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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61023-59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4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工作的通知》(〔2020〕—1116)精神要求,县财政局结合财政权责清单,围绕“六稳”“六保”,认真部署落实财政预决算、收支执行情况、债务等公开事项,做到了全面依法主动公开,着力提高政府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更好发挥财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2020年,除涉密单位外,县本级、72家一级预算单位、60家二级预算单位,在确保预算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基础上,做到了法定公开时限内集中统一长期公开,覆盖率达100%,切实方便人民群体查询监督,着力打造透明政府,更好地为元阳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2016年开始,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专栏集中公开。近三年来,我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坚持在州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细化规范公开栏目,并同步云南省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监督平台,上传、效验、复核、审核、发布预决算信息,上传链接地址进行双公开。  

  1.2020预算公开 

  我县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经县人代会120审议通过后,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了各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1)公开主体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预算公开责任主体为负责编制预算信息的单位和部门。 

  政府预算:县财政局负责本级政府预算公开工作。 

  部门预算:各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含下属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72家(含14个乡镇)一级预算单位是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主体,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和规范预算单位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2)公开时间 

  政府预算201929日。 

  部门预算:2019225日。一般公共预算经县人代会审查批准后,县财政局于29日批复到各预算单位,除涉密单位外,全县72家一级预算单位于225,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统一集中对外公开,公开时效为长期。 

  (3)公开内容 

  政府预算: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预〔20169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监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统一模板内容格式要求,严格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主要是:1.元阳县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关于元阳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财政预算报告附表(元阳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3.元阳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表;4.元阳县县本级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5.元阳县2020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6.元阳县政府债务情况说明;7.2020年财政名词解释;8.元阳县2020年政府公开其他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红财预〔20169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监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统一模板内容格式要求,严格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主要公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含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单位收入情况、预算单位支出情况、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及其他公开信息,及增减情况说明等),预算信息公开14张表 

  (4)公开方式 

  元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y.hh.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统一集中公开,公开时效为长期。 

  政府预算公开网址:http://www.yy.hh.gov.cn/zfxxgk/fdzdgkzfxxhzdlyxx/zdlyxxgk/czxx/ysgk/zfysgk/202002/t20200209_390243.html

  部门预算公开网址:http://www.yy.hh.gov.cn/zfxxgk/fdzdgkzfxxhzdlyxx/zdlyxxgk/czxx/ysgk/bmysgk/

  (二)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围绕“六稳”“六保”,认真做好每月财政收支执行分析、报告。截至目前,2020年公开10条收支执行情况信息,主要是:  

  1.全县财政总收入情况:全县财政总收入,其中: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上划州级收入完成情况及增减情况。 

  2.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完成情况及增减情况。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全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完成情况及增减情况。 

  3.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情况及增减情况。 

  4.全县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全县社保基金支出、全县社保基金当期收支结余、滚存结余情况及增减情况。 

  5.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及增减情况。 

  (二)债务信息公开 

  围绕“六稳”“六保”,认真做好每月财政收支执行分析、报告。截至目前,2020年公开5条债务信息。主要是:元阳县政府债务情况说明、元阳县2019年债务信息公开情况说明、元阳县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元阳县2018-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存续期基本情况、元阳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积极为政府提供分析数据报告,给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着力打造透明政府阳光财政。 

  二、成效及存在的困难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我县按要求做好了各项预算公开工作,自公开之日起,没有收到单位、个人、人民群众的反对意见及检举情况,社会反映良好。但,工作中仍存在以下困难问题: 

  一是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不强,信息内容把关不严,给发布审核工作带来很大工作量。在预决算公开中,我们作为指导部门,即使从头到尾审核一遍,也只能是减少错误信息量。 

  二是随着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的趋势,信息公开在规范化标准化的同时,严格遵守“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议明确公开主体,进一步完善重要文本信息解读回应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红财预〔20169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监发〔20204)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统一公开口径和公开模板、规范公开程序,严格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充分行使民众权利。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的公开透明,要充分保障我县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可以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情况,提出诉求,督促政府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同时提高了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