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和《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跟踪工作,组织各单位对2021年度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责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草原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退耕还林科)。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元阳县林业站、元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元阳县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检疫站、元阳县林木种苗站、元阳县草果技术实验指导站、元阳县木材检查站、元阳县护林办、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
本年度末财政供养人员87人,与上年一致。其中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共有62人,新街国有林场二级预算单位有2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年度总体目标
做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林草消防专业队队员不少于156人;管护生态公益林73.73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47.27万亩;开展2019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万亩的查缺补漏工作;2021年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任务的实施工作;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156人;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面积1.6万亩;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批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 12620807.88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2620807.88元。
元阳县财政局批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 12620807.88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安排的支出 12620807.88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0807.88元,项目支出0元)。
2. 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38372334.28元,2020年收入80720290.81元,减少42347956.53元,同比减少52.46%。因为2021年涉及乡镇的资金不经过本单位,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成立元阳县观音山保护局减少相应人员工资及经费。本年支出26869784.28元,2020年支出61761672.07元。减少34891887.79元,与上年同比减少56.49%,主要因为2021年涉及乡镇的资金不经过本单位,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成立元阳县观音山保护局减少相应人员工资及经费。
3. 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本年预算数为12620807.88元,2020年预算数11940230.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0577.31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等人员补助标准增加,人员工资调增,所以本年年初预算比去年年初预算增加。本年收入38372334.28元,2020年收入80720290.81元,减少42347956.53元,同比减少52.46%。因为2021年涉及乡镇的资金不经过本单位,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成立元阳县观音山保护局,减少相应工资福利及经费支出。本年支出26869784.28元,2020年支出61761672.07元。与上年同比减少56.49%,因为2021年涉及乡镇的资金不经过本单位,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成立元阳县观音山保护局,减少相应工资福利及经费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以坚守生态红线为底线,创建“平安林区”,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抓好森林生态保护与发展建设项目,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完善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护,湿地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建设。保证林草消防专业队队员不少于156人;管护生态公益林73.73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47.27万亩;开展2019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万亩的查缺补漏工作;2021年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任务的实施工作;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156人;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面积5.8万亩;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应完成情况与实际完成情况存在偏差原因分析:林业上的一些绩效指标森林覆盖率是一年才测算一次,保存率、保存面积、合格率、成活率等指标要第四季度检查后才能测算,森林管护面积是一整年都在管护,每个季度都要达到指标值,而每个季度的完成率是只要按面积管护,完成率就是100%。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局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公开,日常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制度。资产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我局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项目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细化、量化。
2.预算配置: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须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我局对履行主要职责、完成重点任务有保障。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我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年度支出进度按预算执行进度支出。年度结转结余变动率比上年减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相关采购制度执行,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支付符合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管理制度;我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在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3.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保证保证林草消防专业队队员不少于156人;管护生态公益林73.73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47.27万亩;开展2019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万亩的查缺补漏工作;2021年森林抚育项目1万亩任务的实施工作;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156人;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面积5.8万亩。履行职责按计划工作逐项完成,在本年度按规定时限完成资金兑付,项目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指标值。
(四)效果情况分析
我局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提供就业2156人以上,保护好公益林和天然林,有效提高森林生态环境、净化空气、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的作用,各项目的实施对森林及生态环境的改善效果明显,构建稳定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预算指标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项目台账资料不够齐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3.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
4.各项目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落实项目责任制,牵头科室及责任人要定期对项目进行追踪,对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更加合理规范的绩效指标。
2.高度重视年初项目预算工作,建议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上级项目配套工作经费等支出,做好预算管理,增加相应的项目。
3.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配备专人进行保管台账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局机关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会议,研究解决绩效评价工作中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4.提前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提前谋划项目,早准备、早安排、早实施,确保项目下达后第一时组织开展工作,项目有序实施,保质保量按项目规定的任务和要求完成。
一是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19年5月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到规财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照项目作业设计及建设合同,规范项目资金的用途,分项目专账会计核算、专款专用,按照资金计划、用途及使用范围适时下拨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是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跟踪,定期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督促、跟进、指导,保证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支出符合政策要求和使用规范,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情况,项目进程由项目实施单位跟进,资金使用有效,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