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依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社发〔2021〕3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的通知》(红财社发〔2021〕99号)。
项目内容:主要为有效提升医疗保障局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实施情况:主要为经办服务能力提升支出2.59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5.95万元、基金监管支出3.82万元。已完成拨款进度至99.67%,已达成预定目标。
预算资金来源于年初预算上级财力安排,于2021年2月22日,收到财政拨款收入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9万元,2021年7月8日收到财政拨款收入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5万元,共计12.40万元,12月31日已支付费用12.3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主要为有效提升元阳县医疗保障局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对象及范围是对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8)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6月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对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2.40万元。在局长吴远国的组织下对本单位2021-1-1日至2021-12-31日关于“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开展两周,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算执行制度。
1.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方案。
2.审阅了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
3.审阅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抽查财务资金收付凭证,查看部门整体资金批复是否及时合理,支付手续等是否齐全等。
4.针对年初工作安排我局于每年度结束前,以个人、科室为单位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归纳,交办公室汇总后进行考核评价。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基础数据表,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评分,自评分94.5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基本医保参保率:年度指标值≥95%。
实际完成情况:元阳县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为94.18%;此项绩效指标完成有差异原因是:一是外出务工人口多,2021年元阳县外出务工人员为11万人。二是医保系统已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府每人补贴180元,其他人员没有补助,参保意见大,影响参保进度。三是医疗保险特别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逐年提高,群众反映较强烈,给参保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四是部分参保居民在参保缴费过程中抱有侥幸心理,只缴老人、小孩或身体有病的人员,年轻力壮的人员不参保,出现选择性或投机性参保现象。
(2)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S试点:年度指标值逐步推开。
实际完成情况:元阳县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行DRGS付费方式改革,2021年1月开始元阳县人民医院率先启动DRGS付费。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质量指标
(1)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年度指标值有所提高。
实际完成情况:一是元阳县医疗保险中心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执行省州统一的医保服务清单(31项)和办事指南,办事窗口摆放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由专人负责清单和办事指南管理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目前我县共2家县级公立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确保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切实保障外来就医人员的就医需求。扩大异地就医范围,将有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外出务工等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实施电话等方式快速备案。三是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与省州同步推进我县实现医保公共服务查询、个人业务经办等在线办理,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面推进“扫码就付”、“刷脸工程”、“指尖办理”等创新应用与公共服务深入融合,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分别下发了《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活电子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关于举办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暨健康扶贫医疗保障知识宣传培训的通知》,县医保局聘请支付宝电子激活的老师到各乡镇组织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使用,提升知晓率。截止10月底,全县医保电子凭证已完成激活22.33万人。通过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医保综合监管能力:年度指标值显著提升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4月16日,元阳县召开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会”。元阳县医保局采用智能审核系统全覆盖,查阅病历等对统筹区域内的18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实时监管和稽查,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套项目收费、超医保支付限制范围用药、无指针住院等费用进行违规扣款。1-10月,共进行违规扣款141.59万元,约谈8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2家,有效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社会氛围,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3.时效指标
完成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前测试:年度指标值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线
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11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目前系统运行情况平稳,医保经办机构各服务大厅工作有序开展,医疗保障对外服务事项业务正常办理。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达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4.成本指标
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年度指标值预算控制要求实际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共支出12.36万元,支出执行进度为99.67%。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按期申报集采药品 年度指标值:按时按要求落实和执行实际完成情况:元阳县区域内已完成5批国家集采231个中选药品,元阳县申报了122种药品,截至目前已完成76种带量采购药品的分担量,执行约定采购总量进度好于预期。五省联盟采购品种共18种,我县已申报11种,现已完成9种。县域内完成的5批次国家集药品共节约医保基金128.19万元。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网上办事,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年度指标值:可持续实际完成情况:围绕医疗保障领域,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和业务查询。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社保卡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障满意度 。年度指标值:≧85%
实际完成情况:为畅通参保人投诉渠道,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在经办窗口设有投诉箱及投诉电话,经统计,没有收到参保人在办理业务时的投诉。同时,切实做好服务“好差评”工作,加大有效差评整改力度,努力改善服务作风,逐步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度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基本未发生偏离。
(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推进信息体系建设、医保系统切换后系统建设工作,开展分级诊疗建设,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工作。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证中央下达资金管好用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紧紧围绕项目,前程跟进督办。并制定了督办规定、督办制度,强化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强化中层干部责任意识,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的综合绩效考评管理领导小组,强化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抓好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项目年中不可预计情况致使项目资金用途及适用范围发生改变,没有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2.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对预算绩效理念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绩效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在人员配备方面,重视程度不足,交由财务室全权完成,实际工作中投入人力不足,相关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3.未形成科学的运作模式。一是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绩效监督工作机制、完整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各项目的指标设置不规范、评分标准不统一,影响了评议结果准确性和公正性;二是评价结果的公信力有待提高。由于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方法缺乏科学、合理性以及评价程序上是否合规,将对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产生影响。
4.单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绩效评价事关单位全盘,对单位具有重要意义,但当下,本项工作只在有限的人员中进行,实施难度大。
八、有关建议
1.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加强对各个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的监督职能,特别是专项资金,要实行跟踪管理,全程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好项目资金管理台帐。
2.抓好队伍,提升素质树形象。切实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提高素质,优化服务,树立形象。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