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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45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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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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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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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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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的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元阳县民政局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1〕48号),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及时消除。二是聚焦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强动态监测,逐人逐户落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切实巩固住、提升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2)准时准确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持续全面公开州、县、乡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落实好社会救助热线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受理群众的困难诉求。充分发挥基层干部、民政助理员、村组干部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等队伍作用,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线上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加大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探求和建立能够促进专业发展和满足社会需求的专业方法,鼓励更多的有资格人士加入到社会工作的队伍中。加强社会工作者专业教育,培养专业社会人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不断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2.确保全县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3.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4.对全县弱势群体进行更详细、认真的了解。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元阳县民政局收入和支出预算批复为: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70.02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970.02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0.0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1837.54万元减少10867.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年初各项上级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不确定;县级财力有限,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2)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0.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02万元,上年执行数12033.9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063.8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预算只做本级财力安排资金,上级补助资金未做年初预算;二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上年执行数158.1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8.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只做本级财力安排资金,上级补助资金未做年初预算,上年执行数158.19万元全部为上级安排资金。
3.预算执行情况
(1)全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2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0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21万元占总收入的6.49%,项目收入11863.44万元,占总收入的91.29%。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8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收入的0%: 项目支出288.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2022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313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4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95万元,占总支出的7.67%:项目支出11863.44万元,占总支出的90.3%。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28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项目支出288.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我局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招标认定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同时严格合同签订,落实采招物资和服务的验收,做好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不断完善《元阳县民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元阳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形成了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7.3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率为0.73%。执行数3.3万元,比2021年减少13.21万元,下降率为80.01%。“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对于“三公”经费的管理,一是公务接待费严格预算管理,规定接待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严格审批程序,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严格报账审批,招待支出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填写接待清单,严格按照标准接待,实行公务员卡刷卡消费,财务部门必须核实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公务卡刷卡小票、菜单等依据才予以报账接待费。二是公用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定点维修、定点停放,严禁公车私用。三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因公出国(境)人员人数,严控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为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部门实际,不断完善了《元阳县民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元阳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形成了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及工作人员为成员。二是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审阅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审阅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三是及时按要求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但剔除影响项目资金投入的相关因素外,投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社会性分析
1.社会事务管理效能有效提升
一是社会组织工作稳步提升。现有登记各类社会组织42个,其中社会团体26个,民办非企业16个。截至目前,已办理1个社会团体注销,变更法定代表人1个,到期换证2个,遗失补证1个。
二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强化。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划定了14个乡镇、138个村委会(社区)为火化区
三是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022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45.492万元,做到应补尽补、精准补贴,确保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不断规范。2022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010对,补领结婚登记265对,离婚登记440对,补领离婚登记34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1524对,婚检率达100%。
2.基层政权不断夯实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积极申报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单位,目前南沙镇元槟社区居委会已成功申报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单位,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省民政厅,元槟社区坚持以实现党建强、服务优、社会稳、文化活、家园美5个为目标,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元阳县地名志》编制工作,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持续补录完善地名信息库,共补录完善2536条。做好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行业领域集中整治。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排查和整治“村霸”,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联查;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三)可持续性影响分析
我局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局正常的工作运转,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同时在民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体现了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对于调节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具有长期有效的影响。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绩效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在人员配备方面,重视程度不足,交由财务室全权完成,实际工作中投入人力不足,相关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2.是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
3.是绩效目标不够规范,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的合理性不够。
4.是项目管理上需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情况
绩效自评涉及多个环节,应强化过程管理,切实做好绩效目标设置和审核、绩效目标过程监控以及绩效自评涉及的每个环节,助力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绩效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优化支出结构。根据部门实际内容,按照相关支出小组,细化测算预算资金,合理确定部门资金额度,注意与绩效目标的匹配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强化过程管理,确保绩效目标按期完成。三是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认真梳理符合本部门的指标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单位及时将上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反馈给了各科室,并对结果进行了自查,对绩效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对绩效指标体系进行了建设和优化,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要在下一年度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要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工作中完善和改进;同时,建立了自评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在2023年预算编制过程中,根据自评结果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实施部门上报预算数的审核,根据相关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调整了相关项目2023年预算安排。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元阳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元阳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及办法。
3.加强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加强新项目入项目库管理,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4.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元阳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民政局
2023年6 月30 日
附件【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