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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45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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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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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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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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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14个部室,共派驻16个纪检监察组,设县委巡察办,5个县委巡察组。核定人员编制118人,截至2022年12月底在编在职人员107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出成效,以高压反腐的“硬”推动全县政治生态的“治”。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延伸监督检查触角,做实做细做严监督职责
3.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助攻行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5.突出审查调查重点,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6.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7.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8.着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以铁纪打造铁军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元财发〔2022〕32号)文件,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06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4.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全年收入2156.46万元,全年支出2207.85万元,结转结余28.95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年收入2156.46万元,全年支出2207.85万元,结转结余28.95万元,执行率102.38%。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收入2048.52万元,全年支出2099.91万元,结转结余28.95万元,执行率102.5%;项目支出全年收入107.94万元,全年支出107.94万元,执行率10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元阳县纪委《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等,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近三年内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在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一是进步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本钱意识,努力进步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可以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出差之前提早填写出差申请单,作为报销时的根据。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标准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修理前报机务股并填写修理审批单,并到定点机构进行修理;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到机关院内。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可以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方案。
(2)审阅了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
(3)审阅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
(4)抽查财务资金收付凭证,查看部门整体资金批复是否及时合理,支付手续等是否齐全等。
2.组织实施
2022年12月元阳县监察委员会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207.85万元。在吴常禄的组织下对本单位2022-1-1日至2022-12-30日元阳县监察委员会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开展两周,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算执行制度。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7分)。针对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依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是否清晰、细化、目标是否可衡量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7分。
2.部门预算配置情况(8分)。针对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情况、重点支出保障率,从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情况、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详实、结构是否细化;是否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重点项目保障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8分,得分率9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8分)。针对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支出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6分。主要扣分为:“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47.91%;以及“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32.59%。
2.预算绩效管理(8分)。针对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等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
3.资产管理(4分)。针对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等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35分)。针对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35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30分)。针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30分。
县纪委2022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县纪委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再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有的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有的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自律不严、作风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3.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基层“微腐败”仍需下大力气进行整治。与此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队伍自身建设还需持续发力。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思想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编印学习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
2.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3.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高度重视自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通过不断完善现有政策、调整优化重点支持方向、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的全流程规范执行等手段逐步提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等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二是建立绩效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刚性约束,激发预算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培养,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各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机制体制、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公开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管理预算绩效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元阳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