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组成
机构情况: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即: 办公室 (含人事、财务、档案等)、政策法规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乡风貌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人防办(人防业务科、人防工程科、人防组织指挥科)。下设16个事业机构,即: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环境卫生站、房地产管理处、城建管理监察队、市政建设站、建筑设计室、工程质量监督站、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站、园林站、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室、元阳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站、元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元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员组成: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退职人员: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它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政策。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推进县级城乡建设管理地方立法,研究制定县级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工作政策、标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时,可使用元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和印章。
14.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易地修建、维护、使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与管理;指导人防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防化、消防、治安等防空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负责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纳入国防和普法教育计划;依法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执行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内部审计;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决定,发布有关人民防空的命令。及时开设指挥所,保障有效指挥。在对外开展工作和履行人民防空职责时,可使用元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预算及执行、管理情况
(二)部门预算情况
1.部门预算收入
2021年住建局部门预算收入为1879.4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部门预算支出
2021年住建局部门预算支出1879.42万元。其中,机关福利支出1192.6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877.6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8.10万元、住房公积金96.9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74万元,劳务费550万元,城市路灯电费90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部门实际收入
2021年部门实际收入1512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25.91万元,基金收入3698.12万元。
2.部门实际支出
2021年部门实际支出1531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10.3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支出184.43元,本年支出11425.9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58万元, 2120101 行政运行145.03万元, 2120104 城管执法149.64万元,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50.6万元,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90.72万元,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605.02万元,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277.74,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479.63万元,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513万元,221 住房保障支出3857.53万元)。基金支出3703.4万元(其中: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4.08万元, 2121301 城市公共设施49.31万元, 212140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150万元, 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3400万元)。
3.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5.77万元。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1.一是加快实施“美丽县城”建设。聚焦“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对照“美丽县城”建设21项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强化资金投入,加大建设力度,全方位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全面建成具有元阳特色的现代化“美丽县城”。二是加快推进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建设。加强对老旧小区建筑结构性能的深入论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提出改造方案,严格把关改造质量,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质量。三是持续推进乡镇污水项目建设。加强与金融部门及社会企业的沟通协调,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建设领域,持续推进一水两污项目建设,着力提升“一水两污”硬件设施覆盖率。
2.一是继续抓好建筑业产值,积极培育和扶持州内建筑企业,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筑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对税收贡献、吸纳从业人员、促进经济发展等的支柱产业地;二是继续抓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的质量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深化房屋建筑安全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三是继续抓好房地产产业稳步健康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继续推行“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部门绩效年度目标
推进加快美丽县城建设,城市公园建设及滨河带提升工程建设,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完成2021年农房改造226户,编制完成城市停车场建设可研、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可研及实施方案。
(三)部门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建设已基本完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已完工,农村农房改造完成226户,完成城市停车场建设可研、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城市更新可研及实施方案编制。
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方案。
2.审阅了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
3.审阅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
4.抽查财务资金收付凭证,查看部门整体资金批复是否及时合理,支付手续等是否齐全等。
住建局从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研究,对项目的开工率、资金支付进度开展评价工作。
五、综合评价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基础数据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综合得分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评分原则:90-100为优秀、80-89为良、80分以下为差。
六、效益影响
2021年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大大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改善了民生。群众满意度。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绩效指标概念不清,无法正确理解,填报绩效评价相关表格比较吃力;绩效评价工作缺少系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单位未配备专业的绩效评价工作管理人员。
八、改进措施和建议
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业务指导,配置专业的绩效评价工作管理人员。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