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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zfbgs/2024-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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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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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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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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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一:元阳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全年收入决算数1000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1000万元。
项目二: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经费。全年收入决算数162.24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162.24万元。
项目三:补助工作经费。全年收入决算数268.61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68.6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一: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强做实基层的方针政策,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开展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及戒毒所“四所”建设。
项目二: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开展禁毒工作,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确保禁毒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维护全县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完成我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安排的工作任务,打击毒品犯罪力度持续加大,毒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及时发现、查处并有效管控吸毒人员,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禁种铲毒工作进一步加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项目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政治大局和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实施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为元阳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良好治安环境。1.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公共自然资源执法保护等突出违法犯罪,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确保我国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3.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做好疫情防控,强边固防。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元阳县公安局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理,巡视,项目立项、建设、支付等工作;通过内控制度进行管理,重大项目通过党委会进行商讨、审批。
项目建设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较大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监理;项目结束进行审计结算,验收;项目工程款的支付,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商讨、审核、签字方可进行列支。
项目的整个建设工作均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相关规章制度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以保障项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对象及范围是对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8)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项目1:元阳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自评结论:该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2: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经费。
自评结论:该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为优。
项目3:补助工作经费。
自评结论:该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绩效目标进度全部项目已按项目进度有序开展,项目工作已达到预期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1:元阳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资金管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一致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产出指标:项目中产出指标一共5个,实际完成5个,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0分。
3.效益指标: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29分。
4.满意度指标:满意度85%。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项目1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总分100分,得分99分。
项目2: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经费。
1.资金管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一致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产出指标:项目中产出指标一共5个,实际完成5个,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0分。
3.效益指标: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29分。
4.满意度指标:满意度85%。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项目2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总分100分,得分99分。
项目3:补助工作经费。
1.资金管理: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一致为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10分。
2.产出指标:项目中产出指标一共3个,实际完成3个,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50分。
3.效益指标: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29分。
4.满意度指标:满意度94%。根据评分标准,本项得9分。
项目3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总分100分,得分98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对预算绩效理念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就行,绩效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在人员配备方面,重视程度不足,交由财务室全权完成,实际工作中投入人力不足,相关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2.未形成科学的运作模式。一是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绩效监督工作机制、完整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各项目的指标设置不规范、评分标准不统一,影响了评议结果准确性和公正性;二是评价结果的公信力有待提高。由于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方法缺乏科学、合理性以及评价程序上是否合规,将对评价结果的公信力产生影响。
3.单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绩效评价事关单位全盘,对单位具有重要意义,但当下,本项工作只在有限的人员中进行,实施难度大。
七、有关建议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根据县财政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我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目前,我局内控管理体系在建设阶段,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通过健全内控管理工作,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先预算后支出的意识。针对内控管工作中的不足,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力争在内控管理体系信息化落地前提供一套规范完整的内控管理工作流程。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每年认真组织一次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四)抓好队伍,提升素质树形象。切实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提高素质,优化服务,树立形象。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元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元阳县公安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元阳县公安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