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0626-328
-
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0-19
-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好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制度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红财监发〔2022〕8号)的要求,以及按照上级财政对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安排,我县于2022年9月9日起至10月18日止,在全县开展了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按照上级财政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余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财政监督科,由财政监督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根据检查要求,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各自职责。同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社会共治为依托,扎实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不断提升我县财政监管整体水平。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程序,随机地从《元阳县财政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了“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作为我县2022年度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对象单位。
二、组织学习,下发通知
为切实抓好我县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监督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年初,我局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常见财务违纪问题及检查的方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印发了《元阳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元财发〔2022〕303号)、《元阳县财政局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示》(元财发〔2022〕303号)两份文件,并通过“OA办公系统”下发到随机抽取的被查对象单位和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为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宣传,搞好培训
针对近年来会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加强了宣传和培训,制定印发了《元阳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元阳县财政资金业务指导监管和涉农整合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元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意见》《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元阳县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使我县的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一是我们加大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经济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各预算单位领导明确自己是第一责任人,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财务知识,杜绝了不规范单据支出。二是针对会计人员中业务技能参差不齐的问题,我局切实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在职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对新会计制度和新法规的培训,把学习培训贯穿于日常工作实践中,做到了掌握法规,依法理财。同时完善了财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切实地帮助财务人员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有效的提升了我县的会计信息质量工作。
四、认真检查,不走过场
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依法开展检查,规范检查行为,有效地规避行政风险。通过采取“查、听、看、访”等形式,详细了解被查单位财务状况,加之每一位参检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地投入到本次的检查中去,对被查单位2021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细致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始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有关要求实施检查和处理。
五、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为做好我县2022年度的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程序,随机从《元阳县财政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李松鹤、杨 戈、李 琳、王德鹏、罗艳辉5人为我县2022年度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组成员,重点对1户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未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现象。
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是《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因此,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我局将会计和评估监督与财政资金使用、税收征管质量、严肃财经纪律等财政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的提高综合成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查单位,完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工作。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和其他事项,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的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㈠继续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从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入手,加强以《会计法》为主的相关财经法规教育,抓好继续教育培训,让所有从业人员懂法、守法、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诚心观。同时,加大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使每一位会计人员都能成为行家能手。
㈡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办法。严格坚持监督检查,不走过场,要求每一位检查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监督检查中去。同时,要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业务学习,变事后检查为事前监督,精心指导个别业务素质较低的会计人员,切实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账务的处理。
㈢积极探索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新思路。进一步把会计管理与会计监督有机结合,以检查促管理,重点帮助被查单位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地把监督检查寓于管理之中。
总之,在这次的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却是一项长期工作,对此,我们必须要加强与上级财政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惩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我县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附件:1.元阳县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元阳县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元阳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元财发[2022]323号附件1:元阳县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元财发[2022]323号附件2:元阳县2022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