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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81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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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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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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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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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管补助经费1万元。
项目依据: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金发【2021】26号)。
项目内容:完成我县2021年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业务往,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而发生的相关支出。
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账资金1万元,已支出1万元,其中: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3万元。
2.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补助经费1万元。
项目依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红财社发【2021】173号)。
项目内容:全面规范社保基金预算管理,高效、稳定运行提供经费保障。
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账资金1万元,已支出1万元,其中:办公费0.68万元,维修费0.03万元,劳务费0.23万元,其他费用0.06万元。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补助经费144.57万元。
项目依据:根据《关于下达元阳县2021年第三批第五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元财发【2021】102号)、《关于下达元阳县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元财发【2021】123号)。
项目内容:全县范围内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跟踪审核,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聘请第三方对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全面的绩效评价和审核。
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账资金144.58万元,已支出144.58万元。其中:委托业务费支出144.57万元。
4.普惠制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工作补助经费21.80万元。
项目依据: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制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元财金发【2020】88号)。
项目内容:科学制定普惠制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明晰工作细则、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能等经费保障。
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账资金21.80万元,已支出21.80万元,其中:办公费0.07万元,接待费4.24万元,劳务费2.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4.93万元。
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124.74。
项目依据:根据《元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省对下奖补资金的通知》(元财金发【2021】21号)、《元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制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元财金发【2021】36号)。
项目内容: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账资金77.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62万元,已实际支出124.74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6万元,办公费23.30万元,邮电费2.11万元,差旅费7.33万元,维修费29.84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1.42万元,接待费3.16万元,劳务费26.35万元,福利费4.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1.96万元,其他费用3.9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1.74万元,生活补助费0.3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管补助经费项目总体目标:加强小额贷款公司部门监管力度。
2.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总体目标: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能力,确保高效运转。
3.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补助经费项目总体目标:完成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任务涉农整合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抽样审计和工程决算第三方服务采购服务工作。
4.普惠制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总体目标:加强普惠制金融发展相关工作精细化,确保高效运转。
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项目总体目标: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相关工作精细化管理,确保高效运转。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元阳县财政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从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实施办法。
2.组织实施:项目按年初下达目标管理任务,办公室牵头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监控管理,按季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督促各资金科室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对象及范围是对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全面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及与预算资金相关管理活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1.绩效评价原则: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
(8)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6月元阳县财政局对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93.11万元。由局办公室牵头,对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
1.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方案。
2.审阅了部门预算申报材料,查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是否明确。
3.审阅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本预算申请;抽查财务资金收付凭证,查看部门整体资金批复是否及时合理,支付手续等是否齐全等。
4.针对年初工作安排,我局于每年度结束前,以科室为单位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归纳,办公室汇总后进行考核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元阳县财政局5个经费项目共设定67个绩效指标,完成绩效指标67个,完成后未达到相关预期目标值20个。未达到预期目标值的原因:主要是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任务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评价、抽样审计和工程决算服务工作报告未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效率有待提高。绩效目标完成较好,自评得分分别为95分、95分、94分、96分、97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管补助经费项目共设置绩效目标11个,已完成11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5分。
2.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共设置绩效目标13个,已完成13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5分。
3.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补助经费项目共设置绩效目标10个,完成10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4分。
4.普惠制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共设置绩效目标13个,完成13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6分。
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项目共设置绩效目标20个,完成20个,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97分。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各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机制体制、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公开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管理预算绩效相关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2.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通过对绩效目标表的分析,部分绩效目标没有完全、完整反映项目的绩效目标。
3.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分值分配不合理,部分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可考核性不强。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及项目管理,深化绩效管理理念。一是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提高工作预见性,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实际支出需求编制预算目标,按照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的原则精准编制项目预算,学习绩效目标设置相关业务知识,确保设立的绩效指标规范、可行。
(二)加强预算使用部门与绩效编制部门间沟通交流。落实项目责任,明确各人员分工,形成合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元阳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5日
附件【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