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设有6个内设机构(股所级):综合科、党史征研科(文献古籍和历史研究科)、地方志编纂科、宣传教育和理论信息科、执政纪要编辑科、年鉴编辑科。核定人员编制11人,截止2021年12月底在编在职人员9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
2.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历史》等党史基本著作和其他专门著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
3.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出版《元阳县志》和其他重要专业志;指导乡镇志和部门志、专业志编纂,审定乡镇志和部门志、专业志。
4.负责史志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中共元阳县委执政纪要》《元阳年鉴》。
5.负责全县历代旧志和古籍的整理、研究和出版发行工作。
6.负责收集上报红河州党政数据库相关资料。
7.负责资政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和意见、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8.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县革命遗址的研究、保护、利用工作。
9.负责组织全县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整体预算及执行、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情况
1、部门预算收入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为148.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经费拨款收入。
2、部门预算支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148.8万元。其中,机关福利支出138.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101.7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08万元、住房公积金11.2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为3.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部门实际收入
截止到2021年12月31号部门实际收入为145.89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8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度可用金额合计145.89万元。
2、部门实际支出
截止2021年度12月31日支出13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7.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61万元。
3、三公经费
2021年本单位共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为0.6万元,其中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我单位制定了《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财务管理规定》,它从四个方面对我社的预算管理制度进行了具体要求,分别是年度预算编制制度、预算执行制度、追加预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4、单位对于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格预算,近年来,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1.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州史志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史志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存史、资政、育人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史志工作会议精神。
2.编纂好《中共元阳县委执政纪要》《元阳年鉴》等史书志书。
3.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大工作部署。
(二)部门绩效年度目标
1.贯彻好落实好《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
2.着力做好《中共元阳县委执政纪要(2020)》《元阳年鉴(2021)》的编纂工作。
3.全力做好《元阳哈尼梯田志》的编纂工作。
4.着力强化乡镇志、部门志的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云南年鉴》《红河州年鉴》元阳部分的编纂上报及红河州党政数据库元阳部分的报送工作。
6.切实加大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宣传力度,着力营造依法俢志良好氛围。
7.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着力打造史志部门铁军。
8.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通过室务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以致用,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学,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2. 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着力提高编纂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水平。认真完成《云南年鉴》《红河州年鉴》和红河州党政数据库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周活动,以宣传栏、QQ群等阵地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着力营造依法修志、翔实编史氛围。近年来,向云南民族大学、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党史、县志及年鉴查阅200余次,着力发挥史志资治作用。
3. 自疫情发生以来,县史志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对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作了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成立了县史志办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史志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单位疫情防控和挂联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知识宣传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4. 改进优化作风,持续正风肃纪, 2021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5次,讲廉政党课1次。
5. 抓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切实加强内部各项制度建设,实现了工作顺利推进、干部职工齐心合力,圆满完成了县史志办机构改革工作。
6.服务对象满意程度高达95%。
四、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1年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对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38.06万元。在起加宏的组织下对本单位2021-1-1日至2021-12-31日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关于“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开展两周,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部门预算执行制度
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方案。
审阅了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
审阅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
抽查财务资金收付凭证,查看部门整体资金批复是否及时合理,支付手续等是否齐全等。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基础数据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综合得分9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评分原则:90-100为优秀、80-89为良、80分以下为差。
六、效益影响
社会效益:利用编纂的书籍进行宣传教育,有利于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可持续影响:存史资政育人。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21年10月对社会公众发放100份社会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表回收100份,满意度达95%。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史志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推进不力。史志作为“冷部门”单位人手不足、缺乏工作力,进而导致各方面工作推进缓慢。二是工作创新不够有力。《中共元阳县委执政纪要》的版块和《元阳年鉴》的栏目设置均存在年年岁岁花相似,缺乏吸引力。三是开展业务培训不够。由于经费紧缺,难以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的全县性史志编纂业务培训活动,导致全县各乡镇、部门编纂人员业务能力普遍偏低;县史志办工作人员极少参加过省、州组织的业务培训,综合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四是地情资料研究成果不佳。史志书籍的开发利用方面,目前只是做了一些常规性的工作,真正创新性、拓展性的开发利用成果很少,地情资料成果不丰富,为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贡献不突出,成效不显著。
2.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史志办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存在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后,督促落实不够。二是党建和业务双推进方面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没有把党建与史志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本单位党内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四是对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以公开促监督成效发挥不够明显。
3.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学习纪律执行不够严,对干部职工抓理论学习的监督管理不够。二是理论学习计划不够完善,结合单位实际不够紧密。例如,对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深度不够,结合单位实际贯彻落实不够。三是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有重业务工作、轻意识形态工作的现象。史志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结合不够,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四是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力度不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滞后。
4.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共同推进、相互促进有差距。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性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不够。三是党支部班子抓党建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增强。四是主题党日活动重形式轻效果。往往在会议室以组织学习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而替之,作用与效果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五是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还不够,存在“辣味”不足的情况。
5.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定点扶贫村的调研和督促指导方面有差距。例如,帮助定点扶贫的胜村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措施和办法不多。二是对挂钩贫困户帮扶措施不够,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工作做得不到位。比如,补短板时没有根据农户缺什么补什么,而是全部职工统一补棉被、床单等。三是在扶贫先扶志方面有欠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得不够,没有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八、改进措施和建议
1. 主动、自觉学习,持之以恒将学习常态化。系统、深入、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正确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指导和解决、推进史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在学懂、弄通、使上下功夫更加严实。领导班子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到位,使教育学习活动不止走过场,更让干部职工入脑入心。
2.加强班子成员常思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之责,改变过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把抓业务工作与为人民服务划上等号。工作中坚持和发扬好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在与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一起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多与基层干部、挂钩贫困户的交流增加感情,真正把为服务群众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时刻把人民群众及基层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基层的需求、困难加强了解。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扎实优良的工作作风。
3.领导班子对标对表践行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讲四有”)争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合格”)党员,做实在修身律己、谋事创业方面的工作作风,主动学习先进典型、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和保持艰苦奋斗作风。
4. 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牢固对党要管党的思想树的,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思想理念,“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树,结合实际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的谋划部署、督促落实、跟踪问效存在差距,将从严、从实管党治党的要求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对一些不正之风坚决抵制,不但原则上过得去,而且细节上过得硬,提高防微杜渐的警惕性;另一方面,强化自我监督、防止滥用权力。杜绝“老好人”和怕得罪人的思想,对身边的一些不讲规矩的行为有力的批评和纠正,对一些不良风气直接作针锋相对的斗争。
5.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加强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气氛,开放思想,畅所欲言,自我批评,相互批评不断提高。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基础工程来做细做实。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