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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44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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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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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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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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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元财绩发〔2021〕7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元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我社”)现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根据《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供销经字〔2021〕26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提升县域流通服务经营网络运行质量效益行动方案〉的通知》红供发〔2022〕8号、《元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元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元供发〔2021〕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州级供销合作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外发〔2022〕1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社项目名称为供销社发展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根据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各级党委,各级政府要求归纳按照加快把供销合作社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元阳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的工作思路。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完成任务数的100%;创建省级示范社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合作社推广供销社标识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创建村级基层社4个,完成任务数的100%;改造提升基层社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单位1个,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4个,完成任务数的100%;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新建农村电商服务站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新建庄稼医院1个,完成任务数的100%;培训乡村流通人才90人,完成任务数的100%;新增基层社社员350人,完成任务数的100%;新增土地全托管面积800亩,完成任务数的100%;新增社会化服务面积3000亩,完成任务数的100%。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建村级基层社分别投入资金1.92万元,资金安排到位后,我社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落实、补助到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验收、确权后投入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省级示范社、合作社推广供销社标识、创建村级基层社、改造提升基层社、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新建农业生产服务中心、新建农村电商服务站、新建庄稼医院、培训乡村流通人才、新增基层社社员、新增土地全托管面积、新增社会化服务面积等项目资金补助。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对项目工作,采取全程跟踪管理。一是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二是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对项目实施进度和建设质量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质量有保证、工期有保障、竣工有验收,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计划、年度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绩效评价目的是促进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部门职能,按照中央、省、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依据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建村级基层社,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加快县域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经分析,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与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基本一致,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
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公正、公开透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等符合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我社采取部门自评,从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立项程序的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管理规范性等评价标准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元财绩发〔2021〕7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我社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对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价,采取全程跟踪管理,确保项目定期定量按时完成。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社采用部门自评,该项目绩效自评估得分96分,绩效评级为优,绩效自评估综合结论为: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可行性。编制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整规范,项目实施效益明显,具有可持续性,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估得分 |
预算执行率 |
10 |
10 |
产出指标 |
50 |
50 |
效益指标 |
30 |
26 |
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合 计 |
100 |
96 |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
按期完成,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和创建村级基层社4个。
2效益指标
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建村级基层社,促进农民就业,提高各类人才的竞争能力,提升行业服务效能,为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创新结合,有利于农业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3.满意度指标
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建村级基层社,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监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经我社机关党组集体研究通过。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落实、支付到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建设村级专业合作社和发展供销社对下发展电子商务,达到村级专业合作社和供销社更进一步发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建村级基层社,促进农民就业,提高各类人才的竞争能力,提升行业服务效能,为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创新结合,有利于农业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主要经验:一是直接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是新建合作社成功之路。这种组建形式把握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机遇,能够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落实合作制原则,切实打造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二是搞活经营机制是增强合作社服务能力的根本动力。合作社本质上是市场主体,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在业务拓展上,不单是“守好摊子”,还应充分利用政策资源和市场资源,顺应农业农村发展新趋势和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拓展完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在人员管理上,只有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挖掘职工内在动力,才能把事业做大做强。三是优化利益分配是合作社建设的关键环节。供销合作社注重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小农户等各方积极性,共同创利、增利,同时主动妥善分利、不与民争利、为民让利,使其获得各方认可支持,进而推动事业稳步发展。
(二)主要做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业务管理上略显不足。
(二)由于基层社自身经济薄弱,项目建设资金十分欠缺,企业进行后期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比较困难。
(三)绩效目标制定和评价指标体系上,还不够科学、系统。
七、有关建议
(一)及时制定并加强各项管理制度。
(二)做好建设项目前期预算工作,确保建设有序地进行。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村级合作社建设工作的投入,通过加强指导,提升我县特色产品电子商务运营能力和村级合作社建设。
(三)充分了解项目内容,科学严谨的设置绩效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社无对项目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未发现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附件:元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元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元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