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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085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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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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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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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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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元财发〔2021〕205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中共元阳县委组织部 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元财发〔2021〕205号)文件相关情况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文 件 名: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
文 号:元财发〔2021〕205号
文件类型: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文件金额:127万元
文件涉及专项资金名称:具体明细项目详见附件(2021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分配表)。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3791(县财政局)、5642221(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邮箱:yyxncg5643791@163.com(县财政局)hhyyszb@163.com(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县财政局农业科(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7号),县乡村振兴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1、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元财发〔2021〕205号)
2、2021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分配表
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元财发〔2021〕205号 关于下达 2021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docx】
附件【2021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