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20240913-160546-12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单位职能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二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三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四是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五是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六是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七是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元阳县司法局内设9个股级机构:办公室(政工科、应急处指挥中心、科技信息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治调研与督察科)、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内设2个事业机构:元阳县公证处及元阳县元律师事务所。元阳县司法局设14各乡镇的基层司法所,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县委派出协调议事机构一个: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元阳县司法局共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 35人,事业编制7人。20224月止,在职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1人,县局机关11人,派驻司法所20人;事业编制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支出年度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维护稳定、推动和谐、服务发展,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挽救人、教育人和塑造人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机制衔接、有效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最大限度地激发教育矫正对象真诚悔改、服从管理、积极向上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1.全面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党支部作用,认真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成律师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抓好智慧党建四个模块逐级推广工作。 

  2.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加强立法建议及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3.持续加强与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和上海法律机构的联系,争取更大法律服务方面的帮助和争取更多的援滇法律服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元阳县哈尼梯田核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4.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实施法治乡村建设项目试点,通过村规民约与法治建设相融合建设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活动室,制作法治宣传展板、法治文化墙等阵地,助推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发挥元阳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宣传教育作用,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5.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机制,加强日常排查走访。努力将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力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85%以上,帮教达95%以上。

6.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机制。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和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线上线下搭建平台建设,努力使全县人民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对口帮扶法律顾问制度,为当地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及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建议。

7.持续弘扬枫桥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制,紧紧围绕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开展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和风险化解在基层。

8.全面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强化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

9.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优势,围绕特殊人群管控、律师辩护代理、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三)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元阳县司法局预算批复总额为 73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 734.7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整体收支情况。2022年度总收入92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63万元;总支出92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29.6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总收入929.63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数为734.76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的原因是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度总支出929.46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数为734.76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的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加大,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局围绕两规划两方案工作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草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筹备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共开展集中法治宣教活动130场次,播放法治广播7000余分钟,受教育达44.8万余人次。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0件,审结9件。排查矛盾纠纷6216次,受理民间矛盾纠纷1668件,化解矛盾纠纷1622件,调处成功率97.24%在南沙镇和馨园社区建立法律工作室,全面推进法治社区建设。设立“12348云南法网“12348微信公众号和云岭法务通三张网。聘请上海葛海等7律师为14个乡镇法律顾问,为当地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及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建议弥补了我县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4件,代书1025件,解答法律咨询5769/次,办理公证案件575

加强特殊人群的管控。一是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按要求进行排查、走访,共走访1600余人次。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防止脱管漏管,确保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二是梳理重点人员,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实包保责任。三是强化走访、坚持每天用在矫通进行打卡,安装教务通208部,使用率91.2%认真整改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反馈的问题。加强对远程探视的管理和服务,积极为群众服务。2022,共完成远程探视140余次,家属探视280余人次。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截至202212,全县刑释人员在册1469人,其中,列入重点人员检测125人,根据省、州要求,分析研判,梳理重点人员,落实包保责任。按要求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我局绩效目标已按预期目标完成。

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对数量指标分析、质量指标分析、社会效益分析计算,2022年度,法律援助、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公证、社区矫正、依法治县、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已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较高的社会效益,绩效目标未发生偏差。我局自评等级为优。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我局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我局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设定的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我局科学、合理地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2.预算配置 

  (1)预算编制科学性:我局2022年度预算编制完整,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 

  (2)基本支出保障:我局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重点支出保障率:元阳县司法局重点支出保障率=  (重点项目支出197.43万元/项目总支出197.43万元)xl00%=100%。重点项目支出:我局2022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与我局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 

  根据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凭证及账簿等资料进行核对、计算、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度,上年结转资金0.18万元,年初预算资金734.76万元,追加预算资金194.87万元,年末决算收入总计957.1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度,年末决算支出929.6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结转结余变动情况分析。2021年结转资金0.18万元,2022年年末结转0元,结转结余变动率0% 

4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分析。2022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为3.27万元(均为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26万元。2021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为28.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4.48万元,维护费4.13万元;公务接待费2.77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1.25%,变动原因为我局2021年新增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故2022年较2021三公经费较低

5)我局严格按照采购相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有计划地进行政府采购。 

  (6)收入支出合规性分析。我局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法合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 

2.预算绩效管理

我局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还建立了《元阳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元阳县司法局项目管理办法》、《元阳县司法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元阳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元阳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按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进行预算决算公开。   

  3.资产管理

我局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工作实际完成率大于100%、完成及时率100%,工作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我局完成的职工作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达到全部预期值,在2022年度未发生违纪违法情况,我局服务对象对我局履职效果满意度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统筹性高,各科室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难度。 

  2.对绩效指标的设定经验不够,绩效指标的设定不能全面涵盖年度履职工作任务。 

  3.经费保障不足。由于州、县两级财政困难,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经费配套保障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各科室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度和重视度;加强培训力度,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指导绩效目标的设定,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2.重视绩效指标的设定,针对上年绩效指标设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总结,使各科室设定的绩效目标能够更全面更具体地反映年度履职工作任务。 

  3.建议州、县两级财政多给予经费保障。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绩效自评组织体系。为确保我局项目绩效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 

  (二)跟踪督查,严格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要求涉及科室在开展绩效目标工作过程中做好台账资料收集工作,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考核,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其他说明的情况

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元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2元阳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司法局

2023620



附件【附件(元阳县司法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