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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2024-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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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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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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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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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元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6号)精神以及中共元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元办发〔2019〕39号),制定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主要职能如下: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设工作机构9个,均为正科级,其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6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分别为:
(1)县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
(2)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3)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4)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5)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6)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7)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8)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9)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科、行政科、信息中心均为股所级。
县人大机关行政编制21名,工勤人员编制7名,事业编制2名。设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6个专门委员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正科级)、副主任委员1名(副科级),其中:财政经济委员会设副主任委员2名,其中一名由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任(正科级);2个工作委员会各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共9正科级10副科级。2022年年末共有人数55人,其中公务员50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财政部分供养6人,其中6人为遗属补助人员,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车辆编制数1辆,单位保留1辆应急用车。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元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以稳为先、以硬为核、以软为重、以活为效”的发展思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服务发展大局,关注民生改善,推进民主法治,努力在观念转变、方法创新、效能提升、民智集中、力量凝聚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彰显新时代元阳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夯实人大基础,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2.行使四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监督的督促落实作用;发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凝聚共识作用;发挥人事选举任免的组织保证作用。
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安排,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会议。
4.认真执行县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服务群众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和改进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元财发〔2022〕32号)文件,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为11510164.34元,预算支出11510164.34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0164.34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决算数为12,599,420.66元。支出决算数为12,660,744.48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6,238.68元,项目支出1,704,505.80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收入决算数为12,599,420.66元,支出决算数为12,660,744.48元,执行率为100.48%;其中基本支出10956238.68元,项目支出1704505.8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研究制定了《元阳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明确各方主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对绩效目标设定、审核等方面进行规范。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支出22,810.11元,比年初预算650,000.00元减少627,189.89元,减幅96.49%,比上年支出94,077.00元减少71,266.89元,减幅为75.75%。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可以客观公正地揭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2023年1月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2,599,420.66元。在主任岳木同志的组织下对本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开展一周,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算执行制度:
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方案。
2.组织实施
(1)审阅了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
(2)审阅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
(3)抽查财务资金收付凭证,查看部门整体资金批复是否及时合理,支付手续等是否齐全等。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两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4分,得分率93%。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根据县财政统一布置,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并分解为1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6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2条、效益指标4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条。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编制2022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3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8分。得分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2022年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收入12,599,420.66元,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支出决算数12,660,744.48元,预算执行率100%,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或虚列开支等情况。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3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22,810.11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政府采购资金为200,000.00元,实际采购与预算数一致,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但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支出进度为77.84%,11月支出进度为93.79%,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扣2分。
2.预算绩效管理。本单位制定了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预算绩效工作,按时收集上报各类相关数据,对审计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规范整改。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资产管理。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适用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全面掌握资产状况,固定资产利用率≥9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职责履行1个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5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依法履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主任会议12次、常务委员会会议9次、人民代表大会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件、作出决议、决定18项,作出审议意见12次,开展执法检查3次、组织代表集中视察2次、进行专项调查17次,专题询问1次,工作评议2次。
2.健全完善制度,依法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一年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其中:任命57人次,免去16人次,接受辞职17人次),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3.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召开了全县代表工作会议,开展县乡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活动,组织5个片区代表联组培训活动,规范管理14个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138个村委会“代表联络站”,重点抓好8个示范点建设。日常指导与专题调研指导相结合,组建5个调研组到14个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深度调研,将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现场反馈乡镇,指导乡镇人大的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主席团自身建设规范化建设。
4.勇于担当,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扛起脱贫攻坚的责任,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坚持驻乡驻村作战,帮助挂钩乡镇及常委会乡镇解决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对标对表督导“返贫监测工作”,倡导革除陋习,做实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为全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献计出力,派出驻村队员五名,投入46.5万元资金发展产业。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社会效益、持续性影响、行政效能和满意度4个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通过2022年单位履职,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理论武装,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全州法治建设和宣传人大工作。2022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参会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参训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代表满意度达95%以上。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年中不可预计情况致使项目资金用途及适用范围发生改变,没有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2.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对预算绩效理念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绩效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在人员配备方面,重视程度不足,交由财务室全权完成,实际工作中投入人力不足,相关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3.未形成科学的运作模式。一是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绩效监督工作机制、完整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各项目的指标设置不规范、评分标准不统一,影响了评议结果准确性和公正性;二是评价结果的公信力有待提高。由于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方法缺乏科学、合理性以及评价程序上是否合规,将对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产生影响。
4.单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绩效评价事关单位全盘,对单位具有重要意义,但当下,本项工作只在有限的人员中进行,实施难度大。
(二)整改情况
1.加强绩效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编审工作规程(试行)》(红财绩发〔2020〕8号)要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应准确、完整的对下一年度计划开展的工作内容进行统计,合理编制绩效目标表,并赋予各项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
2.合理安排规划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强化绩效目标的实质性审核和前置评价,切实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高度重视自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通过不断完善现有政策、调整优化重点支持方向、严格预算绩效管理的全流程规范执行等手段逐步提升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等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二是建立绩效自评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资金、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刚性约束,激发预算绩效管理的内生动力。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管理规范
单位内部各委办室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成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增强项目规范意识、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
(二)制度完善,监督有力
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强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能顺利、规范、有序地实施。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5日
附件【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元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