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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52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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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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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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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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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元阳县委组织部2022年实施项目共18个,项目支出2,238,000元。分别是:
项目1:元财盘活〔2022〕290号 组织工作经费,全年支出62,951.8元。
项目2:元财盘活〔2022〕289号党建信息宣传经费,全年支出80,000元。
项目3:元财盘活〔2022〕285号村〔社区〕干部跨县挂职经费,全年支出18,000元。
项目4:元财盘活〔2022〕281号2022年办公经费,全年支出94,253.16元;
项目5:元财盘活〔2022〕183号驻村工作队员业务培训工作经费,全年支出39,100元;
项目6:元财盘活〔2022〕142号元阳对口支援绿春县“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全年支出150,250元;
项目7:元财盘活〔2022〕294号人才工作经费,全年支出114,261.75元;
项目8:元财社发〔2022〕151号元阳县强边固防突击队支援绿春县“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全年支出62,883.95元;
项目9:2022年元阳县委组织部办公设备购置工作经费,全年支出97000元;
项目10:元财盘活〔2022〕85号2022年工作经费,全年支出86,744元;
项目11:元财盘活〔2022〕52号日常办公经费,全年支出165,052元;
项目12:元财行发〔2022〕24号2022年元阳县组织专项经费,全年支出61,400元;
项目13:元财综指〔2022〕93号2022年元阳县计划外帮扶项目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经费,全年支出200,000元;
项目14:元财综指〔2022〕93号2022年元阳县计划外帮扶项目计划外派驻徐汇区劳务协作挂职干部经费,全年支出96,000元;
项目15:元财综指〔2022〕93号2022年元阳县计划外帮扶项目赴上海组织开展两期致富带头人素能提升班定向培训经费,全年支出496,500元;
项目16:元财盘活〔2022〕155号给予安排拨付2022年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全年支出63,406.56元;
项目17:元财行指〔2022〕7号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全年支出192,954.28元;
项目18:元财盘活〔2022〕17号中信集团帮扶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全年支出157,287.05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1: 元财盘活〔2022〕290号 组织工作经费。
在县委的领导和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元阳县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各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大力践行“三个工作法”,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项目2: 元财盘活〔2022〕289号党建信息宣传经费。
进一步拓宽党建信息宣传渠道,切实宣传好全县党的建设。
项目3:元财盘活〔2022〕285号村〔社区〕干部跨县挂职经费。
为做好保障服务,加强对交流挂职村(社区)干部的关心关爱,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开阔思路、查找不足,建设过硬干部队伍。
项目4:元财盘活〔2022〕281号2022年办公经费。
县委组织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全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州委、县委目标任务,有序推进2022年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
项目5:元财盘活〔2022〕183号驻村工作队员业务培训工作经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运用打赢脱贫攻坚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重要经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增强驻村队员的履职能力。
项目6:元财盘活〔2022〕142号元阳对口支援绿春县“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州委关于继续选派“强边固防突击队”支援绿春县“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择优确定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30人组成“强边固防突击队”,于2022年8月17日起,分两批派往绿春县大黑山镇。
项目7:元财盘活〔2022〕294号人才工作经费。
为进一步加强元阳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深入推进高学历人才引进“百人计划”,计划5年内招聘高学历人才不少于100人。
项目8:元财社发〔2022〕151号元阳县强边固防突击队支援绿春县“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为做好突击队员的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确保突击队员安心、放心在一线开展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在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再建新功,树好元阳形象,到2023年8月支援边境县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结束。
项目9:2022年元阳县委组织部办公设备购置工作经费。
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州委、县委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
项目10:元财盘活〔2022〕85号2022年工作经费。
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聚力打造3个拳头产品,为推动元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为确保组织部办公正常运转,完成好今年全县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项目11: 元财盘活〔2022〕52号日常办公经费。
元阳县委组织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州委组织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抓基层、打基础上出实招,在抓创新、求突破上用真功,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项目12: 元财行发〔2022〕24号2022年元阳县组织专项经费。
确保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提高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项目13: 元财综指〔2022〕93号2022年元阳县计划外帮扶项目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经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理想信念、党性教育、实践锻炼和学习先进为重点,引导学员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学员在党性修养、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等方面的能力提高,培养造就一支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堪当历史重任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队伍,为元阳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项目14: 元财综指〔2022〕93号2022年元阳县计划外帮扶项目计划外派驻徐汇区劳务协作挂职干部经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东西部扶贫协作要求,做好挂职党政后备干部到徐汇区的挂职锻炼,做好挂职进修干部住宿、交通、就餐等保障工作。
项目15: 元财综指〔2022〕93号2022年元阳县计划外帮扶项目赴上海组织开展两期致富带头人素能提升班定向培训经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思路。通过专题讲座、实地观摩、现场交流等方式,学习农业农村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开放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进一步拓展干事思维,提升能力水平,掌握先进实用技术和先进经验,更好地发挥干部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领头雁”的作用,为推动元阳经济发展和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支撑。
项目16: 元财盘活〔2022〕155号给予安排拨付2022年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关心关爱老同志评价好、满意度高,广大老同志结合自身所长,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正能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障退休干部各项学习活动正常开展。
项目17:元财行指〔2022〕7号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元阳驻蒙自老干部活动室、老城区老干部活动室,活动中心(室)室内设施齐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服务到位,为全县离退休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文化体育活动创造了优越的文化活动场所。
项目18:元财盘活〔2022〕17号中信集团帮扶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全县党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致富带头人等,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业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专题学习,全面提升我县干部队伍以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具体落实工作的能力。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并结合实际对项目资金的审批、报销程序进行了细化,执行总体较为有效,制定了详细的资产管理办法,对项目资产申购、采购、分配、保管、处置等细则进行规定,资产配置按照“合法依规、保障需要、节约开支、从严控制、调剂优先、共享共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完善了资产申购审批程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对象按照预算级次,分为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为重点,重点评价年初财政批复的与我单位职能职责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我单位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形成我单位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备案。并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
1.绩效自评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2)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3)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4)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10) 《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11)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共计100分,评定等级标准为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4.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分析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实地考察法、查阅资料等。
5.评价标准。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3年1月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对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238,000元。对本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关于“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开展一周,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算执行制度: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绩效目标进度全部项目已按项目进度有序开展,项目工作已达到预期目标。
1.监督工作
(1)强化经济运行和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2)开展专项工作监督。(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4)坚持监督事和监督人相统一,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5)围绕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人大作用,回应社会关切。(6)积极开展专项督察。
2.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讨论和决定县委需要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的事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和常委会认为需要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促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有序推进。(2)强化决定重大事项职能,规范审议决策程序,做好“一府一委两院”向常委会报送重大事项的衔接工作,实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制,适时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执行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人事任命工作
加强向县委的请示汇报和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各方面对人事任免工作的意见,适时任免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
4.代表工作
强化代表学习培训,扎实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推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组织开展代表视察活动。
5.自身建设工作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盯政治过硬、工作过硬、作风过硬,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每一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方面主要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2年此项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预算执行率71%。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对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绩效目标立项合理、指标明确、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相关制度健全,项目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有保障,成本可有效控制。项目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各项工作均按进度率稳定推进。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数量指标得分10分,质量指标得分10分,时效指标得分10分,成本指标得分15分,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0分,可持续影响指标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资金执行率得分8分,总分93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元阳县委组织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元阳县委组织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和《元阳县委组织部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今后,需增强工作可预见性,编制绩效目标时,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0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