补资金1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新纳入限额以上管理住宿、餐饮企业数量1家以上;经济效益指标为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速不低于10%;经济效益指标为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速不低于10%;满意度指标为奖补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0%以上。
13.2022年稳增长促消费奖补资金1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获得奖励企业数不低于2户,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低于40亿;质量指标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不低于5%,奖励对象合规率100%;成本指标为用于发放奖励支出10万元;经济效益指标为对全县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为对传统行业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作用效果明显;可持续影响指标为促进内贸流通平稳较快发展效果明显;满意度指标为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90%以上。
14.进博会参会补助资金0.7189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支持企业户数1家以上;时效指标为完成时间小于1年;成本指标为有效帮助企业降低国际贸易成本不低于0.1万元;经济效益指标为进出口贸易额不低于0.1亿元;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支持当地外贸企业参加第三届进博会及其他贸易活动1家以上;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外贸企业满意度不低于90%以上。
15.2021年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补资金15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完成年度入库批零住餐企业3家以上,完成年度入库产业活动单位、大个体1家以上;经济效益指标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以上;满意度指标为奖补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0%以上。
16.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政扶持资金61.367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拨付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政扶持资金。质量指标为支付完成率100%。
17.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地产业企业扶持奖励39.9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拨付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地产业企业扶持奖励。质量指标为支付完成率100%。
18.2022年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94.38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优势特色中小微企业等补助,对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水电气费、担保费等补助。数量指标为获得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企业户数34户以上。质量指标值为以奖代补资金支付率100%以上。效益指标为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培育优势特色中小微企业;服务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动全县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持续发展。满意度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满意。
19.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完成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数量指标为提升原材料采购,建设技术改造升级项目1个以上。效益指标为提升锌、锌合金等产品产量,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与示范效应,新增就业人员5人以上。满意度指标为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20.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15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为推动我县工业企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增强我县工业经济规模。质量指标为对符合奖励企业补助资金1户以上。经济指标为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0%以上。社会效益指标为增加规范性统计管理企业户数1户以上。满意度指标为受奖励企业满意度为满意。
21.办公经费和公用经费4.577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完成办公经费和公用经费资金拨付。
22.消费协作激励机制建设项目资金35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支持企业数不低于5户,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低于40亿;质量指标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不低于5%,奖励对象合规率100%;经济效益指标为对全县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为统筹各方面资源购买和助销元阳农特产品,在全社会营造消费帮扶氛围不低于0.2小时;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积极提高我县农特产品在东部地区知名度效果明显;满意度指标为奖补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0%以上。
23.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补助资金5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数量指标为支持企业数不低于6户,全县工业总产值不低于10亿;质量指标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不低于3%,奖励对象合规率100%;经济效益指标为对全县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明显;可持续影响指标为积极提高我县农特产品在东部地区知名度效果明显;满意度指标为奖补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0%以上。
24.2021年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产业园建设项目〕50万,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完成办公经费和公用经费资金拨付。
25.元阳县援助上海抗疫物资运输费用13.47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完成援助上海抗疫物资运输费用资金拨付。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为25个项目具体项目实施、系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下达的资金和应奖励企业名单,将资金兑现到相应企业。根据《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掌握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项目支出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找出项目支出中存在的问题,以此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项目支出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对元阳县万园之园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费;元阳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莲雾基地生活用水项目;南沙镇五帮村委会村安全饮水项目;元阳县绿色食品园建设项目;元阳县茶叶存储加工建设项目;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元阳县红米延伸旅游产品开发项目;元阳乐禾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尾款资金;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住宿餐饮企业相关奖补资金;2022年稳增长促消费奖补资金;进博会参会补助资金;2021年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补资金;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政扶持资金;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地产业企业扶持奖励;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办公经费;公用经费;消费协作激励机制建设经费;2021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补助资金;2021年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产业园建设项目〕;元阳县援助上海抗疫物资运输费用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自评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红财发〔2020〕27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9号);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资金下达文件及管理制度等。
2. 自评的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自评遵循的原则为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原则,本评价采用比较法、公众评议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详见绩效自评评价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2023年5月30日前了解情况、收集资料,研究制订评价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相关基础信息表。
2. 2023年6月1日至6月7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实地检查,针对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核实评价基础数据,进行绩效自评。
3. 2023年6月8日至6月15日根据检查情况,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自评方案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进行了评分,自评分为:元阳县万园之园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三通一平土地平整费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元阳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回奔窝山木材加工建设项目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莲雾基地生活用水项目为98分,评定等级为“优”;南沙镇五帮村委会村安全饮水项目为98分,评定等级为“优”;元阳县绿色食品园建设项目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元阳县茶叶存储加工建设项目为98分,评定等级为“优”;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元阳县红米延伸旅游产品开发项目为98分,评定等级为“优”;元阳乐禾食品科技产业园项目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尾款资金项目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为97分,评定等级为“优”;住宿餐饮企业相关奖补资金项目为97分,评定等级为“优”;2022年稳增长促消费奖补资金项目为98分,评定等级为“优”;进博会参会补助资金项目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2021年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补资金项目为95分,评定等级为“优”;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政扶持资金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房地产业企业扶持奖励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2022年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办公经费、公用经费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消费协作激励机制建设经费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2021年度上海市徐汇区对口帮扶计划外补助资金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2021年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产业园建设项目〕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元阳县援助上海抗疫物资运输费用为100分,评定等级为“优”(指标体系自评分详见附件)。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目标均已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基本程序、过程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合理。
2.资金落实方面
项目预算资金落实到位率100%、执行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支付业务,强化资金安全,制定《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财务管理制度》《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均已按照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年度指标值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对县域经济发展起到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元阳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拓宽了贫困户就业渠道,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农户收入来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编制部门年初预算时,结合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依据上年度项目资金绩效情况,合理分配项目资金,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年度预算执行中,加强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按程序调整修订绩效目标和指标值,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年度终了,切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合理分配部门预算项目资金。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