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20240913-160542-87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少数民族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调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负责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调研分析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拟订全县示范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全县示范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示范建设各项示范工作任务。

11)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编制1个。无变动。

2022年年末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编在职人员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人员编制0人,机关工勤编制人员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员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人员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2年度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合计31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的291.46万元对比增加22.99万元,上升7.8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经费增加,上级拨款经费增加。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2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着力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1.全面贯彻落实《元阳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并送去油、米等慰问品。投入20万元宗教专项经费修缮4活动场所,完成4次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4次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了元阳县2022年民族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会、元阳县宗教界人士四史学习教育培训会、元阳县民族宗教界喜迎党的二十大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培训会、元阳县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会、元阳县宗教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元阳县宗教界崇俭戒奢教育活动专题会、元阳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题讲经研讨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

2.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力度,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理论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面向党员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3次,面向社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3次,面向广大青年学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3次。

3.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调研。保持与各民族群众的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各族群众的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完成2次民族宗教问题调研。

4.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培训和培养工作,挖掘、整理和抢救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2022年组织编撰完成《哈尼医药》民族文化书籍,积极申报2023年少数民族文化项目《哈尼族祭祀活动系列丛书》《梯田上的彝族小毕(纪录片)》2个。积极争取上级补助金补助元阳应届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10名,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5.扎实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扎实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坚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乡村振兴双融合、双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建设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22年争取投入民族发展专项资金771.5万元。实施建设上新城乡民族团结示范乡、攀枝花乡碧播村委会归洞村民族团结示范村、上新乡复兴村委会沙仁寨民族团结示范村,民族宗教专项经费30万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50万元,用于开展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民族团结稳定等方面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和支出预算批复为: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1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9.4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2022年度我局财政资金收入总数319.49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9.49万元。

2)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基本支出19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13万元,公用经费12.79万元;项目支出124.56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预算收入319.49万元,年度共支出319.49万元(含2021年度结余资金5.04万元),资金支出重点围绕和保障了以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1)聚焦主线压实责任,持续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一是强化调研分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元阳县于2021元阳县委党校挂牌成立县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2022年积极申报州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并分成两个组到乡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调查研究,并提交了《三个离不开思想在维护元阳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实践与经验启示》综合报告。完成了2022年度调研任务,按要求上报了题为《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的保护与发展探析》《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路径探析》2篇调研报告。进一步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要求。组织完成了2022年度信息报送任务。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2022年在元阳县融媒体中心公众号云上梯田 和美元阳上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综合报道9篇,在元阳县电视台上播放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视频8个,在元阳县内征集手绘能手自愿在农贸市场、人民广场、和馨园社区、元槟社区、南林社区等适合位置以手绘的方式创意涂鸦符合民族团结主题的创作,以文字、绘画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及社会公德等文明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元阳县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置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形象和符号11条。2022125日,在元阳县人民广场开展光辉思想边疆 红河儿女心向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资料以及印有民族团结字样的围腰、手提包等物品1000余份,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并送去油、米等慰问品。2022929日,组织举行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共创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区民族团结进步联盟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在探索建立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20221014日在元阳县人民广场组织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美术书法摄影刺绣作品展,117件优秀作品入围展示。三是强化思想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校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加强思想引领,抓牢共同体意识思想根基,2022年面向党员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3次,面向社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3次,面向广大青年学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3次。四是抢救保护民族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积极做好元阳县民族文化保护抢救工作,加强对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建设,目前,全县有3个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7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22年组织编撰完成《哈尼医药》民族文化书籍,积极申报2023年少数民族文化项目《哈尼族祭祀活动系列丛书》《梯田上的彝族小毕(纪录片)》2个,为元阳县抢救保护民族文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22年,积极争取上级补助金补助元阳应届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10名,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共发放补助金5万元。认真审核民族成分更改,2022年,元阳县为13名学生变更民族成分,让条件符合的少数民族学生充分享受国家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五是强化典型培树,厚植创建发展根基。2022年元阳县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0个、模范个人70名,命名元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2个,示范家庭200户;组织申报推荐第四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和第二批红河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1个、示范学校1所,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六是强化景区创建,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制定《关于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2022年上报1篇创建总结经验材料。多举措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场馆,积极推荐哈尼梯田文化博物馆申报第二批红河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并撰写了上报了题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 绽放民族团结之花的元阳县哈尼梯田文化博物馆经验材料。七是加强各民族,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目前,元阳县民宗局已编制完成元阳县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 旅游促进各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初稿,待州级制定下发后可制定下发。2022118日,上新城乡复兴村委会复兴小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广场开展元阳县石榴红工程”“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民族团结活动月元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贯彻好石榴红工程三项计划,以优异成绩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夯实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

2)扎实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扎实推进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坚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乡村振兴双融合、双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建设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22年共争取投入民族发展专项资金771.5万元。实施建设上新城乡民族团结示范乡、攀枝花乡碧播村委会归洞村民族团结示范村、上新乡复兴村委会沙仁寨民族团结示范村,民族宗教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开展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民族团结稳定等方面工作,目前,所有项目均已竣工验收。九是纵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元阳县民宗局按照县级要求,派出1名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到攀枝花猛品驻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工作,并多次深入挂钩村委会、一对一结对帮扶低收入脱贫人口挂包户中走访、调研,了解低收入脱贫状况和低收入原因,共同研究解决低收入的思路和举措。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规范管理民族宗教事务,2022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持续保持可可控,没有出现过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的重大事件。一是于2022623日,在元阳县广场开展“2022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于1128日,在元阳县人民广场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月宣传活动;于1130日,在元阳县牛角寨镇脚弄村委会底脚新寨村和攀枝花乡勐品村委会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村寨活动。全面营造了各族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维护了民族团结良好局面,为元阳县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奠定了政策基础。二是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2022年全县打击非法宗教活动3起,进一步维护宗教秩序,确保了县域内宗教和谐和顺。三是健全完善治理体系,实现民族宗教管理网格化。调整优化宗教网格设置,将宗教工作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活动、重点区域科学合理划分为29个网格。选优配强网格员队伍,配备了29名网格员和3个村级民族宗教专干,实现民族宗教管理网格化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民宗局认真编报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一是提前做好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填报绩效目标、细化专项预算,根据定员和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计算确定经费预算,从严控制经费。二是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三公业务费。三是科学编制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各项目分别从数量、质量等方面,将项目年度任务分解为绩效指标,每条指标基于2022年预算资金用途设置,与预算资金相匹配,且绩效指标明确、清晰、可衡量。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一是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及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若干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全部为公务接待费,合计1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5.5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2.69万元比2021年的7.5万元减少4.81万元,下降64.1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体现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1.为部门科学决策制定提供依据

高质量的绩效评价带来的可靠结果可以放心使用和引用,有助于改进决策水平。支出相关政策是否按计划实施以及资源是否有效利用。在制定和执行优先发展领域和目标、展示责任以及为独立审查程序提供证据方面都有重要意义。还能为以证据为基础的政策提供宝贵信息,有利于未来政策的制定,是政策周期中的关键性因素。

2.促进预算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

根据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目标,确定绩效评价的目标、选择适用的评价工具、工作流程和评价模型、组织安排以及质量控制措施、数据及相关证据的来源与合法性检验措施,对预算资金立项、组织与管理、财务管理及合规性的检查、资金使用效率、投入产出比、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等重要环节进行评价,达到提高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目标。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我局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确定了实施时间。

2.组织实施

1召开各业务室长会议,听取业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相关政策文件和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项目支出指标自评分值表进行考核,该项目绩效综合评价为。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9.4分。具体分析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

我局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科学、合理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7分。

2.预算配置

编制2022年度预算紧扣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支出需求,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能够保障基本支出和重点任务支出,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8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2022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收入319.49万元,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支出决算数319.49元,预算执行率100%,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或虚列开支等情况。2021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8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7万元2022三公经费支出数为2.6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政府采购资金为0万元,实际采购与预算数一致,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8分。

2.预算绩效管理

本单位制定了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预算绩效工作,按时收集上报各类相关数据,对审计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规范整改。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7.4分。

3.资产管理

元阳县民族宗教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适用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全面掌握资产状况,固定资产利用率≥9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4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2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完成部门相关的工作,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较好。根据部门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细化分解设置绩效指标共4个,完成4个,实际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35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坚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乡村振兴“双融合、双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建设完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促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5分。

2.社会效益

各民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5分。

3.可持续发展影响

持续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5分。

4.行政效能

我单位2022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和廉政问题。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5分。

5.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涉及各族群众对于项目工作和政策的满意度≥9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1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办公室仅有一名财务工作人员负责报账工作。单位的财务人员面临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甚至疲于应对工作的情况,并对财务政策了解不及时全面。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加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各单位的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基础上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准确及时填报部门预算报表科学合理执行预算制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认真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从整体上看,2021年度,民宗局资金管理规范,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绩效目标基本达成,服务对象满意度超过95%,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紧紧围绕项目,全程跟进督办。并制定了督办规定、督办制度,强化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承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的综合绩效考评管理领导小组,强化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抓好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519日  



附件【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