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元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华侨事务项目总体投资2.89万元,项目实施内容为:侨法宣传角建设1个2万元,走访慰问、救助补助贫困归侨侨眷不少于20户0.89万元。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投入2万元在,元阳县南沙镇元槟社区建成侨法宣传角1个。
2.投入0.89万元,在全县走访慰问、救助补助贫困归侨侨眷27户。
(三)项目绩效目标
在2021年11月前完成侨法宣传角建设,并完成贫困归侨侨眷的走访慰问、救助补助。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一是元阳县侨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成立以主席任组长的《元阳县侨法宣传角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项目特点和全县侨情实际认真制定了《元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侨法宣传角”项目实施方案》和《元阳县“补助救助”项目实施方案》,为后续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根据项目建设总金额,细化资金使用方案,就项目建设需要的宣传用品,宣传牌匾、资料以及各类展板进行前期预算和集中采购,并积极整合资源,协调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侨办、南沙镇元槟社区等单位协助配合,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各类宣传展板设计制作等具体工作,形成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融合实施的项目建设力量。
二、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对象及范围是对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相关管理活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8)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6月元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对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89万元。在主席白燕的组织下对本单位2021-1-1日至2021-12-31日关于“2021年度华侨事务专项项目”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开展两周,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算执行制度。
1.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方案。
2.审阅了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
3.审阅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抽查财务资金收付凭证,查看部门整体资金批复是否及时合理,支付手续等是否齐全等。
4.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基础数据表,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评分,自评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得分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据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2.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3.资金投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方面主要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得分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一致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内控制度来保障项目实施的合规合法。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方面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5分。得分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建成侨法宣传角1个,走访慰问、救助补助贫困归侨侨眷不少于20户,实际情况是在南沙镇元槟社区建成侨法宣传角1个,走访慰问、救助补助贫困归侨侨眷27户,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质量指标:发挥项目效益,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3.时效指标:2021年内完成建设项目建设。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4.成本指标:成本合理控制,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果方面主要从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25分。得分情况如下:
1.项目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为侨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侨益得到充分保障,项目实施可持续对凝聚侨智,发挥侨力作用明显。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5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21年9月利用侨法宣传培训,面向侨属侨胞发放调查问卷表60份,收回60份,满意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项目的实施,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在基层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弘扬了依法治国的主旋律,凝聚了法制正能量,有效激发了全县侨属侨胞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坚定了全县华侨华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决心和信心,维护侨益、爱侨护侨的工作得到加强,基层侨界工作基础得到有效巩固。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因资金有限,项目活动开展创新度不高,形式还不够多样。
2.在聚焦为侨服务、凝聚侨界智慧力量上,整合资源还不够强,没有形成联动长效机制。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元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1年度华侨事务专项项目支出单位自评表
元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