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20241008-114437-17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下达元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先建后补”项目计划的通知(元财发〔2018〕223号)

沙拉托乡人民政府:

2018928日,元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涉农资金第三次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元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先建后补”项目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下达你乡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先建后补”项目1,544.76万元,项目下达后,请及时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县财政局将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拨付资金,力争2019年度补齐,确保2020年度全部补完,保证不让你乡到2020年后“先建后补”项目变成债务。

二、实施程序

一是要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审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要牵头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二是修改完善方案文本,上报正式方案文本;三是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复;四是依据批复组织实施。

三、项目管理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阳县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元政发〔201711号)文件精神。一是要按时编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二是项目的实施在一个年度内完成;三是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主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四是对于实施方案批复后60天内未开工的项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项目进行调整;五是项目实施后推进缓慢,未能按时限完工的或者项目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问责。

四、公告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开展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到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577号)文件精神,做好项目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填报绩效目标,年度终了,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将资金绩效评价报县扶贫开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元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先建后补”项目安排计划表

 

 

 

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929     

 



附件【元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先建后补”项目安排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