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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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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1451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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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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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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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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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业务手册
前 言
为规范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工作,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制定本业务手册。从事该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的相关要求,省级、州(市)级监管部门负责对该行政许可事项监督管理,县(市、区)监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核并作出许可决定,确保该行政审批事项符合本业务手册的各项管理规定。本业务手册由云南省财政厅制定,会计处相关工作人员编写,由会计处归口管理。
本业务手册为首次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云南省财政厅。
*详情请下载附件查阅
附件【元阳县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审批业务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