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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2024-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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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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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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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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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元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公示(元巩固振兴组〔2021〕1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元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元巩固振兴组〔2021〕1号)文件相关情况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文 件 名: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文 号:元巩固振兴组〔2021〕1号
文件类型:管理办法
文件金额:无
文件涉及专项资金名称:无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3791(县财政局)、5642221(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邮箱:yyxncg5643791@163.com(县财政局)hhyyszb@163.com(县乡村振兴局)
通讯地址:县财政局农业科(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7号),县乡村振兴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扶贫办)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元巩固振兴组〔2021〕1号 元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元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