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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czj/2026-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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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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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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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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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元阳县2024-2028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元阳县慈善总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联合评审后确认,元阳县慈善总会获得元阳县2024-2028年度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因2024年1月4日下发的“元财税发〔2024〕1号”文件有误,现予以重新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同时,自“元财税发〔2026〕2号”印发之日起,原已经下发的“元财税发〔2024〕1号”将自行废止。
附件:元阳县2024-2028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元阳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
2026年2月3日
附件:
元阳县2024-2028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申请免税期限 |
1 | 51532528MJT4295623 | 元阳县慈善总会 | 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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