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3-160742-63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9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拟订全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四是统筹组织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行业扶贫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五是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六是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中央和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七是牵头配合州级做好开展贫困县退出县级核查工作,以及县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行业扶贫成效考核工作;八是承担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九是完成委、政府和县乡村振兴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编制27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0名,机关工勤编1名,现实有人数0名;事业编制21名(含1名事业工勤),现实有人数17,退休干部3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固定资产任务。1任务目标:2021年,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任务,我局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为3.5亿元。2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根据县政府下达的任务,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积极的安排部署,2021年,我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0万元,完成率2%。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1任务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来抓,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2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精心谋划抓好统筹。2021年,元阳县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来抓,把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建立一平台三机制,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政一把手靠前指挥,深入调研督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实地督,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研究制定了《元阳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元阳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元阳县哈尼梯田稻鱼鸭综合种养一县一业实施方案》《元阳县县级单位定点帮扶关系调整方案》《元阳县县级领导挂包乡镇情况表》《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方案》《元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级调度工作机制》《元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小分队方案》《元阳县关于建立脱贫不稳定村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等方案,切实做到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建立机制巩固成效。一是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元阳县先后召开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成立以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34名县处级领导对14个乡镇实行全覆盖联系督导指导,县乡村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二是建立政策推进机制。先后制定《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元阳县返贫监测帮扶标准》《元阳县脱贫攻坚返贫风险基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元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防止返贫风险的通知》等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办法、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优化制度政策供给,更加精准地开展风险监测帮扶。三是建立全面监测机制。构建自上而下监测和自下而上入户排查相结合的常态化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统筹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3种监测方式,建立纵向互通、部门横向互联、全流程动态管理的预警监测系统。2021年全县新认定的监测对象有35163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358人、边缘易致贫户125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046人。消风险监测对象有39311882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32311277人、边缘易致贫户16087548人。四是建立精准帮扶机制。元阳县按照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要求,全面落实“7730”监测重点环节要求(县级7天内完成核实、7天内落实帮扶措施、30天内进行回访)。县级每月定期组织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领导小组会议,对监测对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制定风险任务、帮扶措施、帮扶责任、销号时限四个清单帮扶措施,确保防止返贫风险预警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帮扶及时。对纳入动态监测的对象制定和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综合运用产业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措施精准施策,因户因人及时给予帮扶。2021年全县使用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14.58万元,19户返贫致贫风险家庭得到及时帮扶,充分发挥了脱贫攻坚返贫风险基金效益。突出重点拓展成果。一是抓实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十三五期间,元阳县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42个(含分散安置点1个),共搬迁安置293513474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25910660人,随迁户6762814人。2021年,安置区共有三类人员133658人,为确保防止返贫风险预警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帮扶及时。通过突出产业培育,带动群众发展,围绕近期靠就业、中期靠产业、远期靠教育的发展思路,制定《元阳县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元阳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元阳县产业扶贫覆盖到户实施方案》等方案,积极整合金融、产业等扶持政策和各方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稻鱼鸭综合种养、热带水果、中药材、冬季农业开发、制糖甘蔗、茶叶种植、规模化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双绑发展,建立长期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全县有17家龙头企业,315个新型经营主体覆盖2935户搬迁对象。同时通过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等措施,鼓励安置区群众自主就业,2021年,累计培训劳动力1593人(脱贫劳动力1556人),实现转移就业5920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5002人),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52人。发放沪滇劳务协作一次性生活补贴85人,发放补贴资金8.15万元;外出务工奖补100人,发放补贴资金4.72万元。强化社会保障,关爱弱势群体,加强搬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做好迁出地和迁入地工作衔接,确保搬迁群众应享受的社会救助政策。目前,安置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431748人、五保供养1720人、孤儿供养67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3144人。二是抓实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培训。以政企农劳务合作一金三保”“四个组织起来为抓手,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的实用技术培训、技能培训、专项培训、创业培训等转移就业培训。2021年,全县有脱贫劳动力103704人,已转移就业75579人,转移就业率达72.88%(县内转移就业24416人,省内县外转移就业26406人,省外转移就业24757 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3320人)。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基地)33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457人,点对点、一站式输出农民工147车次7132人,拨付包车补贴140余万元。三是抓实产业帮扶工作。资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2021年,投入产业帮扶资金 17525.08万元,占2021年拨付衔接资金的50.86%。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干热河谷地区,以红河谷热区资源综合开发为契机,发展以冬早蔬菜、热带水果、生猪、肉牛等为主的基地建设,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增强发展后劲,带动农户增收,截至目前,已发展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家(省级1家、州级9家),农业合作社392个;在海拔1000米以上的综合山区,以哈尼梯田稻鱼鸭综合种养一县一业作为产业发展重点,规划实施10万亩稻鱼鸭综合种养一县一业产业。按照省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八有标准,对全县11个规模产业基地进行评价(省级产业基地1个、州级产业基地3个、县级产业基地7个),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挂牌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品牌效应提高产品的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采取农户+合作社+公司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完成有利益联结的新型经营主体组建315个,其中:龙头企业17个,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163554568人;合作社298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6622172863人,实现了村有支柱产业、户有增收项目、人有脱贫门路。四是抓实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科学组建驻村工作队,2021年向全县127个村委会选派了397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中央企业派出1名、省级派出21名、州级派出154名、县级派出221名)。组织召开元阳县驻村工作动员部署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业务培训会,重点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政策知识开展了全覆盖培训,提高驻村工作队员业务能力,并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驻村队员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年来,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善于履职尽责,讲求工作实效,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努力推动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坚持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继续执行对贫困县的主要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力度,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对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元财绩发〔20222号 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等有关法律、制度、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订和完善了《元阳县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办法》、《元阳县乡村振兴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5.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结转资金额度。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县财政安排经费预算298.71万元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1.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2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24.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2.92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度总收入2688.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8.87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总支出2885.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881.62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3.98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268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8.87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细化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发现核查公示帮扶销号回访六个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关键环节。

  1监测情况。全县共有三类人员397319001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33711331人、边缘易致贫户1625761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151户。目前已消风险监测对象有39341882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32411274人、边缘易致贫户1609754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5人。未消风险监测对象有39179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357人、边缘易致贫户167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046人。(2帮扶情况。2021年全县使用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20.8189万元,31130返贫致贫风险家庭得到及时帮扶,充分发挥了脱贫攻坚返贫风险基金效益。

  2、扶贫项目及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扶贫项目。一是按照省、州统一部署,规划《元阳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表(2021-2025年)》,规划总投资502550 万元,其中:2021150181万元、202298861万元、202397406 万元、202481048万元、202575054万元,已上报州扶贫办。二是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建立《元阳县2021年项目库》,规划总投资87846.58 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5216.28 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7894.19 万元,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3000万元,其他1736.11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库动态改造。三是编制2021年涉农资金方案。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及省、州8月份开展调整方案的要求,会同县财政局编制了《元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规划总投资34456.34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15692.3万元,农业生产发展17525.08万元,其他1238.96万元;并已报送至省、州财政、扶贫目标审查备案。四是根据《关于报送元阳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汇总表和验收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2020年项目验收备案,共涉及项目1588个,验收资金64930.49万元,并已上报州乡村振兴局。五是项目评估审查和批复。截至10月,评估审查了2021年涉农金项目第一、二、三、四批及部分衔接资金项目,并已全部批复,共批复资金38383.15万元。共拨付资金33983.14万元,已支出金额29286.3万元,未支出金额9096.83万元,资金支出率76.3%。六是项目运行情况。截至10月,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第一、二、三、四批衔接资金项目共批复353个,开工353个、开工率92.83%,竣工263个,竣工率74.5%,共拨付资金33983.14万元,已支出金额25967.88万元,未支出金额8015.26万元,资金支出率76.41%。七是报表监测工作。继续做好项目月报监测工作,从1月起,实施项目运行月报制度,截至10月,已监测10期,并按时上报州扶贫办,同时建立项目运行季度通报制度,现已通报了第一季度情况。八是项目信息录入情况。按照省、州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录入国办系统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批复的第一、二、三、四批及部分衔接资金项目353个项目已录入国办系统。

  2)扶贫资产后续管理。一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先后召开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工作推进会及业务培训会等多次会议,认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制定印发文件。制定印发《元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和《元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同时要求涉及项目清理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流程图等操作方法。三是理清项目清单。201211—2020年扶贫项目清单已理清,并发至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对照清理,要求逐项核实核对全面清理。四是明确完成时限。根据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的通知》要求,1115日前完成资产公示、确权、移交等工作。

    3、东西协作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计划情况。一是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项目资金建设情况。2021年元阳县东西部协作(第一批)计划内资金项目4个,投入资金253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个,总投入资金2535万元(其中上新城乡小土龙村委会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1000万元;沙拉托乡坡头村沃柑种植项目资金500万元;马街乡马街村委会水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嘎娘乡龙克村委会麻栗寨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资金535万元)。二是2021年元阳县东西部协作(第二批)计划内资金项目3个,投入资金306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 1470 万元(沙拉托乡阿嘎河谷黑斑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610万元;新街镇马龙河集装箱养鱼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资金860万元);旅游发展890万元(新街镇全福庄中寨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资金890万元),劳务协作资金700万元(由州级统筹安排,不在县内实施评审)。

  2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上海对口帮扶计划内资金7个项目,建设投入资金5595万元。目前,已对6个项目进行评审,并向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提交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文件并得到了批复。根据《元阳县关于下达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元财发〔202194号)和《元阳县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元财发〔2021144号)的要求,第一批资金4个项目中4个项目开工建设第二批资金31个项目正在进行项目调整,2有序推进中

  4、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和2021年金融扶贫专项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局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审批1950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并实时转到相关承贷金融机构继续审核办理。目前实际共计投放1369笔,累计金额5998.46万元。

  5、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用好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在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脱贫乡、脱贫村、脱贫人口。实施乡村振兴个十百示范工程,力争3年内创建1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4个以上精品示范村、100个以上美丽村庄,推动元阳乡村面貌整体改观、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4268万元,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1年各项工作都按时如期开展并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通过收集汇总2021部门预算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级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中投入情况自评得分12分。  

  1.目标设定(7分)。针对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依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是否清晰清晰、细化、目标是否可衡量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5分。主要扣分为:部分指标根据工作实际未量化。

  2.预算配置(8分)。针对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情况、重点支出保障率,从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情况、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详实、结构是否细化;是否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重点项目保障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7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中过程自评得分20分。  

  1.预算执行(8分)。针对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支出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

  2.预算绩效管理(8分)。针对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等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

  3.资产管理(4分)。针对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等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中产出自评得分35分。  

  部门履职(35分)。针对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35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中效果自评得分30分。  

  履职效益(30分)。针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绩效评价。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30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主要原因: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二是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并完成,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工作不积极。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收支情况,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培养,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各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机制体制、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公开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管理预算绩效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

  1.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 6  14 

   

   

   

   

   

   

   

   

   



附件【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