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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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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52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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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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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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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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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
红财非税发〔2022〕6号
各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云财非税〔202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通知.pdf】