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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61033-64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18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扶贫办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第三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元财发〔2021〕23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元财发〔202123)文件相关情况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预算年度:2021年

    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第三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

      元财发〔2021〕23号

  文件类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文件金额400万元

  文件涉及专项资金名称红财农发〔2020〕103号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3791(县财政局)、5642221(县扶贫办)

  监督邮箱yyxncg5643791@163.com(县财政局)hhyyszb@163.com(县扶贫办)

  通讯地址:县财政局农业科(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7号),县扶贫办(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扶贫办)

  邮政编码:662400   

      件:

  1、关于下达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第三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元财发〔2021〕23号)

  2、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第三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附件【关于下达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第三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元财发〔2021〕23号).doc
附件【元阳县2021年第一批第三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