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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60557-91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03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示(元财发〔2023〕11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元阳县水务局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元财发〔202311号)文件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资金预算年度2023

: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元阳县水务局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

   :元财发〔202311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6,566万元

资金类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资金来源级次:中央

文件涉及专项资金名称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监督电话:12317(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0873—5643791(县财政局)

          5642221(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邮箱yyxncg5643791@163.com(县财政局)

          hhyyszb@163.com(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县财政局农业科(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7号),县乡村振兴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

邮政编码662400

   

1、元财发〔202311号 关于下达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

2、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下达计划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元阳县财政局

202322



附件【元财发〔2023〕11号 关于下达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下达计划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