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元阳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县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全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县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和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元阳县看守所、元阳县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负责管理全县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元阳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属于涉密内容,不予对外公开。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COP15大会安保维稳任务。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围绕建党100周年、COP15安保维稳制定下发工作方案53个,应急预案24个,按照日研判、周小结、月推进要求,持续跟进督促,确保各项安保维稳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先后组织开展5次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问题217项。持续推进“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共采集更新基础信息2.5万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97件。三是强化重点管控。健全完善“情指勤督舆”机制,严格督促落实社会面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和“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全面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严格落实24小时网上巡查制度,积极收集上报网上情报信息484条,妥善处置本地负面舆情信息17条。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全县实现疫情零输入、零扩散作出突出贡献。一是依法严打偷渡违法犯罪。及时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20起,打处42人,查获“三非”人员48人;二是严格做好内部疫情防范。严格做好内部场所消杀、来访人员测温扫码戴口罩,积极开展防疫知识培训,严格督促民辅警及家属接种疫苗、外出报备,重点抓好监所疫情防控和一线执勤防护;三是严密防范疫情输入扩散。适时设置疫情监测站点,监测出入县车辆245万余辆次、人员680余万人次,追踪核查外省返乡人员10.5万余人次,及时推送并配合核查重点关注人员3100余人次。
稳步推进毒品问题重点整治,涉毒违法犯罪空间逐步萎缩。一是成立禁毒专班。主动克服警力、保障等方面困难,抽调16名精干警力组建禁毒专班,专司涉毒案件侦办、吸毒人员打处等工作。二是提出“3+N”扫毒模式。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县禁毒办+情报中心+禁毒专班+全警联动”扫毒模式,有效提升各警种参与禁毒工作积极性,全力打好禁毒工作“主动仗、信息仗、合成仗”。三是全力查打毒品违法犯罪。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5起(同比上升40%),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同比上升42.86%),查获吸毒人员235人(同比上升28.49%),收戒吸毒人员164人(同比上升55%),缴获毒品可疑物1734.05克。
高位推动社会治安严打整治,社会治安持续优化。一是开展治安乱点整治。针对黄赌毒、盗抢骗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突出情报导侦、联合打处、综合整治,刑事、行政案件发案数“双下降”、打处数“双上升”,刑事破案率大幅提升。2021年以来,立刑事案件1069起,同比下降28.73%,破案445起,同比上升13.52%;受理治安案件799起,同比下降8.68%。二是开展行业场所整治。开展行业场所集中清查整治12次,清查行业场所887家次,依法查处37家,查获卖淫嫖娼人员9人,下发整改通知书56份。三是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持续推进“减大控量”集中整治,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65处,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2725起,两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全县交通事故数同比基本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1.1%,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4.3%。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政治大局和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实施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为元阳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良好治安环境。
一是强化涉恐情报,预警研判,打击整治、应急处置等工作,严防发生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二是强化守边固边,坚决维护边境安全稳定;继续加强重点人排查管控和秘密力量建设,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彻查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深化专案侦查,妥善处置敏感人员和敏感事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三是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深化境外除源、堵源截流、禁吸戒毒、宣传教育及边境禁毒合作,有效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四是扎实开展命案积案攻坚和命案专项追逃,继续严厉打击整治“盗抢骗”、“黑拐枪”、“黄赌毒”、“食药环”、电信诈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深化“猎狐”专项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全力维护元阳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政治大局和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实施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为元阳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良好治安环境。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着力推动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加强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发挥考核激励引导作用。四是始终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不断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战果,实现“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社会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投资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五是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公共自然资源执法保护等突出违法犯罪,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六是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强警,深入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全力打造“智慧公安”,全面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跨越式发展。七是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确保我国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八是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做好疫情防控,强边固防。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绩效自评要求,成立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局绩效自评,并形成客观公正的绩效自评。二是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做好方案设计准备工作。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科学制定方案。为使绩效评价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我们在正式评价开展前拟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元阳县公安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0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6019.6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总计8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8万元。
2021年总支出8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7.15万元,占总支出的83.64%;项目支出1430.85万元,占总支出的16.36%。
3.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收入决算数7317.15万元,支出决算数7317.15万元,执行率100%。
(2)项目支出:收入决算数1430.85万元,支出决算数1430.85万元,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元阳县公安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元阳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元阳县公安局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经费支出范围,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依法、规范、安全、高效,无挤占、挪用、截留等情况。有效提升应急处突、维稳安保能力建设;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稳定,促进了公安维护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综治维稳、法治建设、社会安全感满意度,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规范,按照流程和制度开展,及时有效,完成率达100%。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元阳县公安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财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通过收集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中投入情况自评得分15分。
1.目标设定自评得分7分:设有整体绩效目标2分;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1分;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1分;项目均设有绩效目标1分;目标科学合理0.5分;目标明确0.5分;目标细化0.5分;目标量化0.5分。
2.预算配置定自评得分8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得1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得1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2分;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须的支出无缺口得0.5分;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得0.5分;重点支出安排率100%得3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中过程自评得分20分。
1.预算执行自评得分8分: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得1分;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95%得1分;结转结余变动率≤0%得1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1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1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100%得1分;收入合规率100%得1分;支出合规率100%得1分。
2.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得分8分:制定了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建立了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得2分;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得2分;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得3分;按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得1分。
3.资产管理自评得分4分: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得2分;固定资产利用率≥90%得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中产出自评得分35分。
部门履职自评得分35分:重点工作办结率100%得10分;实际完成率100%得10分;完成及时率100%得7分;质量达标率100%得8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中效果自评得分27分。
1.经济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得5分;2.社会效益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得5分;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部分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得5分;4.行政效能未发生廉政问题得5分;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实际收集到情况满意度80≧,得7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绩效评价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需进一步加强。原因分析:在设置绩效评价工作指标体系时,不能够与公安业务工作较好结合,对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客观真实反映出完成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收支情况,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快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减少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元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公安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