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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60814-518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9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拟定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本辖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拟定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秩序工作;参与市场培育建设和市场布局规划;承担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督管理;承担合同监督管理;指导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协会工作;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承担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协助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护商标专用权和商标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督管理辖区商标代理组织;负责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著名商标的受理、初审;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许可工作;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负责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统一受理消费者投诉、质量技术监督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的投诉举报电话“12315”;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依法受理对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及一会两站工作。

  根据行政许可权限,负责辖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和监督管理;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负责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辖区内行政许可(备案)、登记、注册等事项的文书制作、数据库和审批件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负责许可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负责登记注册的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负责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市场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制科、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注册审批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督管理科、药品综合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科按行政区划设立5个派出机构,包括:南沙市场监督管理所、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牛角寨市场监督管理所、小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黄草岭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设1个事业单位:元阳县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人员情况:编制数为73人(其中:行政56人、事业13人、机关工勤4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其中:行政人员41人,事业人员13人、机关工勤5人)。

  离休2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退休38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一是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开展全程电子化办理。二是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行企业简易注销流程。三是推进新型监督管理方式,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止115日止,元阳县应年报公示企业1678户,已报1586户,年报率94.52%;个体工商户应年报公示12926户,已报10039户,年报率77.68%;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数366户,已报307户,年报率83.88%2021年已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77户(企业1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7户、个体工商户33户)。

  以监管执法为抓手,构筑民生安全新保障。一是长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登记制度,常抓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食品安全国抽57批次,完成食品安全国抽风险监测1批次,完成食品安全省抽监督抽检33批次,完成食品安全省抽食用农产品240批次,完成食品安全地抽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州级100批次,完成食品安全地抽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县级393批次,全力保障全县食品质量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二是重点开展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辖区内的药械化不良反应监督检查、举报投诉、抽样、案件查处、市场整顿等工作,保证两品一械质量。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执法车辆46台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8家次,检查药品使用单位56家次;三是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以质量月活动为载体,推动质量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指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四是有序开展市场主体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公正监管。二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三是协调推进全县双打工作,协助生产企业,共查处4起商标侵权案件,收缴假冒侵权云南白药牙膏36支,收缴假冒侵权阿尔卑斯牛奶棒棒糖1180支。

  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保人民群众食药安全。净餐馆围绕干净、整洁、安全、放心目标,通过对餐饮店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要求,全县大中小型餐馆已达标。管集市围绕整洁、有序、规范、标准目标对市场内占道经营、卫生清洁、划行归市、亮证亮照经营、三防设施等进行巩固规范,通过集中整治两个农贸市场均达到有设施、明标价、常规范、严秩序、优环境五个达标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管党治党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把经常性的政治体检贯穿到党管治党环节,着力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上走在前、干在先、作表率。二是按照抓业务必须同时抓廉洁建设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事事敲警钟、处处挂警弦,使政府廉洁建设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三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做到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表态、民主决策,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党课2次,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五是依法秉公用权。严格带头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深入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督促班子成员正确运用权力,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开展粮食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纪委监委和红河州市场监管局有关工作要求,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全力维护粮食收购和流通秩序;

  疫情防控,一是持续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落实冷链食品“111”风险监测排查机制,建立完善五证一码工作机制。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作为疫情防控重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经冷链食品传输风险。二是持续做好药品经营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督促药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置测温设备,指定专人对进出人员严格落实一测两查一退两抗实名登记制度。三是持续抓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压实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我局专门部署,明确时间表、工作职责,压实工作任务,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扫码、戴口罩、测量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各类农贸市场的清洁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

  1.力保三个安全,筑牢安全底线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做好放管服。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和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自主申报、推动市场简易退出机制。二是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以三大战略为引领,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标准化战略、商标战略。

  3.以规范整顿为主线,维护市场公平有序

  一是规范管理商品交易市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平安市场创建工作;二是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广告监测力度,重拳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四是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提高商品质量;五是提升维权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2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3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4全面提升质量工作水平,加强红河品牌建设.5加强信用监管,促进信用体系建设.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7加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8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自评目的: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引导各单位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

  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等有关要求,我部门按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的逻辑模型,设定投入、过程、产出与效益、社会评价等指标,开展整体支出自评。

  2.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各科室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组织实施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的自评结果,开展随机抽取检查工作,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填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上报自评报告。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2133号)2021年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110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收入1279.69万元,支出1282.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2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收入1279.69万元,全年支出1282.22万元,执行率100.20%。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收入1279.69万元,全年支出1234.72万元,执行率99.54%;项目支出全年收入47.5万元,全年支出47.5万元,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大部分基本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红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经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收集到的评价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认真分析和核查,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 97.5分,自评结果结果为”(>90、良>75、 中>60 、差<60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根据财政统一布置,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预算编制科学性: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根据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支出需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二)过程情况分析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设立了工作计划、 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工作总结等环节,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或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具备完整的规范和保障制度。同时对资金的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审批权限、资产管理、报销流程等作了细致规定。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监督、评价等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明确的管理措施,执行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等有严格的规定程序和手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任务中,产出数量上,各项目按计划完成市场主体增长、企业信用监管、食品、药品抽检及安全监管、重要工业产品抽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价格、广告、网络市场监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监测、标准发展、计量、认证认可及考核评议等工作。产出质量上, 年报公示率、抽检合格率、核查处置率、12315诉解决率等指标均达到或提高;产出时效上,均按限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产出成本上,资金使用率小于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秩序,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通过项目实施,元阳2021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通过项目实施,推进知识产权发展、运用和保护,提升企业经济发展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绩效意识普遍不足。单位的绩效意识有待加强,认识和重视程度都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认识,不利于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主要表现为: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业务水平不高;部门内部没有明确职责分工,项目相关科室参与指标设立、绩效监控与评价较少,自评报告质量不高。

  2绩效自评目标不够规范。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的合理性不够。财政支出项目具有多样性、专业性,目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标又没有现成的指标可参考,在绩效目标指标设定上存在着与项目总体目标的关联度不够,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描述不够充分。

  3项目资金的管理不够完善。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专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资金管理欠规范,配套资金不及时,项目监管不到位,实施效果不理想。项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优化项目日常管理、注重项目后期维护。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加大对业务科室预算绩效管理的培训力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让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各项资金中,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不断改进和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及指标体系,根据工作重心作出相应调整,切实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绩效评价工作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项目承担业务科室的自评结果,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上报自评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

  1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15日  



附件【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