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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62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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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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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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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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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修改)的公示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修改)的通知》(元巩固振兴组〔2022〕18号)文件相关情况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资金预算年度:2022年
文 件 名: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修改)的通知
文 号:元巩固振兴组〔2022〕18号
文件类型: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
文件金额:43209.52万元
资金类型: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来源次级:中央、省、州、县
文件涉及专项资金名称:农业生产19,392.26万元、畜牧生产4,843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9.4万元、乡村旅游3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249.93万元、农田建设3,161.29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7,700.85万元、农村道路建设资金3,343.17万元、其他资金2,789.62万元。
监督电话:12317(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873—5643791(县财政局)、5642221(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邮箱:yyxncg5643791@163.com(县财政局)hhyyszb@163.com(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县财政局农业科(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7号),县乡村振兴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1、元巩固振兴组〔2022〕18号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修改)的通知
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元巩固振兴组〔2022〕18号元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