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元阳县财政局元阳县扶贫办关于下达元阳县2019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元财发〔2019〕167号)文件相关情况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文 件 名:关于下达元阳县2019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 号:元财发〔2019〕167号
文件类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文件金额:9,971.46万元
文件涉及专项资金名称:其中:南沙镇81.4万元、牛角寨镇53.4万元、攀枝花乡162.6万元、新街镇1,520.56万元、沙拉托乡499.1万元、嘎娘乡716.44万元、马街乡1,315.74万元、黄草岭乡976.8万元、俄扎乡1,459.47万元、上新城乡887.27万元、小新街乡632.78万元、逢春岭乡975.54万元、大坪乡690.36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3791(县财政局)、5642221(县扶贫办)
监督邮箱:yyxncg5643791@163.com(县财政局)hhyyszb@163.com(县扶贫办)
通讯地址:县财政局农业科(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7号),县扶贫办(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扶贫办)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1、关于下达元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先建后补”第二次资金的通知(元财发【2019】167号 )
2、元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先建后补”项目资金第二次安排表
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