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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71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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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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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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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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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责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设2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办公室、综合科(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机关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工勤编制3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人,事业公勤1人;年末实有人员24人(含行政人员4人,机关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工勤3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事业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中心管理。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医疗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切实承担起医疗保障扶贫的各项工作,切实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工作。
(2)抓实基础工作。抓实“四重保障”(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完成参保对象95%以上参保的目标任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抓实健康扶贫,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3)全力做好贫困人口精准参保识别,分类分策做好死亡、服刑、职工参保、外地参保等情况的收集、录入,坚决做到贫困人口参保底数清,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同时,继续全面做好未正常参保人员系统内的原因标识工作。
(4)继续加强待遇保障数据分析,坚持基本医疗有保障现行医保标准,坚决解决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针对待遇报销比例小于85%的情况,认真分析原因,特别是对不符合转诊转院的情况加强调度和分析,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待遇落实。
(5)进一步提高特慢病门诊卡办证率,结合实际,优化特慢病门诊卡办理流程,应办尽办,方便群众及时享受“两病”门诊待遇。
(6)优化医保服务能力。推进医保服务“一次不跑”、“只跑一次”,简化证明和备案手续,利用国家信息平台大力推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规范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做好投诉咨询受理和服务,做好政策解释,努力化解矛盾,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
(7)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网络等平台,围绕医疗保障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开展宣传。通过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医保政策宣传手册、张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挂历》、帮扶责任人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大政策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力度,提高與论引导能力,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保舆论氛围,使医疗保险政策家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强化党建引领,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
2.大力推进全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聚焦最底线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逐年提高,按时完成任务。
4.突出最基本医保服务,医保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持续推进。
5.加强社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提升待遇水平。
2.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健全基金监管制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医保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抓好国家药品目录的贯彻落实,稳妥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持续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实施工作。
4.夯实医疗保障工作基础,提升医保规划和法治化能力,健全经办服务体系,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水平,加大医保宣传力度。
5.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意识形态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2年1月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涉及金额531.16万元。在局长吴远国同志的组织下对本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开展一周,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算执行制度:
1.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方案。
2.审阅了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
3.审阅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
4.抽查财务资金收付凭证,查看部门整体资金批复是否及时合理,支付手续等是否齐全等。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收入和支出预算批复为: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3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531.16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1.16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70.61万元,较上年增加160.55万元,同比增加43.32%,增加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1.16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370.61万元,较上年增加160.55万元,同比增加43.32%,增加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9.36万元,完成预算的77.07%,与上年度对比,完成执行情况同口径减少3624.33万元,同比下降89.85%,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二是2020年10月全县各预算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部份由我局代收代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部份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18.73%,与上年度对比,完成执行情况同口径下降2123.29万元,同比下降64.63%,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二是2020年10月全县各预算单位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部份由我局代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部份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本单位以确保基金安全为前提,以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为核心,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重点,积极履行服务、管理、监管、宣传职能,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保证全县各项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按时按质完成。
1.2021年1-12月,全县应参保人数为408600人,已参保384804人,参保率94.18%。(其中脱贫人数175707人,参保率100%)。基金收入9.01亿元,购买大病保险和待遇支出7.06亿元,累计结余1.95亿元。
2.2021年1-12月,职工参保13810人(在职10064人、退休3746人),基金收入15065万元,支出为15007万元,结余58万元。
3.2021年1-12月,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大病保险待遇,支出2501万元,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6424人次,赔付金额1261.74万元(脱贫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3475人次,赔付金额593.37万元)。
4.取消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2021年1-12月,实施医疗救助共37498人次,救助金额2041.79万元。
5.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现有医保系统中脱贫人口给予每人每年18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00元;对城乡低保对象、持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12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60元。截至目前,已资助各类特殊人群204216人,资助金额3520.33万元。
6.确保脱贫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确保脱贫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2021年1-12月,元阳县脱贫人口累计门诊就诊439329人次,总费用1747.6万元,报销比例达56.49%;28种特殊病慢性病备案登记人数12670人,就诊6058人次,总费用222.05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0%;住院总人次37498人次,住院总费用17076.15万元,经基本医疗报销11857.0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16.93万元、医疗救助2041.79万元后,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全面落实县域内脱贫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7.2021年1-12月,元阳县精神和谐家园建设活动共实施救治1566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1907.6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1408.6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04万元,医疗救助报销5.8万元,兜底保障报销0.42万元,和谐家园救助86.18万元。
8.2021年4月16日,元阳县召开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会”。元阳县医保局采用智能审核系统全覆盖,查阅病历等对统筹区域内的18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实时监管和稽查,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套项目收费、超医保支付限制范围用药、无指针住院等费用进行违规扣款。1-12月,共进行违规扣款141.59万元,约谈8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2家,有效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社会氛围,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9.为与省州同步推进我县实现医保公共服务查询、个人业务经办等在线办理,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面推进“扫码就付”、“刷脸工程”、“指尖办理”等创新应用与公共服务深入融合,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分别下发了《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活电子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关于举办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暨健康扶贫医疗保障知识宣传培训的通知》,县医保局聘请支付宝电子激活的老师到各乡镇组织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使用,提升知晓率。截止12月底,全县医保电子凭证已完成激活22.65万人。
10.提升便民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共办理特慢病门诊卡19558张(其中脱贫人员办理12670张),系统内医院确诊的特慢病脱贫人员全部办理了特慢病门诊卡。二是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脱贫人员异地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2021年1-12月,一站式结算24469人次,其中本地结算23208人次,脱贫人口异地就医结算1262人次,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1261人次,有1人次通过手工报销,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率为99.90%。三是围绕医疗保障领域,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和业务查询。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社保卡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11.服务对象满意程度高达95%。
三、绩效自评结论
自评结论:自评得分95.38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2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4.5分。得分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在编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时,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但存在部分整体目标设定未充分考虑实际工作开展时的不可控性,依照上一年度进行设定,导致部分绩效目标值设定较大,年初目标任务未及时完成。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扣0.5分。
2.预算配置。编制2021年度预算紧扣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支出需求,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能够保障基本支出和重点任务支出,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3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9分。得分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2021年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预算收入409.36万元,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支出决算数1161.83元。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部门“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或虚列开支等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为4.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3.9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政府采购资金为8.2万元,实际采购与预算数一致,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本项指标扣1分。
2.预算绩效管理。本单位制定了具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预算绩效工作,按时收集上报各类相关数据,对审计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规范整改。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资产管理。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适用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全面掌握资产状况,固定资产利用率≥9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职责履行方面进行评价,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1.88分。得分情况如下:
2021年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完成各部门相关的工作,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较好。根据部门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细化分解设置绩效指标共16个,完成14个,实际完成率87.5%。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扣3.12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和满意度4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情况如下:
1.社会效益。加强社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推动网上办事,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3.社会公众满意度。采取实际询问与问卷调查等方式,群众及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9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得满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由于职工差旅费和其他等支出,虽秉承节约原则,基本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2.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对预算绩效理念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绩效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在人员配备方面,重视程度不足,交由财务室全权完成,实际工作中投入人力不足,相关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3.未形成科学的运作模式。一是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绩效监督工作机制、完整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各项目的指标设置不规范、评分标准不统一,影响了评议结果准确性和公正性;二是评价结果的公信力有待提高。由于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方法缺乏科学、合理性以及评价程序上是否合规,将对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产生影响。
4.单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绩效评价事关单位全盘,对单位具有重要意义,但当下,本项工作只在有限的人员中进行,实施难度大。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将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自评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心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紧紧围绕项目,前程跟进督办。并制定了督办规定、督办制度,强化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强化中层干部责任意识,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的综合绩效考评管理领导小组,强化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抓好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 6 月15日
附件【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