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依据:根据《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元办发〔2020〕28号)。
项目内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实施情况:
1、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稳定;
2、全面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完成少数民族大学生培养10人;
4、完成2个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元阳彝族儿女孝敬经》和《元阳彝族情人调》;
5、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区“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2021年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完成4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和1个民族特色村建设;
6、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全年完成少数民族精品工程项目1个;
7、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保障示范区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加大对相关乡镇的支持力度,设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保障经费;
8、深入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对宗教场所、教职人员给予慰问;
9、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百年党史学习;
10、对民族上层人士给予困难补助、走访慰问各民族代表;
11、强化顶层设计,持续高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立足示范全州、全省、全国,突出创新引领,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制度体系,明确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和路径,力争把元阳建成维护核心坚定县、共同体意识模范县、良法善治阳光县、高质跨越发展县、乡村振兴样板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县、民族文化繁荣县、和谐稳定平安县、生态环境最美县、奋斗共享幸福县,到2022年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预算资金来源于年初预算元阳县本级财力安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稳定;
2、全面深入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完成少数民族大学生培养10人;
4、完成2个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元阳彝族儿女孝敬经》和《元阳彝族情人调》;
5、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区“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2021年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完成4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和1个民族特色村建设;
6、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全年完成少数民族精品工程项目1个;
7、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保障示范区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加大对相关乡镇的支持力度,设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保障经费;
8、深入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对宗教场所、教职人员给予慰问;
9、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百年党史学习;
10、对民族上层人士给予困难补助、走访慰问各民族代表;
11、强化顶层设计,持续高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立足示范全州、全省、全国,突出创新引领,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制度体系,明确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和路径,力争把元阳建成维护核心坚定县、共同体意识模范县、良法善治阳光县、高质跨越发展县、乡村振兴样板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县、民族文化繁荣县、和谐稳定平安县、生态环境最美县、奋斗共享幸福县,到2022年争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三)组织及管理情况
民宗局牵头开展项目对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计划、质量等活动进行监督。项目建设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较大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监理;对于小型项目,分管领导及相关同事对项目进行监理,项目结束进行审计结算,验收;项目工程款的支付,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商讨、审核,签字方可进行列支。
项目的整个建设工作均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相关规章制度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以保障项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对象及范围是对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8)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方案。
2.审阅了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
3.审阅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抽查财务资金收付凭证,查看部门整体资金批复是否及时合理,支付手续等是否齐全等。
4.针对年初工作安排我局于每年度结束前,以个人、科室为单位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归纳,交办公室汇总后进行考核评价。
三、绩效自评结论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基础数据表,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评分,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得分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据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2.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3.资金投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方面主要从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得分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一致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99.99%,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内控制度来保障项目实施的合规合法。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方面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5分。得分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1)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12次、民族宗教形势研判4次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等按原计划完成,共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12次、民族宗教形势研判4次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等,完成率100%。(2)民族文化项目,完成收集、整理、翻译《元阳彝族儿女孝敬经》和《元阳彝族情人调》,并编撰、出版各1000册。完成率100%。(3)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按原计划完成,共开展培训2期100人次,完成率100%。(4)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按原计划完成,完成计划任务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质量指标:各项工作完成率达到95%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3、时效指标:预算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4、成本指标:厉行节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经费支出,按目标完成任务,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分。
(四)项目效果情况分析。
项目效果方面主要从项目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情况如下:
1.项目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领各族群众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5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对项目实施情况满意的问卷数量占所有问卷数量的比率,我办采用深入基层,直接询问的方式对当地群众进行询问调查,满意度超95%,综合项目平均95%满意度。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紧紧围绕项目,前程跟进督办。并制定了督办规定、督办制度,强化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强化中层干部责任意识,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的综合绩效考评管理领导小组,强化科室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抓好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项目年中不可预计情况致使项目资金用途及适用范围发生改变,没有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2.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对预算绩效理念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绩效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在人员配备方面,重视程度不足,交由财务室全权完成,实际工作中投入人力不足,相关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3.未形成科学的运作模式。一是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绩效监督工作机制、完整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各项目的指标设置不规范、评分标准不统一,影响了评议结果准确性和公正性;二是评价结果的公信力有待提高。由于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方法缺乏科学、合理性以及评价程序上是否合规,将对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产生影响。
4.单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绩效评价事关单位全盘,对单位具有重要意义,但当下,本项工作只在有限的人员中进行,实施难度大。
七、有关建议
1.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加强对各个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的监督职能,特别是专项资金,要实行跟踪管理,全程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好项目资金管理台帐。
2.抓好队伍,提升素质树形象。切实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提高素质,优化服务,树立形象。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