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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1008-114455-333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16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是红河州建州六十周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元阳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和《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财预〔201597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体系。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首先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策手段,规范运作程序,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促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制定了《元阳县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制度,确保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健康有序进行。

  (二)以绩效目标申报为前提,逐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为了从源头上抓好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预算编制效率,树立项目资金申报绩效标杆,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县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开展了50万元以上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试点工作

  (三)以项目评价为重点,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规模和范围。始终坚持开展以重点民生项目资金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扩大评价规模和范围。

   (四)以推进效能政府建设为契机,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影响力。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紧紧抓住政府推进重要工作的有利契机,促进财政绩效管理与效能政府建设相结合,扩大绩效管理工作的影响,确立绩效管理工作的地位。对政府确定的20项重要工作中涉及重点民生资金绩效管理部分的项目按照任务分解要求,与审计、发改等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每年选取12个重点民生项目开展行政绩效管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及时掌握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效能政府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