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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74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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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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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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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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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主要内容
(1)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根据全国、省、州、县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为按时完成我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经元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统一安排200万元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2021年全年计划投放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200万元,预计将年内监测到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帮扶消除风险。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现脱贫摘帽,打好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做好2021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及时有效地为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提供金融信贷资金支持,抓紧春耕时令发展生产,培植产业,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统一安排2082.31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其中,1000万元为风险补偿金,1082.31万元贴息资金。2021年全年累计投放1659笔7321.92万元,实际贴息1845.87万元。
(3)东西部协作项目规范化管理及专业服务项目资金。
按照上海市徐汇区对于2021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总体部署,徐汇区2021年向我县捐赠计划外帮扶资金中,其中,2021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规范化管理及专业服务项目资金支出5.45万元。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项目资金1: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根据《关于下达元阳县2021年第三批第三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元财发〔2021〕88号)和《元阳县返贫监测帮扶标准》(元开组〔2020〕29号)文件用于2021年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的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200万元,已全部到位。按照“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对发现存在风险的监测对象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纳入、及时帮扶,并按帮扶需要落实帮扶措施。2021年全县共使用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150.098万元,共计帮扶157户718人,其中:通过教育帮扶的有47户228人,使用帮扶资金26.1万元;通过乡村公岗安置帮扶的有62户284人,使用防控帮扶资金5.9万元;通过进行住房安全保障的有18户59人,使用帮扶资金54万元;通过医疗救助的涉有62户296人,使用帮扶资金64.098万元。
项目资金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安排2082.31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其中,1000万元为风险补偿金,1082.31万元贴息资金。2021年全年累计投放1659笔7321.92万元,实际贴息1845.87万元。
项目资金3.东西部协作项目规范化管理及专业服务项目资金。按照上海市徐汇区对于2021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总体部署,徐汇区2021年向我县捐赠计划外帮扶资金中,其中,2021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规范化管理及专业服务项目资金支出5.4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资金200万元。
2021年元阳县全年计划投放200万元阳县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资金,预计将年内监测到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帮扶消除风险,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防贫长效机制,巩固扩大脱贫成果,确保全县所有农村常住人口不发生因病、因学、因灾、因突发事件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
2021年划拨20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金(实际为1000万贴息资金和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预计贴息1082.31万元。
3、东西部协作项目规范化管理及专业服务项目资金。元阳县东西部协作项目规范化管理及专业服务项目资金5.45万元。根据元阳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工作的总体部署,为顺利的通过东西协作工作的考核,用于支付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数据整理费用5万,用于支付项目宣传费用0.45万元。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职责分工:本着便于管理、利于管理、利于工作的原则﹐我局设有项目科室﹐人员由相关科室管理人员组成。项目科与有关项目业务科室一起负责项目的计划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要求进行实施,不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标准和内容﹐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总结经验﹐解决矛盾﹐积极推进项目﹐及时负责向局党组报告。
组织实施:严格监测对象识别程序,逐级开展核实审定工作。每月预警对象通过村乡逐级核实和民主评议公开环节上报县级核实审定。截止12月县级共组织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领导小组会议14次,对乡镇识别纳入的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进行会审,并制定《四个责任清单》下发乡镇和县级部门及时落实帮扶措施。根据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衔接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要求,成立工作组,组织开展及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1、通过对存在致返贫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帮扶,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通过对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户投放小额信贷,促进脱贫人口产业发展,巩固脱贫人口脱贫摘帽。3、通过对该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绩效评价对象: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绩效评价范围: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项目资金2205.45万元的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评价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客观、公正,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评价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绩效评价严格针对不同项目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的绩效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能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和《红河州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元阳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元沪组〔2020〕2号)、《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元财绩发〔2021〕1号)、《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元财绩发〔2021〕7号)等其他相关规定。
3.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共计100分。评定等级标准为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4.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分析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实地考察法、查阅资料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及时组建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成立由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局长担任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为94分,评定等级为“优”。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项目绩效自评为95.4分,评定等级为“优”。
3、东西部协作项目规范化管理及专业服务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为98分,评定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各项工作完成100%,及时率100%,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率100%。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实现情况详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共计3个,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基本充分,均设定了各项目绩效目标,每一具体项目都有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撑,资金配置均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订和完善了《元阳县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元阳县乡村振兴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一是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县财政局。二是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用经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三是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五是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结转资金额度。
(二)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共计3个,项目指标全部完成。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县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四个不摘”,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把脱贫成果巩固住、拓展好,努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初步树立了绩效理念。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我局全体职工开始转变观念,开始重视支出绩效问题,由重资金争取,重过程管理,向重支出责任,重产出和结果转变。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正逐步形成。
(二)强化了责任意识。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各部门更清楚地了解财政资金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进一步明确;通过绩效评价,考核各科室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并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用财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单位整体和各部门的财经纪律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增强了财政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对财政支出的科学性、效益性和管理水平的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有利于促进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自觉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理财水平,增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性。
(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各科室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并进行运行监控,有利于整合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减少支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最大限度的将有限资源配置到效益最佳的部门并发挥最大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业务科室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各科室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绩效评价工作还未摆脱财务考评的影响。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 14日
附件【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